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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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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来不及说爱你」
17年的时候,我大一,他大四,我们相遇在一个很不起眼的小角落。
他说,他经常去那里吃饭,我说,经常有一只猫猫学姐往这里钻。
相视一下,我们都笑了。
自那之后,我们经常在那个角落遇见,我们谁也没有特意说什么,只是经常坐在那里,偶尔聊天,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交集。
他很瘦,仿佛从来没吃过饭一样,连带着的,他一张脸很是瘦削,为此消下很多颜色。
他骨相很美,我是学骨科的,最有感触的就是这个。教科书一样的骨骼走向,有些地方甚至更美几分。有些时候我甚至精神病一样一根一根模着他的骨头,像是恨不得当场解剖他。每当这时他都总是笑笑不说话,只是伸着胳膊腿,任由我对他上下其手。
他从不当着我的面吃饭,每次我吃饭时他都笑着看我,默不作声,温和的眼眸亮如繁星。我问过他为什么,他只是摇摇头,说自己吃相很差,怕影响到我的食欲。我说我胃口很好,才不会吓到我,他仍是拒绝。
我没再强求,但有一次,只有那一次。
那天他状态很好,在我面前吃了饭,他吃相其实不差,只是看着没有一般人那么香甜,仿佛吃药一般。
他对我说,他家里人有事找他,他要回家几天。
然后他消失了。
再回来时,他更瘦了,面无血色,像是下一秒就要s掉了。我吓呆了,问他怎么了。他说话含含糊糊地,说是家里有人生了一场大病,他去医院陪着呆了几天。
我郁闷s了,对他说:生病叫你去干什么,你看着更像是有病的那个吧!
他似乎被我这句话镇住了,诺诺地表示只是个意外,别人也去了,只是他身体格外不好,所以才这样的。
艺术节的时候,学校为各年级各系都发了任务,要求了数量。身为骨科一年里唯几的可以表演的小苗苗,我参加了。
准备节目时我跟他提过这回事,问他有没有什么好的吉他曲推荐一下。
他说他喜欢起风了,想要听我弹。
起风了?这歌我熟啊。
我毫不犹豫一口答应下来。
我入选了。
彩排那天我去找他,发现他没在。这让我犯了愁。
没办法,我只知道他是经济学的大四生,便逮了一个大四的经济学学长托他转告。
我说的时候,那学长脸色有点不对,彩排快开始了,我赶着去彩排便没多想,一眨眼溜走了。
他没来。可惜了,他说想听来着,可为了班长那一声声保密,之前都没有给他弹过。
算了,还有明天的艺术节呢,再不行我就自己给他弹,反正又没人规定艺术节之外不让弹琴不是?
艺术节那天他还是没来——他又消失了,这次没有任何先兆。
我等在那个小角落等了好多天,他再没来过。
又过了几天,我一个室友悄咪咪地对我说:咱们学校经济学大四的一个学长之前得了胃癌,死犟着不肯治疗,结果大概艺术节前几天的时候胃癌病发送去医院了。
前脚刚送过去,艺术节当天就死了,还是硬撑着到艺术节结束死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语气唏嘘,颇有些惋惜。
可惜了,听说挺帅的一个学长,怎么得了这种病啊.....
我的脑子一下子轰鸣起来,她再说什么我都听不见了,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他,s了吗?可是,他还没听我弹起风了呢。
一切都明白了,为什么不吃饭,为什么瘦,又为什么消失过后更为憔悴。
那晚下了一场很大的雨,我偷偷溜出宿舍,拿着吉他在那个小角落唱了很久。
其实还是有点无助的,我们从来没有交换过什么信息,我除了他是经济学的大四生外一无所知。我们只有那个小角落的那一点联系,和一个有关起风了的约定,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可他s了,小角落再也碰不到他,约定也再难履行。
负责组织艺术节的学生会文艺委员突然给我发了一条消息,说有人找我。我迷茫着去了。
一对相携着站立的白发老人一身素色,面容憔悴。
见到我,他们只是红着眼眶颤着,什么也不说。
最后,那对老人给了我一部手机就走了。
我有些茫然,拿着手机不知道干什么,心里有了猜测,我也只是咽了咽口水问文艺委员:这是?
文艺委员没说什么,摇着头走了。
那部手机我研究了很久,终于在录音机里找到了一段录音。
一阵杂音过后,背景音便是心电图的滴滴声。我明白,这约莫是回光返照的时候了。
录音很短,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润:我刚好像听到你弹吉他了,很好听.….…
心电图的声音听着越发不妙起来,又是一阵兵荒马乱,嘈杂的人声中,他微弱的声音飘进我的耳朵:我只是来不及说爱你。
一阵长音,啜泣声层出不穷,不知有谁想起了这个录音,关掉了。
我扯谎歇了两天,去看了宫崎骏的起风了。很好看,我看哭了。
回到学校,我申请了转系--从临床医学转去药学与生物医学。
大三那年我开始跟着导师的课题,他是研究癌症的,经验不足的缘故,我只能打打下手。
硕士毕业后我正式加入了导师的研究小组,第二天我主动找到了他的父母,在他的墓前生疏地一遍遍弹着起风了。
「我只是来不及说爱你」
「我也是」
(PS:气氛破坏组来啦,没写过虐文,不太清楚这玩意是怎么操作的,超短的小短篇,就让男主浅 s一下?应该行吧?)
(PPS:那什么,查过了,本来想说休学一段时间的,想了想还是请假吧,休学的条件太苛刻了,《起风了》是17年上半年的歌,硕士两到三年就够了,导师三年级就开始找的大有人在,癌症研究属于医学和生物都行,主要看导师课题。但我权衡了一下,骨科肯定是临床,癌症这方面还是转攻药物吧。)
(PPPS:不知道写的够不够清楚,这俩属于从头到尾直到一方临s了才挑破的,一个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不想耽误人,一个是单纯的享受孤独。临s挑破这事儿其实是男主的私心,他知道女主生性孤独,所以就想让女主记住他,记一辈子,永远不要忘记。「超级小心眼唉」女主除了享受孤独还有就是直,大直女一个,感情迟钝地要s。但这个约定,她是真的会记一辈子的,可能到老了还会想「我也来不及救你」之类的话。素色老人是男主爹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