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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   反正工作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找到的,再加上前几天的事情把大家弄得身心俱疲,所以大家也就不是那么太着急,先休息几天再说。上午的时候,在冰冰的领导下,上上下下把屋子从里到外重新打扫了一遍,连厚重的窗帘都换了下来。冰冰说,要把霉运统统都扫出去。人多力量大,等到10点多基本就干完了,简直可以用窗明几净来形容,虽然个个一身臭汗,但是却感觉屋里凉快了许多。
      之后,男人继续打扫清洗,莫黎就跟着冰冰学习做麻食。莫黎学的很认真,之前莫黎在皇甫家的时候,多擅长的是西餐。皇甫家的饭一般是中西结合的,而皇甫楚墨因为从小在国外长大,是个典型的ABC,和他的爷爷爸爸口味已经不是很一样了,更偏向于西餐。所以,莫黎向厨师学的一般也是西餐,其中更是有几样拿手料理,用来做给皇甫楚墨吃。
      莫黎捏着面团,感觉还挺好玩的,像是上美国上小学时的创意课程。现在只是需要把面团捏成薄薄的猫耳状,看看冰冰,自己再慢慢的做,渐渐地熟练了。莫黎本就心灵手巧,加上用心,做的还挺像模像样的。
      两个人做总是快点的,站在锅边,不断地把面片放在汤里,等多了,就舀出来放在旁边凉着。厨房里声音大,快正午的时候,隐约听见有人按门铃的声音。过了一会,两个人进来了,莫黎和冰冰抬头一眼,是付光希还有戚钟杰。
      ⊙﹏⊙b汗,戚钟杰又来了,冰冰突然觉得这个七哥简直就是史上霹雳无敌最粘的一帖膏药,还是狗皮的,这会算是贴上了,一进来还笑的那么的谄媚。
      戚钟杰和付光希进来的时候,就看见站在厨房里认真捏面片的莫黎,脸上无比认真,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在切割钻石呢,不禁有点好笑。站在锅前好一会了,汤里的热气不断向上扑到莫黎脸上,加上厨房通风性不是那么理想,莫黎和冰冰都出了一身薄汗,莫黎的脸更是红扑扑的,鼻尖上也沁出了汗水。戚钟杰和付光希看着这样的莫黎,连心底都柔软了起来,付光希则又看看戚钟杰,看来这个人是要死磕到底了。但是这个人的背景实在是太复杂了,她又是那么的单纯,两个人站在一起并不适合,说多别扭就有多别扭。那么细致的女孩,这个七哥不配。
      两个人是在胡同口碰上的,开着的车彼此都眼熟,下了车看见彼此,心底都骂了对方一句禽兽。两个人一起走在胡同里,更是零交流,虽然要去的地方是一个,付光希也感觉这样的自己真是太幼稚了,有心和戚钟杰打个招呼,但是看着戚钟杰带着“黑超”,抬着脸往前走,一点想和自己打招呼的意思都没有。只能摇摇头,跟着一直走了进来。
      “你们俩怎么都来了?”冰冰叫道,“都是来蹭饭的啊?”
      话刚说完,两个袋子就放在了桌上,以示自己不是来白吃饭的。看看,付光希带的是日本料理,最上面一层里生鱼片还带着诱人的光泽,一看就很新鲜。戚钟杰的袋子捂得挺严实,冰冰里三层外三层扒下来,是两大桶三加仑规格的冰激凌,桶很大,煞是壮观。冰冰不禁有点咋舌,第一次看见买冰激凌像买大米一样买这么多的。这种冰激凌好贵的,这下可以吃个够了!心里窃喜,却还是假装绷着脸。
      戚钟杰笑笑说,“本来是想来请你们吃饭的,来的路上给你买了这个,一猜你就爱吃,不过没想到饭已经做好了,还这么香,施舍给我一碗吧。”
      冰冰和莫黎现在觉得这个戚钟杰简直已经不像在28公馆见到的七哥了,一身痞气,脸皮还特别厚,居然还会买冰激凌讨好女孩子,不知道他的小弟见到他这个样子会有何感想。“顺便和你们谈谈赔偿的事。”戚钟杰再说一句话,成功的堵住了冰冰要讽刺的嘴巴。毕竟伤人的是自己的朋友,目前事情还没结束,不能掉以轻心,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他,天知道还会有什么波折。之前可是听说他可是心狠手黑,有些江湖上混的老狐狸不少都栽在了他的手上。
      莫黎笑笑,“你要是不嫌弃,就留下来吃吧!今天做的是冰冰家乡的饭,叫麻食,可好吃了!”
      戚钟杰笑笑说:“那我真的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了哈!”
      付光希说:“要不要我来帮忙!”
      冰冰赶忙答道:“你们去客厅坐着吧,这么小的厨房也搁不下那么多的人,再说你么俩能帮得上什么忙的!”
