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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篇 ...

  •   生活对于我来说就是黑白两色的。
      我的正式职业是电脑程序员,白天穿着黑色的套装坐在有中央空调的办公室里输入一串一串的指令,而晚上则穿起白大褂在家里做解剖,然后用福尔马林浸泡这些曾经有生命的东西。我承认,我是很变态的人。喜欢用手指接触人死后毫无弹性的肌肉,喜欢观望充满氮气的玻璃瓶中已经没有神经和感觉的物体。
      我不知道人死后的思想,感觉会到哪里去,也不知道神话传说中的阴曹地府到底存不存在。但我在探究和考证,我极力去接近濒临死亡的人和已经死亡的人,通常有种职业可以常常拥有这种的机会,就是医生。于是我找关系,走后门,终于堂而皇之的成为省立医院的一名兼职主治医师。但是在我第七次误诊病人,差点导致第七条无辜的生命惨死的情况下,院长不得不把我请出医院,但碍于情面,他介绍我到警察局做一名法医。
      法医。法医的最大好处就是反正人已经死了,总不会再把人弄活吧。我不必担心下刀不准割到了大动脉,也不必担心误把胆囊当成阑尾给切了,更不必担心我需要让我弟弟赔一大笔钱给被我误伤的病患。当然,我不会在出事现场对着一堆苍蝇全神贯注,局里有正式职工章法医和钱法医。我只在周六兼职帮帮忙,做做尸检报告而已。不过这已经满足了我内心的变态思想。
      我的正式工作实在是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只不过在我弟弟手下骗钱而已。而钱,则真的是一件很好的东西。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如果我弟弟没有赞助给那个省立医院整个家属楼,我一个从计算机系毕业的大学生怎么会去做医生。这就是钱的好处。说得明白点,钱可以帮你实现愿望。再举个例子来说,上个周末我难得去现场的时候,发现一个女孩子死在家中,但是我们怎么查也没有查出来死因,因此章法医下结论:她是在家写文章赚钱累死的。对了,这个女孩子好像,哦,不,是应该是我的高中同学,叫唯一,现在是一个专栏小说家,撰写幻想小说。我记得有一篇小说她写为什么自古红颜多薄命,因为阎王喜爱美人。那又为什么一般很帅的男生也会英年早逝呢,这则是因为阎王是双性恋。之所以我记得住就是因为这篇实在是太搞笑了,连周星星都比不上她。
      哎,她也英年早逝了。

      我有一个双卵双胞胎妹妹,怡,还有一个姐姐,婧,一个弟弟,维。但是我和他们的关系不是很密切,反倒是婧和怡两个象双胞胎似的,从小感情就很好。我总觉得自己和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哦,对了,我叫奕。因为我和妹妹的名字实在是太象了,于是家里人叫我大奕,叫她小怡。哎,我怎么听着就像大蚂蚁小蚂蚁。我还晓以大义呢。综上所有原因,所以我18岁就搬出来自己一个人住。但我还是南宫奕,还要依靠着我的父母吃饭。
      南宫家家产庞大,我又怎么会为了一个年少轻狂的梦想而放弃令人眼馋的遗产呢?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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