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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他乡遇故知 ...
沈家主看着店里的生意和逐渐步入正轨的送货|上|门服务,欣慰极了,心里颇有一种俯视自己打下的江山的快感,只是……
“暗器暗器暗器暗器,交货交货交货交货。”暗十一绕着沈姝不停转着圈圈走,试图唤起她的良知。
沈姝顿时深切回忆起了当年被deadline折磨的恐惧,痛苦难当,“我不是不给你主子做,那这不是都做了十五个了吗?当时约定好只做十个的。”
暗十一顿住片刻,又开始念叨,“世子喜欢能超额完成任务的人,你再多做一些,”他回过头看一眼沈姝,突然低声说,“我不想你死。”
沈姝知道暗十一是真情实感把自己当成了姐姐,一下就没了脾气,只好又赶了两个出来交给暗十一,让他带回去复命,临走时沈姝还特地给他塞了几个油纸包着的吃食,叫他路上吃。
暗十一沉默的看了看吃食,又看了看沈姝,“你不会死的。”说完便嗖嗖嗖飞走了。
“没事,我也不会让你死的。”暗十二说完就隐去身形,担负起了一个人的保护任务。
沈姝哭笑不得的看着这俩倒霉孩子,心里却很暖和,她是真的没想到那样心有城府的世子爷,下属都是些绝世小可爱,乍一离开,她还有点舍不得,倒像是真把对方当弟弟了似的。
不过,既然这阵子的暗器已经交了差,最近也没什么任务,倒是可以去阿南送来的信上写过的那个地方看看,沈姝揉揉脸,打起精神出发,因着路途远,还特地雇了个小轿子过去。
等到了地方,沈姝只觉得自己的心肝脾胃肾都快全移了位,心中大为震撼,古代的女孩子瞧着一个两个很是有种弱柳扶风之态,坐完轿子却面不改色,实在是很厉害的。
下了轿子后,沈姝抬头看着面前一片竹林,不禁和几个轿夫再三确认地点,最后才敢相信,信上写的确实就是这里。
店呢?
啥都没有啊这。
沈姝付了两倍的银钱,叫几个轿夫就在竹林外等着自己,然后有些迟疑的走进竹林。
心中还是有些不安,沈姝从系统中兑换出了几样材料和一块儿磁铁,勉强制作了一个简易的指南针,又用染料在地上做上标记才走进去。
不过竹林里面倒是没有什么想象中的故布迷障和有进无回的机关暗器,相反,走进去不远沈姝便看到了一幢小屋。
走近一看,她才发现这屋子外部被用墨水涂成了黑色,且看着很不均匀,有些地方深,有些地方却只浅浅一层,看起来怪怪的。
她走上前去,轻轻叩门,略等了一会儿便有个眉发皆白的老人家走了出来。
沈姝恭敬行了一礼,“请问这里便是卖男子发簪的地方吗?”
陈怀安愣了愣,她说啥?还有,怎么是个女娃?
沈姝见这位高人模样的老者不语,以为是自己态度不到位,便弯腰弯的更深了些。
陈怀安连忙叫沈姝起了身,劝她回去,“你一个小姑娘,来此地做什么?快些回去吧。”说完,又低声说了句什么,沈姝没听清。
“晚辈是诚心诚意有事想向老先生求教。”沈姝面色恭肃,“还望老先生赐教。”
原本打算转身回去的陈怀安听到一句老先生,在原地站了许久,才应了声,“进来吧。”
沈姝一路跟着陈怀安走了不短的时间,才到了一处亭子中。出于礼貌,沈姝并未四处打量,但心中暗暗惊叹,这地方从外头看仅仅是一幢小屋子罢了,谁能料到其中竟然别有洞天。
陈怀安坐定,并未为难沈姝,反而泡了壶茶,将其中一盏推过去,“女娃儿,你尝尝这茶。”
沈姝道谢,认真品了品,又蹙着眉头试图从脑海里搜刮写好听的词形容一下,半晌后,还是满目真诚的看着老者,说了实话,“抱歉,老先生,我于茶道并不精通,品不出这好茶的妙处。”
陈怀安突然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你品不出是因为我这儿的茶本就不好,经年陈茶,自然不好喝。”
老人明明一举一动都不随常俗,可沈姝却觉得他颇有古文上说的那种君子风范。
沈姝谨慎的又问了一遍,“老先生,您听说过这附近有卖簪子的人家吗?”
陈怀安垂目,“这儿没有卖簪子的人家,只有一个擅木工的匠人罢了。”
看着老者手上经年累月留下的厚厚茧子,沈姝才敢相信这位仙风道骨的老人家就是信上写着的那位售卖男子发簪的店家。
“还请前辈恕罪,晚辈在城中开了个簪行,前些日子做出些新式的男子用的发簪,因自觉对此方面认识浅薄,便想来您这儿讨教一二。”沈姝毫无隐瞒,说出了自己的目的,却看老者目露惊奇。
陈怀安有些不解,“是谁告诉你来这里有人卖男子发簪的?”
沈姝犹豫,不知该不该说,便听老者笃定的说出了个名字,正是李芹南的哥哥。
瞧着自己猜对了,陈怀安笑眯眯的,眉目更慈和起来,“傻丫头,那小子是想让你知难而退,以为你进不了我这儿的门才这么说的。”
沈姝这才明白过来,为何她一直觉得这里不像是店铺,合着人家本身就不是个卖簪子的地方啊。
“再者,你个女娃娃,为何要卖男子的发饰?”陈怀安话音刚落,便听到沈姝的回答,“因为一日,有位大人买了晚辈一支女子的发饰,并告诉晚辈,喜好不应以性别划分,晚辈深以为然,便做了一批男子的发簪,想让那些同样喜欢的男子也能买得到合意的发饰。”
陈怀安没有说话,抚了抚花白的长须,“可有人买?”
