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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希望是火,失望是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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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甩掉管家,直接从院子正门走出来,傅良夜你就那么不想让人看见我?我偏不!
正是饭点结束的时候,院子饭馆的客人们也是从正门出的,胳膊挤胳膊,脚压脚,我瞬间被人潮淹没。
傅良夜安排的车是个小捷达,上面落了很多灰。我看着忽然就笑了,看,傅良夜给我安排的专车,7年没开了,上面在洒点水,明天说不定就能长草了。
“您好,你是傅久先生吧,我负责带着你去车站!”车上下来了中年人,胳膊和手臂晒得老黑。
“不用了,我还有事儿,你走吧!”我推拒道,不是嫌傅良夜给我准备的车破,是我真有事儿。
“那,……那钱可是不退奥,我们一天拉个活儿不容易,我可是等您快半个小时了!”
“嗯!”我带点了点头。
司机开车走远了,我轻嗤:傅良夜,你给我的极限竟不到半个小时,真他妈的看得起我!
我迈开脚步往东走了,如果我没记错,三点钟方向往前900米有一个胡同,胡同口子会有一个信箱。
胡同是看见了,不过狗屁的信箱,那里现在只剩下个电线杆。跟着我过来的一只狗正在上面撒尿。
要不是它不会说话,我真想拉住它问问:“你有没有见过我寄回来的信!”
收到喜帖的前一天晚上,我刚寄出去一封信,部队里的老王是个慢性子,每次寄出的速度很慢,我估计我还能截住它。
左右看了看了,信箱是彻底没了。我看见胡同那边有人抱着个快递过去了。再往里一走,我看见个牌子,上面写着:菜鸟驿站。
“你好,我想问一下,那堵墙上以前的信箱现在挂在哪里了?”
“啥?”说话的是个小后生。
“信箱!”
“现在还有人用那玩意儿?”
我不说话,站在原地看着小后生,答案显而易见。
小后生往我的肩章上看了看,嘿嘿笑了两声:“长官,那个早就撤了!”
“那寄到那儿的信都放哪里了?”
小后生大拇指往后翘了翘,指了指他自己。
“那最近有没有收到过一封信?***这个地址寄出来的。”
“这个啊!有,长官你等着”
小后生低下头刨了半天,忽然抱着个巨大的纸箱放到了窗口:“这就是!”
我觉得小后生没听懂我的意思,纠正道:“我是说一封信!”。
“嗯,都在里面了,长官你找找吧,得亏你来的早,以往这个时候桑老头都过来收走了。”
铃铃铃·····
一辆三轮车停在了巷口。
“你看,这不是来了。”
“长官,快些吧,桑老头一会把箱子就搬走了。”
箱子里都是一堆垃圾,哪有什么信,我心中的怒火蒸腾,沉声道:“你们就是这么对待客人的信件的?”。
小后生被我吓住了,支吾道:“收件地址是旁边的院子饭馆,院子的经理亲自打过电话的,说这个信以后不用送了,直接扔……”
我面色铁青,站在原地一言不发,我写了整整7年的信,傅良夜竟然……真是个逼崽子 ,到底是多恶心他才能做到这个份儿上。
小后生一脸歉意:“不好意思,那以后有那儿的来信,我继续通知你们取啊!”
我扯了扯嘴角,笑意重新挂在脸上:“小哥,误会了,以后有那儿的来信,直接烧了就行!这是寄给老天爷的!”我指了指上面的老天爷大哥。
小后生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发愣,我头也不回地走出巷子。
只是后来的后来,我就再也不敢随便向老天爷说什么傻话,因为我没想到他会这么显灵。
桑老头的三轮车从巷子口启动,咯吱咯吱地往院子的方向挪动。我快走了两步,捏起两指从车斗那个箱子里捏出一张薄薄的信封。
无人光顾的街角,我手里捏着一个白白的信封还有一张信纸,信纸上点满了大小不一的点点,整整齐齐。
我眼皮翻了翻,打开打火机盖子,啪嗒——火光琳琳窜出来,青色的火焰顶起烫手的烛黄色,卧在出火口上冉冉跳动。火是万物之源,一切本该是美好的开始——
7年前,我逃回院子的时候,院子一个人都没有,我藏到院子最隐蔽的石头屋内,记忆中那是捉迷藏最安全的地方,因为那里是一片孤寂和黑暗,没有人可以找到那里。
啪嗒——窒息的暗黑被唯一的光点点亮,顷刻间带来无限的温暖和希望,那时我蹲在角落里,透过打火机的光柱,我清楚地看到了它主人的脸——五年未见,他变了,但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叫傅良夜,他化成灰我都能认出来。
我从角落里冲出来紧紧地抱住他:“哥——”,他满身都是烟酒气,他以前从不抽烟也从不喝酒。也对,我记得的以前。还是他16岁未成年的时候!
他被我吓住了,良久才反应过来,他的手带着酒精的味道,轻轻抚摸上我的脸,滚烫又温暖。
“小久,你怎么会在这儿?”他的声音颤抖中带着绝望,可我当时太开心了,我没听出来。
后来,我们有了一个美好的第一夜,奥不,噩梦的一夜,至少傅良夜是这么觉得的。
——
我将手上的信纸递给火焰,火舌不停地往上烧,一寸一寸地吞噬着雪白的信纸,灰黑的卷曲过后,风将一切肢解,除了残余的碎屑和带着热气的一缕烟气,什么都没有了。
希望是火,失望是烟,一切结束,那些本就不该有的亲情、爱情注定不再相见。
快烧到手上的时候,我将剩下的残角落扔在地上,风猛地一吹,熄灭了,信还没烧完,还能看见一行点点:
···-··---···-···-
翻译过来:我好想你!
