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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我提着我的东西屁颠屁颠就进去了,小心翼翼轻声带上门,以前我连门都进不来,现在进来了却不知道该干点儿什么,只能就这么干站着,我不敢轻举妄动,但是为欢同学显然并不能体会到这一点,径自走向冰箱拿出一罐可乐,喝了两口放下就开始脱衣服。
      也不给我拿一罐,我心里想着,就算是出于礼貌也好啊,我又不会喝你的,你刚刚还把我的水给踢了呢。我正腹诽间为欢就脱掉了他的外套。黑色的,看上去是那种特别柔软的料子,入眼觉得特别舒服,很少见有男生,能把休闲的衣服穿得这么好看。不得不说,有些东西,就是天生的。
      就像我,总是土里土气的,而为欢似乎天生就是一副公子范儿,而我,只能低一点,再低一点,低到尘埃里。
      我觉得,能在他的身边,做一个女仆也好。不亲近也不必疏远,只是女仆,就好。要知道我不相信爱情这玩意儿,对男欢女爱也自觉淡然,我是他的长辈,虽然对他心里面还是喜爱的紧,但也不代表就一定会想入非非。
      我想,我对他,只是一种单纯的对于少年人的喜欢,记得谁说过呢,8090对社会撒娇的一代,虽然说这话的人未免自觉了一点,但这句话的确令我印象深刻,不管他们如何地“垮掉”了,但是总而言之还是很可爱,不是吗?
      如果上天能让我自由选择一份工作的话,我想做一个女仆,为欢的女仆,我想照顾他,一个孩子,一个坏孩子。
      世界上有一个词叫做搭配,搭配的最终结果是趋于协调,如此说来,老幼,荤素,阴阳,高矮,莫过于此。刚与柔,水与火。
      一个暗夜王子必须要搭配高贵的公主,她一定穿着优雅的礼服,而冷酷的王子,同样也需要一个体贴入微的女仆。女仆不是卑微的女仆,因为她不爱王子,可是她真心疼爱,她喜欢坏孩子。
      是不是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一个王子,他一定帅得没有天理,身骑白马,还得来接你。但是我来自乡下,从小也就听着牛郎织女长大。故而即使有块天鹅肉,也不想做什么癞蛤蟆。
      所以,为欢对于我,即使飘着香,我还是会选择比较家常的蚊子。
      因为有这种心态,我看他,就是看一个小孩儿。对于我来说,没有什么爱不爱的,只有结不结婚。我费这么大心思撇清我对为欢没有男女之情,似乎有一些欲盖弥彰,但是你要相信,爱情并不是生活的主旋律,占据你的生活的,不过是鸡零狗碎。
      我静静看着为欢脱掉了外套,十分多余地站在原地,但是主人没有招呼我我也不能坐下,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响了,为欢把衣服甩沙发上就去开门了,别再是来个女的吧,我心中祈祷,不然我刚进来就得出去了。
      门开了,幸好不是,穿着应该是工作服,手里提着一盒蛋糕,今天有人生日吗,我掐指一算(什么毛病),不是我,那就是为欢了。
      “快递。”那人把蛋糕递过来,为欢却没有接,只说了句:“不要。”
      说完话就要关门了,我赶忙放下手里的东西,自作主张地说道:“你不要给我吧。”
      听了这话为欢把目光移到了我的身上,我也不敢看他,瑟缩地站在他的身侧,他没有说话,转身回屋了。
      我高悬的心终于放下,签收了提着蛋糕回来,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的为欢,为欢的表情还算正常,我就把蛋糕摆在他身前的桌上,特自觉地把蛋糕打开了,蛮漂亮的水果蛋糕,我不由得暗自猜测,送蛋糕的人是谁,会是女生吗,还是另有其人呢,为什么不要呢,不知道最近鸡蛋涨价了吗?
