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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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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M。
一个被她写进日记里的人。
一个被她想了十年的人。
当初和她相识,大概是在咖啡馆吧。
我很喜欢学校附近的那家咖啡店,因为那个时候疯狂的喜欢陈奕迅,所以就格外地对那家店有好感。
那家店是我周三和周末最经常待的地方,我喜欢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来往的人和车,就算是什么也不干,我也可以在哪里发呆一下午,什么也不干。
那天赶作业睡了不到四个小时,我怕我在那家店里睡着,就点了一杯不加糖的冰美式,特别特别的苦,特别特别的难喝。我真的很不喜欢喝冰美式,我喜欢喝甜的,所以那家店里的果茶和华夫饼是我的最爱。
我和陈冕一起出去,她总是喜欢给我点一杯冰美式,我逐渐的就熟悉了那个味道,而我也时常搞不懂她为什么要点冰美式,是因为她喜欢吗?我不清楚。
我和陈冕生活在一起大概三四年的时间,在此期间,我爸妈催过我无数次去相亲,但是被我一一挡回去了。说实话,我很喜欢陈冕,有的时候甚至超过了友情,但是我清楚我不能越界,因为这样对谁都不好。
我是一个擅长把事情看悲观的人,所以我对人很难有真实的感情流露,除了陈冕。
或许她不一样吧。
我们的相识没有那么的戏剧性,只有聊得来,刚好遇到而已。
在此之后的大概三四年时间,我都和她几乎天天在一起。
因为我刚好毕业找工作就在她们公司附近,而她刚好在那边租房子,我和她一起分担房租罢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依靠她达成什么目的,也没有想过从她身上得到什么。
我只把她当作我的好朋友,是我的知己,仅此而已。
陈冕终身没有结婚,我想,大概就是她的心里有放不下的人吧。
那个人,不会是我。
也不可能是我。
我是个女孩子,不可能被另一个那么优秀的女孩子喜欢的。
那是电视剧里的情节,不是现实。
陈冕是活生生存在的,不是虚构的。
她不会喜欢一个女孩子的。
我一直对她很抱歉。
关于我的不告而别。
我的爸妈,一直都想要我回家,去相亲把自己嫁出去,这样他们就不用继续在我身上花钱了。
包括那次,她陪我回家的那天。
我和我的父亲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他动手打了我一巴掌,说我一点都不想家里,就因为我不想嫁人,不想按照他们的意愿去随便和一个相亲来的男人结婚。
我爸气疯了,他拿起东西想要冲到楼下把陈冕打一顿,因为他觉得是陈冕天天和我在一起,才导致我这样的,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拦着他,然后跑出家门让陈冕走。
或许吧,这是我从小到大做过最勇敢的事情了。
忤逆他们,就是我能做到最勇敢的事情。
我很小的时候就没有妈妈了,只有一个不爱我的父亲和一个好吃懒做的弟弟,我活在这个家里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备受折磨。
我爸想用我换份彩礼给我弟弟做保障。
而我拼尽全力,都逃不出来。
我和陈冕相识,住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我此生最快乐的时光。
无数次午夜梦回,我都会想到她,想到我们在一起的日子。
有时候,我在想,假如我那时我跟她走了,我会不会比现在要快乐许多。
可是,事事没有如果。
那几天,我待在家里,透过自己房间的窗子,静静的看着那棵树,上面的叶子一片片的掉下来,而我对她的想念也一点点的沉到心底。
送陈冕离开的第三天,我就开始奔赴各种不同的相亲局。
他们有着不同的体态,不同的性格,可是他们都没有陈冕那般对我。
最后我勉为其难的挑了个对我还行,双方家长满意的,就那样匆匆的结婚了,没有邀请我的同学,也没有邀请陈冕。
至于我的社交平台,真的抱歉,那个时候我压根就不玩这种东西,包括现在也是。
我像个与世隔绝的人一样,仿佛跟周围生活在不同的地方。
其实不是的,我害怕。
我害怕我看到关于陈冕的消息,我也害怕陈冕看到我的消息,我已经尽量的让自己变得“低调”了。
大概婚后半年,我就怀孕了。
说实话,我对我肚子里的孩子,没有任何的认同感。
我不喜欢她。
我只觉得她是我体内生长的一个异物。
可是我不能把她“扔掉”,因为只有生下她,才算是“任务完成”。
和不爱的人结婚。
和不爱的人有个孩子。
和不爱的度过一生。
我觉得我很可悲。
每当我心情难过的时候,我总是不可避免地想起陈冕,想起我们共同生活过的日子。
那时的我,愿意笑,愿意闹。
而不是像现在一样,仿佛抽干了所有的精气,麻木且死板的活着。
重复着好妻子,好妈妈的角色。
后来我的先生遇到经济困难,我迫于无奈向她借了钱,等到经济富裕的时候,我去银行取了现金,给到了他们公司。
全程没有接触,没有联系方式。
我想,我这样做或许是最好的选择吧。
我是个过去的人,最好还是不要活在她当下的故事里了。
陈冕,不能沉湎在过去。
她应该是不管活在何处,都能加冕为王的人。
我不在她身边,她应该更优秀,更出色。
后来我的先生交给我一份礼物,是一条深红色的格子围巾。
我把它收起来,放在衣柜的最深处,和我的红色格子裙一起。
当时我的先生很奇怪,为什么我只是打开看了一眼便收起来了。其实这件礼物,我已经猜到是她送我的了。
当初我和她圣诞夜走在街上,她拎着一袋水果,我拎着自己的包包。我看着橱窗里琳琅满目的商品,默默的捏紧了自己的包包,里面的任何一个东西,我都买不起,哪怕是一个小小的手套。
可是当我看到那条深红色的格子围巾的时候,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陈冕发现了我的小心思,她走上来抓着我的胳膊就要去那个店里,我连忙摆手表示我们两个都买不起。
陈冕忽然定住了,她很真诚的看着我的眼睛说:“迟早有一天,我会让你过上想要什么就能买得起的日子”。
我当时以为她在说胡话,毕竟那个时候是她创业的初期,刚刚站稳脚跟。可是后来她向我证明了,的确如此。
但,回不去了。
深红色,是我最喜欢的颜色。
格子,是我最喜欢的图案。
陈冕,是我喜欢的人。
我不得不承认,假如她是个男的,我一定会全身心的爱他。
可是,她是个女孩子。
东西被我收到了衣柜的最深处。
我和她的故事,大概到这里,结束了。
我站起身来,看到天色已晚。
该收拾收拾做饭了。
新闻里在播报着陈冕和官方的合作。
据说,她要搬到另一个城市去了。
可是,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是个普通人,我从出生就生活在这座城市里。
我所接触到的陈冕就像是一个梦一样。
或许,原本就是个梦吧。
孩子放学了,蹦蹦跳跳的喊妈妈。
我说,觅安乖,妈妈正在忙。
觅安。
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