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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 34 章 ...

  •   鹊踏枝
      冯延巳

      花外寒鸡天欲曙,
      香印成灰,起坐浑无绪。
      檐际高桐凝宿雾,
      卷帘双鹊惊飞去。
      屏上罗衣闲绣缕,
      一向关情,忆遍江南路。
      夜夜梦魂休谩语,
      已知前事无寻处。

      郧水镇,古朴幽静的江南水乡。
      窗外,水巷、石桥、木阁,轻舟、垂柳、呢侬软语,沐浴春风中,是如此惬意颐人。
      “紫君,你想饿死我不成?”
      长叹口气,我不舍地收了目光,回身瞧半卧于榻上之人,慵懒娇俏的脸庞,媚眼如丝的神采,甚是惹人怜爱。“知道啦!上辈子我欠你的!”我无可奈何的回应,招得他份外得意。“知道就好!”飞扬的眉眼,墨眸熠熠,“记得,菌菇馅,不用肉。”恨恨瞪那懒狐狸一眼,我头也不回去了厨房。
      忘不了,红艳艳盖头下,伸向我的那双手。若不是纤细玉洁的指尖,渗着微微的凉意,摄住我昏乱无章的魂魄,今日何来莫紫君?

      五年前,郧水镇来了一个名叫莫紫君的少年医师,之后,多了这家莫问医斋。
      伍宏允是我莫氏医斋的走堂医师,其妻芸香照顾我等平日生活起居,二人与我一起,常驻店内。月前,芸香诞下鳞儿,身子不便,虽说还有伍宏允,可,自己与那只狐狸的起居,终究还得亲自动手方妥。看着锅里翻滚的饺子,想想医斋已声名渐起,是时候多雇个帮手了。

      “嗯!多日不见,紫君手艺见长!”银狐狸嘴里吃着,还不忘夸我一番,脸上绽放的欢喜,发自内心深处,眼前的银狐狸率真自然,与平日判若两人。我不由叹然造物主的偏颇不公。
      “叮当……”店前传来一阵清脆的铃声。“你慢些吃,我去看看是谁,”他双眉轻颦,凤眼斜佻,暗示我速去速回,我视而不睬,撂下一句“别噎着!”抬腿出了后院,来到前堂。
      堂前,药香混和花香,迎面扑来,浓烈熏人。亮丽的春日透过门窗,射入片片暖白,映衬出屋内的昏凉,乍地由院内的灿烂步入混黑,目斑白,头微眩,很是不适。片刻后细看,落入眼中的是熟悉的身影,恬然的笑,心下一喜:“白亦墨!!!”来人狭眼微眯,嘴角略挑,米窝中旋出笑意。
      我赶忙跑了过去,扯他坐下,“你信中不是说下月来,怎么提前了?”我的开心溢于言表。
      “不喜欢吗?”他故意敛住笑意,眸光胜星。
      “哪里!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我此去上京,顺道来看看你。”
      上京……我吸了口气,不多想。“你,你现在这身份,还是不去的好。”心里有点担忧,话顺着说了出口。
      “为什么?担心你那师兄吃了我?”他满眼嬉笑,凑近我低垂的眼。“紫君担心我吗?”
      “是!”被他瞧得左右不是,我干脆仰目坦言。
      见此,他笑了,爽朗若碧空。“傻丫头!”他伸手在我脑后摸了摸,“难道我就这么不济?”面对自信满满,傲然不羁的他,我哑口无言。也对!五年前,老平南王病危,他,只身潜回平南城,短短两年,废王储,夺兵权,戴上平南王王冠,谁人不服,何人敢言?可笑,我在这里还替他瞎操,简直就是庸人自扰!
      “哦?紫君气恼了?难得!”他眯上眼,口中啧啧讥讽于我。
      扯了扯嘴角,我假笑,“知道你本事!不过,当年你身为质子,擅自离京,可是罪该杀头的!”说罢,我一怂眉毛,手在脖子处一横,嘴里适时“卡嗤”一响。
      他一愕,随即仰头大笑。“你呀,你……”