我盖上打火机的盖子,垃圾筒咣当一声,那是打火机最后的归宿。我也像丢垃圾一样把它丢了,我·心里有种强烈报复感,很爽。我大步向前走去,不再回头。
可我好像还是回头了,马路的对面,我看着清洁工脸上的笑意渐浓,盖子一开,火苗散开,我秒速穿过马路,冲过清洁工面前,抬手一颠,撒丫子就往前跑,我发誓特种部队选拔赛的时候我都没跑这么快。
我躲在无人无光的胡同里上下喘气,不是因为累,是因为吓得,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抢劫,为了一个刚丢了的打火机。
——
我撬开马驼家门的时候天色已晚,他家静悄悄的:“……马驼,你在吗?”
接到我的电话,马驼那声音就像见鬼了:“我去,久哥,稀罕呀!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
“专程回来找我的?”
“不是,回来参加婚礼的,你怎么不在家?”
“你怎么知道我不在家?”
我张了张嘴:“因为我在你家!”
“我去,你再撬我家门,小心我把你抓回局子关两天!”
“你要是抓得住也行,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更关心今天能不能独占他的卧室。
“刚出警,今晚怕是回不去了,有案子,命案!”
马驼的语气有些凝重,我觉得这个时候我不该打扰他。
“行,你忙,我在你家住一晚!”我说完就挂了。
马驼是我刚进部队那几年认识的,他是白沙人,严格来说算我老乡。我独来独往惯了,朋友很少,马驼算是一个,他话多,屎尿多,事儿多,除了这些,也没什么臭毛病。后来我进去特种大队,他退役重新考了警校,如今在白沙市当刑警。
这一觉,我睡得很沉,我梦见小时候的事情。
晨曦的阳光丝丝缕缕泄入房间,光线里飞舞的灰尘并不热切,一切还带着晨中独有的微凉,漏在外的皮肤呼着鲜气,藏在内的骨肉享着温热。
十里围墙下,内院中的长衫男子修身而立,一身黑色素衫沉静恬淡,晨曦之光,将他的背影拉得好长好长。
我从背影就知道那是谁,我忍不住笑了:“哥哥!”
我拖拉起他亲手为我织的绿毛绒拖鞋,跑下木楼,踩在青苔和砖瓦之间,听话地站到他的跟前。
傅良夜总是和喜欢听话的我,所以在他身边,我总是很听话。他摸了摸我的脑袋,牵起了我的手,我们一起穿过竹林,透过层层掩映走到一个小院子里,后厨的尕尕叔叔已经准备好了蒸饺。
早饭过后,我们躺在小院后的竹林雅室里,坐着摇椅,当着秋千消食。
在我快睡着的时候,傅良夜捏住我的脸把我叫醒:“走吧,小懒虫,是时候去练字了。”
书房的路要经过一道狭窄的巷子,我们面对面贴着,正好可以同时通过。
“走喽,一二一二”他喊着节拍,我跟上脚步,左脚右脚,前脚跟后脚,开始走得很顺利,但后来他开始把我的头挠成鸡窝,我也不甘示弱地袭击着他的腋窝,一上一下,势均力敌,最后我们嬉闹着跑进书房。
浓重的墨香铺面而来,先生已经磨好了墨,等老久了。
“坏家伙们,怎么才来!快来,快来!”
傅良夜做什么都做得很好,先生很喜欢教他写字,而我喜欢看他写字。
宣纸一展他便挥笔下来。放手则去,宛若信笔涂鸦,不禁让人心里一抖,我那时总是很心疼那些泛着光亮的鲜白宣纸。
傅良夜笔落纸凝,妙在心手,手随心动,横即出,雄浑苍劲颈骨具备;浑然天成间,忽地鸾回凤舞,矫若游龙,肆意飞扬间顺手点了一瞬美男簪花,落笔即成烟。一个落肩一个舒气,“久”字潇洒俊逸地就摆在方正宣纸的左侧。我的心跟着傅良夜的笔同事落肩收气。
一字未完,傅良夜又写下一个大大的“歌”字,他侧头低眼,嘴角带笑地看着我,我的心跳随即加快,胸膛的响动声亮得我自己都能听见。
只是后来我才明白为什么,一切原来早有预兆!
傅良夜轻轻地着了墨,继续提笔而上,一反之前的秀骨之姿势,忽地以绵里裹铁之势头挥笔而就,写下最后两个字“良夜”,挺拔刚劲,力透纸背。
不知为什么,看完那两个字,我竟然心生感动。
“小久,你怎么哭了?”
“你的墨汁进我眼睛了!”
“啊呀,来,我看一下!”
……
——
睁开眼的时候,我有些蒙,不认命地再闭上眼睛,梦早就走了,再也回不来了。底下也肿胀的难受,我低头看了一眼居高不下的帐篷无奈起身去洗手间。
睁开眼的时候,我有些蒙,不认命地再闭上眼睛,梦早就走了,再也回不来了。底下也肿胀的难受,我低头看了一眼居高不下的帐篷无奈起身去洗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