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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霸总他犯罪后自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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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期间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犯罪的行为。
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成立一般自首,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犯罪人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尚未受到询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犯罪嫌疑人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自动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归案之前,基于本人的意志而投案。下列情形也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查询、教育后自动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的过程中自动投案的;经查实犯罪嫌疑人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去投案的途中,被公安机关逮捕的;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投案”是指必须是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关或者个人承认了自己实施了特定的犯罪,并将自己置于有关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
但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供述罪行够又推翻供述,意图逃避制裁的,或委托他人代为自首,本人拒不到案的,或者匿名将赃物送回司法机关或原主处的,或用电话、书信等方式匿名向司法机关报案或指出赃物的等等也不能认定为自首。
二、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的犯罪事实。
特别自首是指犯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贿罪和介绍贿赂罪的人员,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或者介绍行贿行为的行为。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主体必须是犯有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的人员,体现了特别自首的特殊性。
二、行为人必须主动如实交代其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犯罪事实 。应到注意:行为人不是因为有关罪行已被追诉或者因为司法机关的询问、因被采取强制措施而被迫交代。
三,行为人交代其行贿、介绍贿赂的犯罪行为必须在该行为被追诉之前,即在有关司法机关对其行贿、介绍贿赂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以前。因为设立特别自首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受贿犯罪的查处提供便利。
一般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管制、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意具备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条件时,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在规定的考验期内若没有出现再犯新罪或发现漏罪等法定的事由,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