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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十三章 新概念作文赛 语文优等生 ...

  •   林轩整个初二的上学期一直沉浸在某些不切实际的幻想里,除了那场莫名其妙的爱恋,新概念作文大赛也是其中的一项。

      那时韩寒突然就火了,林轩很迷恋他,迷恋到翻出《少年文艺》里韩寒的地址给他写信,迷恋到幻想自己也可以站在他的身旁于是开始给新概念大赛投稿。比起那场还算近距离的爱恋,这场无论空间还是身份都相差的无比遥远简直遥不可及的爱恋里,林轩表现的更加疯狂。比如,那段时间,她天天把韩寒挂在嘴边;比如,整个班,都知道她崇拜韩寒。

      虽然那样特别的人生有着无比的吸引力,也足够成为众人的焦点,但是对于林轩来讲,更为重要的是,她觉得他很帅。对于一个资深的外貌协会成员,林轩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的这个理由很无厘头。林轩后来常常在想,若是韩寒没有那样的容貌,当时能引发那样无比多的粉丝狂潮和社会热议吗?辍学的人有很多,辍学的又有才华的人也有很多,辍学的又有才华的人一般还都有点棱角,不过,辍学的又要才华还棱角的这么可爱长得这么帅的人,那就没有别的了吧!林轩一旦陷入对某人的花痴中,就会非常投入的完成自己某段时间的角色。而青春的萌动期,林轩特别容易陷入对一些人的迷恋。

      在那个时候,她读了所有韩寒发表出来的文字,不过书大部分是借的,包括新概念作文选。林轩家境一般,自己很少买书,她总是秉承着“书非借不能读也”的思想,真正买回来的书倒是没怎么认真看过。

      林轩家门口开了一家书友会,闲时无聊便会跑去那里读书。书店布置的很温馨,可是并不热闹,林轩常常觉得这书店快要倒闭,蹭书的人很多,真正买书的总是寥寥无几。特别是到了夏天里面还有空调,常常成了附近居民消暑纳凉的好地方。

      书店的一楼放了各样的畅销书文学作品美术书教辅书等等,二楼放着卡带和VCD,林轩常常会在临走的时候去二楼转上一圈,可是并不买些什么。那时林轩还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歌手,时下的流行歌曲她更愿意花5块钱在市场里买一张盗版的合辑。可是常常不买些什么只是蹭书心里却又总是觉得过意不去,幸好她时常拉着吴双一起,因着吴双的父亲是大学教授,买书常常可以报销,吴双基本都不会空手而回。

      这天,林轩在书店里转了又转,还是没有狠心买下那部《三重门》,一来已经读过一遍,林轩并没有再读一遍的打算,二来20几块钱,林轩还是不舍得。没想到报纸上登出了连载,林轩便每天工整的剪下报纸上连载的《三重门》,只是为了简单的拥有一部偶像的文字。她去到图书馆翻出那里面的《少年文艺》,工工整整的抄下里面的地址,觉得自己像是做坏事的小偷;她写下一篇信,却又觉得不够好,于是再次撕掉重写;她为了看那天晚上的《对话》节目,在电视机前守了整整一个小时,虽然看着他在电视里有些青涩,有些乖张,甚至因为电视剪辑的都觉得他有些沉默,可是比起旁边那几个书呆子,简直不知道要好多少倍。那时刘亦婷似乎也很火,林轩的老妈都知道有一本书叫做《哈佛女孩刘亦婷》,林轩对哈佛没什么概念,距离太过遥远,对刘亦婷也没什么好感,可能,因为,她是个女的吧。从小,林轩对那些优秀的同类都具有很强的攻击性,虽然不表现出来,可是她内心里知道有一种感情叫做羡慕,羡慕过剩就变成了妒忌。

      这一年的新概念大赛特别的火,因为韩寒,也因为那几个被大学直接保送的获奖者,人人都盼望着通过一条捷径通向自己遥远的梦。社会上的舆论也是继“减负”的浪潮之后再一次被炒热,关于那些应试教育、应试作文的讨论空前的火热。林轩所在的城市竟然还开办了“新概念”作文辅导讲座,只有几个重点中学的学生才有资格参加,而这几所重点中学分配到每个年级上的名额又是少之又少。林轩的年级有15个名额,可是她们一整个年级却有12个班。学校还是很偏心的将多出来的3个名额分了数学特长班两个,英语特长班一个。林轩的心里很期待那个位置,不仅仅因为对比赛的向往,还隐隐有一种证明自己的欲望。至于高考加分之类的,林轩却没有想这么多,高考的事毕竟离他们还很遥远。

      语文老师上课的时候兴高采烈的告知了大家讲座的消息,可是班里的名额却一直没有定下来。老师说要从大家交上来的文章挑出报名的人选,给大家两个星期时间准备。林轩本就对这次大赛蠢蠢欲动,这时更是有了提笔的决心,对于这次的三个名额,林轩倒是很有信心自己能占一席之地,毕竟,她可是语文老师眼里的红人。

      林轩的语文成绩很好,好到让周慕枫这个语文课代表都常常汗颜。对于总结中心思想,划分段落,揣摩出卷人揣摩的词句含义这些语文的常见考题,林轩都很拿手。甚至有时考完试,林轩几乎可以和标准答案一字不差,老师常常让她念一下她写的答案,便算是给大家对过了试卷。林轩的作文也经常会被老师当作范文来读,虽然她偶尔也会搞怪,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即使这样,也会被老师当作反面典型来朗读。林轩很开心上作文课,她很享受那些文字从老师的口中念出来的感觉,那似乎是她唯一一种做为优等生的体会。

      其实这反而要感谢于林轩小时候的懒惰和贪玩。小时候林轩的父母是双职工,没有时间看着她,一到寒暑假便把她放到姥姥家,姥姥家的表姐比林轩大很多,常不愿带她玩,便塞给了她很多书。林轩倒是来者不拒,耐心的一本一本把姐姐的藏书翻完,甚至无聊的时候连姐姐的高中语文课本都拿来读了一遍。不过说起来读的最多的是些《故事会》和《当代歌坛》之类的杂志。林轩妈妈单位里的同事也喜欢《故事会》,大家最后买来传阅完之后几乎都会回到林轩的手上,所以林轩小的时候,《故事会》几乎期期都没有落下过。以至于林轩上了初中后还很惊讶,为什么还有同学在读那两本杂志,那不都是小孩子的读物么。再加上小学的时候偷懒,常常买了教参来抄答案,抄的多了便对那些标答上的套话烂熟于心,即使没话说都能扯出一段像模像样的答案。林轩特别感谢这段训练,即使上了大学,政治课依然体现了早年锻炼出的深厚功底,从来没有折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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