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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傅小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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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小镇极其不善于表达,明明很简单的事情,他弯弯绕绕能说上半小时,当然,是没有人会花半小时去听他说的,对话往往以他红着脸结束,我把他的脸红解读为不堪或者羞耻。
可是,我愿意当他的倾听者,换种说法,我想成为他的知己。
后来,我把对他腻腻歪歪的称呼“镇镇”改了,我喊他“大哥”,我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这样喊他,许是那个时候,已经对他有了别样的情愫。
时值初二,性格晚熟的我,丝毫没有意识到,这种莫名的情愫,原来是有名字的,叫喜欢,也叫心动。
也许是翟思凡的前车之鉴,让我将这份情愫,深深地压在了心底。况且,翟思凡还没有放下。
总之,碍于种种,让第一次萌生的情愫,一直包在胚芽里,从未见过阳光。以至如今,我对这份经历,理解为太年轻、不成熟。
我们的同桌时光,仅仅维持了三个月左右,位置调换,我们两个之间的距离不再是左右手边了,而是很多个很多个人的距离。
我记得,那天,我哭得稀里哗啦,额头也满是汗珠,而他,有些手足无措,不懂安慰,只是默默地帮我搬书。
彼时的我们,关系还是像从前一般。
上课偶尔会对视,不知道是谁先看得谁,不知道是谁先红了脸,也不知道是谁先低下了头。
我默默想着,也许,他对我,和对别人,是不一样的,也许,我会是个例外,也许,我……我是错了的。
其实,笔落此处,我都没能记起当时我们两个吵架的原因是什么,只记得那是个课间,以他的白眼以及不想搭理我,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我不明白大脑为什么选择忘记了这段过去,是因为他带来的冲击实在是让我难以接受了吗?
当晚,泪水打湿了枕头,我委屈得哭着,为什么用心经营的这段关系,会以狼狈不堪来收场?为什么我如此的难过,而他,不改当初。
两相对比,我觉得自己更像一个傻子!
他不喜欢收拾的书,是我来收拾;他心心念念的东西,我省吃俭用准备了好久……
可他,好像是在利用着我对他的好处。
那段过去,像电影一般,再次在脑海中过了一遍,一次一次地提醒我,在那段莫须有的关系里,一味地付出着。
可能那就是青春吧,我更愿意称之为年少无知,以此来掩饰那段过去。
可能啊,人就是认死理。
所以,身为团支书的我,在选择合适的人入团时,第一个想到就是他。
成绩名次排后的他,出现在了入团的名单上,并排的还有蒋之洋和曾畅。
迫于压力,我拿他年龄合适来做借口,的确,他的年龄是足够的,可仅仅是年龄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