      付光希笑笑说:“可别小看我,以前在国外留学的时候都是自己弄一日三餐,学生嘛也没什么钱,就变着法自己做。味道还不错,等改天我做给你们吃,到时候你们俩歇着。”
      “那敢情好。”冰冰答得眉飞色舞。
      那边里,戚钟杰一脸的不平,心里偷偷的鄙视,就你丫出过国留过学,老子想去那就去哪,除了外太空;就你丫会做饭,我不会做,咱有钱,到时候莫黎想吃啥吃啥,想穿啥穿啥,想去哪去哪,稀罕你,哼╭(╯^╰)╮!边想着,眼中射出无数小刀。
      待到开饭,大家勉强挤在一桌上。桌子不大,简直筷子都要打架,但是吃的还是很丰盛的,慢慢的摆了一桌子,临吃饭,莫黎看见人多,还快手脚的做了田园沙拉。
      “这是什么啊?”名字用筷子挑起麻食里面的一块红通通的东西。
      “北极贝,付大哥拿来的,我看见挺多的,就放在汤里一些,这样汤会更鲜。”莫黎笑笑答道。
      “北极贝是什么?”世上从不缺好奇宝宝。
      莫黎解释道:“是生长在深海的一种贝类,因为生长的时间长,所以营养丰富,味道也特别鲜美。日式料理中用的比较多,中国吃的还真不是很多,现在也有了。”
      小七尝尝,点点头,“恩,确实不错。”
      付光希笑笑说,“这都是我们饭店餐厅里大厨自己做的,你们喜欢吃下次再给你们带。”
      一顿饭吃下来,倒也其乐融融。饭毕,戚钟杰一脸认真的说,这顿饭吃的真不错,好吃,快赶上大厨了,特别是沙拉。说完,朝着莫黎笑了笑。
      莫黎正在忙着和冰冰、明子、付希光打扫饭后战场,连头都没抬一下,戚钟杰看了不禁有些失望。倒是付光希认真看看他,说:“戚先生,您来了就说说赔偿的事项吧!”
      戚钟杰心不在焉的说着:“他都已经出院了。该给的我都给了,他也是为我出头受的伤。”听了他的话,在场的人觉得他还挺通情达理的,莫黎这才抬头看看他,一脸的感激,莫黎一直觉得付希光出这件事是因为自己,总是觉得对付希光有一种抱歉的心态。如果事情顺利解决了,莫黎就松一口了。不过又要欠这个七哥的人情了。刚才他说自己做的沙拉好吃,莫黎决定了,以后只要戚钟杰想吃,就给他做。
      无意中讨好了莫黎的戚钟杰正得意,却不知道以后的人生中将会充满了无数的沙拉。阿门!
      饭后,莫黎把冰激凌装在几个小盘里拿出来。没有冰激凌店里那么好看的玻璃碗,莫黎把绿色的冰激凌放在底色在红色镶金边的小盘子里,再配上一个勺子,倒也别致。莫黎因着感谢戚钟杰不再追究那件事,先把盘子递给了戚钟杰。戚钟杰吃一口,得意的看看付光希,喝,真凉,大冬天吃冰激凌倒也痛快。
      付光希道了谢,接过来慢慢的吃着,想着,大冬天给别人买冰激凌,真是个250。
      莫黎从小就喜欢吃冰激凌,吃饭虽然饭量不大,吃的不多,冰激凌倒是用大勺子狠狠的挖了不少,笑眯眯的从厨房过来,坐在小圆凳上捧着吃起来。
      明子看了看,说:“莫黎,你行不行啊,别吃坏肚子啊!”
      莫黎呵呵一笑,“放心吧,我肚子是吃不坏的,最喜欢吃这个了。”
      戚钟杰听了马上说:“等你吃完了,我再给你买。”
      “不用不用了,今天已经让你破费了,以后千万别再给我买了。”莫黎实在不想欠他更多人情,举着勺子的手急切的摆摆。这次他给买的冰激凌肯定不便宜,那些少些也有二三十斤,而且,桶太大了,最后还是把冰箱冷冻柜里的抽屉抽掉才勉强放下的。
      戚钟杰只是再笑笑,没再说什么。
      男生对这种东西兴趣并不是很大,一人吃了一点就不吃了。倒是莫黎和冰冰吃的不亦乐乎。戚钟杰看看莫黎,发现看莫黎吃东西及其有趣。吃饭的时候一小口一小口的,像个小猫,看的都替她着急,就担心在一帮饿狼前没等吃呢饭就没了。等吃冰激凌了,用汤匙挖了一大块,填进嘴里,冻得小嘴红红的,吃完了还要舔舔汤匙,务必保持不浪费。戚钟杰不自觉的也舔了舔自己的汤匙,想着,自己要是莫黎的那个汤匙那该多好啊。想完,戚钟杰自己都有点鄙视自己,怎么这么个样啊,好像八百年没见过女人似的。待念头在脑子中转了一遍,看见莫黎,又瞬间给丢到爪哇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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