      为了不破坏蛋糕的花型,我就插了一根蜡烛在中间,点燃了它,侧头看为欢,却发现为欢也在看着我,目光相对我有些赧然,只好说:“为欢我给你唱生日歌吧。”
      在那一星星摇曳的烛光和为欢的注视之下,我厚着脸皮唱完了,没有人鼓掌客厅里就响起了我稀落的掌声。
      “真难听。”我的掌声很快就被飞来的这么一句给击碎了。
      我觉得自己快要没有勇气在这儿呆了,太受伤了。我估计给人唱生日歌还被人奚落的我也是世上仅有的那么几个了。
      等待良久,为欢仍然一动不动坐着,我只好自己吹灭了蜡烛。切了一块儿给为欢,他依然纹丝不动坐在沙发上,就在我以为就要这样僵持到天长地久的时候,为欢站了起来,原来是去洗澡了。
      我特没意思地捡起来放地板上的我的书,坐在沙发上,又自顾自地开始讲。我都怀疑自己整天这样学英语有个什么屁用。不过我要做英语老师了,我考虑着,是不是三个月的时间一过,就不要再做家教这一类的事情了,安安分分做个中学老师吧,争取不要被开了,就是很好的了。
      我依然发挥着某种精神,说实话我也说不上这到底是一种什么精神,反正肯定是一种令人感动的精神,我感动不了为欢,至少还能感动为欢的父母。
      我正一个人不咸不淡地讲着,为欢就洗完了,穿着白毛衣,特别乖的样子,湿湿的头发。看见他出来,我讲课的声音不自觉就提高了,好不容易才有机会能传道授业解惑啊,机不可失,本以为为欢至少还会乖乖受两句洗礼,感受一下语言的多元化和复杂性,但是为欢轻轻松松就把我的不良企图给扼杀在了摇篮之中。
      他打开了电视,然后走到桌子后面,我的身边,撞我一下,一屁股坐沙发上,拿着遥控器开始调台。
      我被他一系列的动作给弄晕了,为欢紧紧挨着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能够清晰地感觉到他头发上的那种湿意。
      我这课,还讲吗?我考虑着要不要每次讲课前都先把他灌醉,但是又不知道他第二天还会不会记得点儿什么。
      我正思考着的时候,为欢的台也调好了,他放松地坐在沙发上,对我说:“我要看电视了,不要说话,更不要讲课。”
      原来我是他父母请来陪他看电视的。
      为欢正在看新闻,老实说,我以为不良少年是不会喜欢看新闻的,但是为欢似乎还看得下去。
      一时间屋内只剩下电视的声音,我也坐在沙发上,跟着为欢一起看,不知道什么时候,左边肩膀一沉,我侧头一看,为欢已经睡着了。
      这下我就有理由相信,他其实是拿新闻来催眠的。
      为欢的头压在我的肩膀上,我不敢动,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我觉得很累。可不能再像上回,张希洁肯定会担心的,我小心地推了推为欢,睡得迷糊的为欢就向后靠在了沙发上。
      我想我该走了,看了看桌上的生日蛋糕,突然想起,自己还没有送为欢生日礼物呢。
      但是我送给他什么生日礼物呢,现在再去买似乎已经晚了,我终于能理解什么叫做身无长物了,我总不能把我的水杯送给他吧,我看到了我脖子上的玉观音了,这是我那素未谋面的爸留给我的遗物,留给他未来女婿的。
      开个玩笑,这个玉观音据说是我家的传家宝,藏在我家一个不知名的老鼠一般都找不着的角落,但是有一天被我翻出来了,气死了若干老鼠之后,我死皮赖脸地把它给戴上了,虽然人家都说男戴观音女戴佛的,但我妈也没说什么,只说这东西有些年头了,让我小心些。
      我犹豫着把它摘了下来,这是我击败了若干老鼠得来的战利品,戴了好些年了,取下来还有些舍不得,它身上充满了我的得意和老鼠的怨念,希望能保佑为欢吧。
      整天打架,可需要这么个玩意儿。
      把它放在桌子上,我轻轻摸了摸为欢的头发,多好的皮肤啊,又白又干净,少年人特有青涩味道,年轻真好。
      为欢,为欢,生日快乐。
      刚打算收回手,这个时候,长长的睫毛颤巍巍地分开了,为欢睁开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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