“几乎没有。”沈姝答道。
“你知道这是为何吗?”陈怀安笑笑,没有直说答案,而是说了段看似与此事风牛马不相及的往事,“老夫曾是朝廷大员,后来罢官来此地隐居,为了打发时日,便自己打磨些木头簪子,用的是最常见的木头,手法比最差的木匠还不如,但消息传出去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门庭若市,甚至有人在门口跪等着老夫这一支破木头簪子。”
“一时之间,街上的读书人竟开始争相攀比谁的木头簪子破,哈哈哈哈哈哈,可笑至极,荒唐至极,污了天下读书人的声名。”老者摇摇头,轻蔑之意显而易见。
沈姝听明白了,“您是说,对男子来说,这簪子代表的意义更重要。”
陈怀安更欣赏这个小姑娘了,“是,老夫就是这个意思。”
“若是今日老夫将你所做的簪子用上了,此事传出去,明日,此地但凡有些官职的,一个都不会少的站在店门口求着你卖给他。”陈怀安并非狂傲,而是阐述一个事实。
他的影响力,即使是当今皇座之上的那位,也不敢否认,更何况那群蝇营狗苟,自恃清高的蠢才。
沈姝听罢,只觉得自己对封建社会的理解更深刻了些,确实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懂得在皇权社会里,自由与审美包容性在权势和地位面前,微不足道。人人如此,难道人人都错了吗?也不是,只是环境逼人罢了。
想通了后,她与陈怀安又聊了许久,当真是从天文谈到地理,从市井买卖谈到朝堂官制。沈姝从根本上来说,仍是个现代人,她对朝廷权威的尊重仅是顺应时代罢了,她本人并不信奉那种唯皇权至上的思想,陈怀安就更不必说了,不敬畏天地,不尊庙堂,简直是比沈姝更不像个封建社会的人。两人谈着谈着,颇有些忘年相交的意思了。
他乡遇故知,不过如此。
陈怀安已经不知多少年没有遇到过这样有趣的人了,待沈姝走时,大手一挥,许了她一个条件,但必须要此刻兑换。
看着老者几乎已经算得上明示的举动,沈姝却压根儿没提簪子的事,只说,“那晚辈下次给您带一壶好酒来,您可莫要拒之门外。”
陈怀安深深看了沈姝一眼,抚掌大笑,“好,老夫记得了。”
“老夫知道你不屑于强人所难,以权势强迫人买你做的簪子,不过,倒是可以给老夫留下一支,老夫自己留着瞧瞧。”
沈姝将自己带在身上的那一支给陈怀安留下,便告辞离去。
她也因此错过了,身后的老者在看到簪子时,瞬间红透的眼眶。
*
沈姝回去后便想开了,自己做簪子本身就是享受这个过程的乐趣,并不一定强求要卖出多少,且因为男子的发簪原本就不多,自己在做的时候可以发挥的想象的余地就更大了,这种乐趣并不比卖簪子赚钱少。
有想要的人来了就卖,平时摆着也无妨嘛,不苛求结果,只享受过程就好。
人一想开了就觉得头脑清醒,身体舒畅,和打了鸡血似的,沈姝不再困扰,乐呵呵开始了自己的暗器工作,想着这次还是早些交货吧,免得好大儿十一十二天天愁秃了头。
只是,当她从脑海里使劲儿搜刮当年看过的武侠小说中暗器的做法时,只觉得整个人裂开了。
后悔啊后悔,自己在穿过来之前怎么就没多学几种暗器的做法呢?现在只能靠着依稀的记忆七拼八凑勉强交差了。
像是那些十分出名的唐门暗器,沈姝当时大都努力研究过,也照着做过,只是说现在要叫她在没有任何资料的基础上做个一模一样的,实在是太难了。
第无数次在系统的投影模式中制作失败,沈姝暗戳戳呼叫外援,“系统,你有暗器的图鉴吗?”说完便满目期待的看着它。
系统揉吧了一下脑袋,“我是簪娘系统啊,宿主,你清醒清醒。而且,我刚刚看宿主好几次恢复的已经很接近原状了,也不是一定要一模一样吧。”
对啊!这可是古代啊,什么玩意儿都没有的古代啊,只要稍微创新一点就可以了,又不是现代的高水平复刻,还非得还原小说里暗器的原貌!沈姝一拍脑袋,恍然大悟。
没办法,咸鱼嘛,就是这么容易原谅自己,沈姝没什么愧疚感地边捣鼓暗器边想。好比“暗爪雷”,沈姝早忘了那个“雷”的配方,便自作主张省去了,只做了个“暗爪”。再比如什么“千叶伞”,“千叶”怕是做不到了,几个叶片还是能行的。
沈·伟大的·发明创造家·姝很快根据糊弄学造完了新一批的暗器,暗十一也带着新的消息回来了。
对不起,世子爷,你老婆悄悄摆烂了,我故意的哈哈哈哈哈哈,但是你还得在京城里老老实实党争,真是好惨一男的哦。(嘿嘿,最后还是祝俺的读者小宝贝儿们阅读愉快,天天开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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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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