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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双重人格 ...

  •   楚长歌是个很奇怪的人。

      总结起来说,她是个有“双重人格”的人。她进入报社一年来,报社的记者都发觉了这个事。这其中一重可以称之为——亢奋型。那是在她有采访任务时的人格,她会穿上不太中规中矩的小西装马甲,西装裙,整个人都神采奕奕,和采访的人交谈甚欢,甚至总是问出不靠谱的问题,写出不搭调的报道。

      上次为了一个绯闻去采访一位商业巨子的少东,她问了许多不沾边的问题,最后绯闻只提了一句,整篇报道正文全在写少东的初恋故事,难得居然卖点很好,反而在一片绯闻报道中脱颖而出,受到了极大吹捧。报社收到的来信很多时候一大半都是转给她的,她也算是个本市中小有名气的记者了。

      另一重人格算是报社办公室最常见到的——散漫型。在所有没有采访的日子里,她会穿最简单的长到膝盖的套头衫来公司,或者其他诸如此类很方便的服饰,然后昏昏欲睡困倦地做每天的工作。

      早晨一定会在迟到前一秒进办公室,早饭肯定是没吃的。吃了午饭有时候还会睡个午觉,下午茶肯定是会在三四点定时展开的,一个人在忙碌似战场的办公室里无比悠闲地喝茶吃曲奇,真亏她不觉得无耻。

      和人打招呼说话都很慢很慢,像是怕你听不清每一句话的每一个字,包括句末的拟声词和升降调。报道文章每次必然是在截稿最后十分钟内送进总编室,包括采访稿也是如此。而这个最后时间绝不是总编骗新进员工的提前时限,而是确切的印刊前十分钟。不知是否是因为来不及,总编从来没有把她的稿子打回去过,也就是说,这一年以来,从第一篇稿子到现在,全部都是一次通过。

      只是办公室里的人不知道的是,她在家里也是这样的。放假的时候,她会睡到自然醒,然后穿着睡衣顶着乱乱的短发刷牙随便吃两片面包,再开始很慢很慢开电脑逛网站论坛,和朋友闲聊两句。

      另外,她不止有双重人格,还有着不为人知的双重身份。

      第一身份是记者已经无须怀疑。第二身份,就是此刻她正在做的事了,她早晨起晚了就来得有点不及时,只穿着针织长衫,下面套着休闲裤,坐在椅子上,一只脚踏在椅子上,伏案在面前的桌上——签名。

      这一年,这已是她出的第三本书了。

      签约的出版社为她策划了这场本市内的签售会。她拿着助理准备的黑色钢笔,用右手龙飞凤舞签下大名——长生鸽。这个是她写书的笔名。她在报社常用的笔名是小鸽子,若是有得意的采访作品,比如那次的初恋故事,她就会用楚歌这个名字。她和出版社签约时就已声明不可泄露她的真名和真实身份,因而才没有既看她的报道又看她的书的人,发现这两人是同一人的趣事发生。

      这两份工作,总有些地方是抵触的。

      三个小时的签售从十点持续到一点。一点整点的时候她就放下了笔,书页上签了长生二字还没有写完最后的字,她转头道,“时间到了,我饿了。”

      助理的小伙子傻在那里,买书的读者朋友也尴尬看着未完成的签字。

      看看还在排队的众人……其实人也不算太多,只是她签名很慢。“小鸽你看是不是再延迟一会会?”

      楚长歌懒懒打了个呵欠,站到椅子上,再爬到桌子上,“大家远道而来,我非常感动,不过安排的时间已经到了,没有拿到签名的,我深表遗憾,现在为大家即兴演讲,以报答大家,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助理和离得近的读者看着女人一双白玉般的玉足,那本没签完字的书正被她踩在脚下。

      “第一本书……感谢大家的陪伴,我的演说已经完了,无论你们看过还是还没看过我写的书,将来都请你们多多捧场。”从她说出第一个字就已是自动调整到了亢奋型的人格,双眼发着灼热光芒,身上的针织衫似乎变成了真丝织就,散发着迷人魅力。

      不过十分钟,三本书的内容都被她简略解说清楚,没有序和跋的缺憾被填补了,即算是没拿到签名的,也都心满意足而去了,甚至暗自庆幸没有拿到签名,因为拿了签名的人都已然离开了,错过了如此经典的讲演。

      人格魅力散发结束,人群退去,助理看到恢复懒散的女人,听到她说,“小李子,哀家的午膳呢,再不上哀家可要饿死了。”

      小李忍不住笑起来,他这是第一次带这个作者,但对她差点迟到、签字极慢所产生的火气已经消了下去。毕竟不用延迟签售,他也可以提早休息了,不过是十分钟的演讲,恰好用来收拾场子了。

      “遵命,老佛爷想摆驾哪里,小李子今日请客。”小李难得心情极好,也没有怨她唤他作太监的名字。

      笑得开心的楚长歌敲了一顿竹杠。

      说来她在报社办公室也是如此,虽然懒散不用心工作,可人缘却极好,也就没有人眼红她的稿子一次通过,也不会去介意她趴在那里偷懒睡午觉,更不会刻意使绊子。在办公室文化盛行的报社里,她如鱼得水。

      不过她不求上进的样子,上司惯着她,也的确没有提拔她的想法了,她自己好像也没有升职的打算,毕竟她最喜欢的就是接采访任务。

      “今晚要去百业场逛么?”见识过她以前的眼光,同办公室的王姐近下班时间凑过来问她。

      楚长歌懒散的表情一扫而空,换之以亢奋的人格,“不了,王姐。今天我家小安子要来接我下班。”

      王姐一脸促狭,“还这么甜蜜呢。”她那位亲亲男友是在今年年初回上海的,据说本来在北疆那边参军。自从那天那位小安子提着旅行包站在报社下面的门口后,几乎总是看到那个男人的身影。

      安庭闲是个俊逸的男人,见第一面的时候王姐就想,她要是年轻十岁,拼了命也要追上这么好的男人。安庭闲第一次看到她伸手打招呼时脸上的笑容她还记得一清二楚,然后牵住自己女友时,那脸上的笑更是温柔宠溺的化人。

      为此,王姐曾对楚长歌说,幸福不要拿出来秀啊,会招致不幸的。

      楚长歌总是笑笑不太介意。

      她有足够的理由自信,还有信任他。他们自她三岁认识,八岁就玩过新娘新郎的游戏,十三岁正式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十六岁双方家长都表示赞成这桩婚事,本来他十八岁就要去参军的,但因为她的缘故又留了两年,她十九岁出国那年,他才去军队,而就是离境之前,他们把订婚宴也摆了。

      他这次是二月回来过年假,然后就没有再回军队。他们的婚事,是差不多该办了,时间定的就是今年的金秋十月。

      而此时,已是七月。

      看着左手无名指上的白金指环,她就会不自觉微笑,没有任何怀疑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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