      “今天歇业,在这儿耽搁啥?快给我洗……”懒狐狸的声音从内院传到前堂,最终在白亦墨面前嘎然止住。
      “他来干什么?”玉指纤纤戳向身后,横眉冷竖地盯着我。
      我满脸无辜,抬手耸肩。
      银狐狸眼光随指头撇向白亦墨:“你这王爷当得倒清闲,着实无聊,上青楼耍去,休来此处!”呵呵,银狐狸刻薄的功力果真不减当年,与小白有得一拼,呵呵,今天有好戏看了!我不厚道的窃喜,只字不语。
      “放眼青楼,男不似君,女不若你,不如来此处寻你,岂不更好?!”他嘴角微撇,字字如珠清晰透亮,一副坦荡无畏的模样,说完,轻拍衣襟,随意之至。
      “我,我是女子……”我细声辩解,心口惶惶,你们吵好了,与我何干,扯上我作甚?
      “女不如我?”我话音未起,银狐狸倒急了:将之与女子相比,正是其七寸死穴!待我意识到这一点时,白亦墨身后几名青衫男子,已拿出武器,侧挡于白身前。白直视银狐狸,稍许,泰然示意众人退下,笑望眼已冒光的银狐狸,“说说而已,何必当真?这是紫君处,纵然不给我面子,也该让紫君好过才是。”他这一说,我倒想起,四年前,二人初次见面便势如水火,终了,医斋歇业一月重新修缮,倘若这次又……我浑身一激灵:“对对,要打外面去!”见我出言不善,银狐狸愣了。
      “对不起,对不起!刚刚是我不对,你就大人有大量,别和我计较哈……!”墨眸中火光冲天,我才意识到说错话了!我拉其坐下,亲手鞠躬奉茶:“小生莫紫君,这厢赔礼了!”我已如此,他也无可奈何,待得脸色渐缓,横刮我一眼,别过头,不再理我。
      嘘了口气,我这才注意到,罪魁已自斟上茶,举杯向我示意,高深莫测的笑,让我不寒而栗:这人……我……。

      三日后,我拜别伍宏允,与白亦墨踏上上京之路。
      下月,是蠡姬的第一个大祭。虽然每逢忌日,我都会在此处,焚香祭拜。今年,我得亲自去蠡姬坟上拜祭,我若不去,再无人祭之。

      青柳拂面,水声潺潺。黑白相间的燕子,或上冲,或俯贯,在嫩嫩的柳梢间穿行翠啼。和煦的风,灿烂的光,车轮碾压着暖湿的土,轴间“吱呀”声,轻似鼓点,水草间跳跃的鲤,花蕊中忙碌的蜂,生机盎然。
      放松了手中的僵,我让马儿缓步堤岸。
      熏香的暖风夹杂着花的芳香,醉人心扉。迷朦中,我仿佛回到韵湖边,相似的景,相仿的风,相同的我,可,同骑已无人。此情此景,历历在目,伸手即可触碰,我却永远无法握实。不能再想了!我双腿一夹,轻策缰绳,马儿疾驰飞奔,呼呼地风声,刮过我的脸颊,微微的刺痛清醒了迷醉的心,杜宛君五年前已死去,我是莫紫君!!

      白亦墨与我,没与平南王的仪仗队伍一起,仅有王府四名贴身护卫相随。为了行事方便,我依旧一身男装。除了伍宏允夫妻、银狐狸和小白,谁也不知道我乃女儿身。有人说,相由心生,现今的我,形瘦胸平,个子较女子稍高,过浓的双眉,为我平添几分英气,嗓音也略带嘶哑,五年来女扮男装的行医,男儿的朗朗之气浑然天成,毫不矫情。说来可笑,镇上的宋员外和王夫子,都曾示意将小女许与我,我借口体弱推却,反招非议。莫说我本非男儿,即便是男儿,我以何待汝?罢,罢,罢。

      一路上,信步游缰,赏山观水,我二人倒也逍遥自在。虽有两次遭人暗算,怎奈四名护卫身手了得,都化险为夷。
      当日,我不顾银狐狸百般劝阻,决定随之上京,亦是担心小白,毕竟,当年师父与师兄对其很是不喜。此番出行,从其处事的做派来看,我隐隐觉得,白亦墨有纵衡天下之势、容纳百川之量、掌握乾坤之才。不知为什么,本该感到高兴的我,心里无故洒下一片阴影。

      再返上京,已隔五载。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上京城郊外,娇嫩俏丽的桃花嫣然绽放,明媚耀眼的春光下,簇簇粉嫩,缀于葱翠,原本郁结的心顿然开阔。此诗很是应景,诗句一浮上心头,跨马闲游的我,轻声吟颂出来。
      “哼!好一个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低沉阴郁的话,从白亦墨口鼻飘出,“我们紫君想的是哪个‘人面’?可要本王代为觅之?”心头一惊,我骤然回头,马上的白亦墨一身素洁,眼光幽冷深邃,僵直的身躯在暖阳下寒意凛凛,即便不曾看我,我也心惧身寒。 “我……”不等我说完,他低吼一声,骑下白驹如离弦之箭,疾风般掠过身边。
      卷起的尘土,朦住了口眼,望着渐远的白影,我茫然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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