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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子 荒凉的米国 荒凉米国的 ...

  •   林轩还是喜欢这个翻译。米国,说的多直接啊,林轩就是奔着这“米”来的,什么美不美的,林轩是一点没觉出来。

      刚拿到offer的时候,师兄祝福她说“欢迎来到荒凉的米国”,林轩还没往心里去。看着师兄在校内上传的照片,蓝蓝的天白白的云漂亮的大房子潇洒的小汽车,林轩心想别诓我了,这生活条件多好啊。不过心里总还是有点疙瘩疙瘩的,林轩喜欢热闹,从小就喜欢,荒凉这个词怎么能跟她沾边呢。

      来了之后,林轩知道师兄一点没说假话,这地方荒凉的也就剩下“米”了。住惯了大城市的她还真是有点不太习惯。马路上几乎很难看到步行的人,记得开学的时候林轩迷了路,却发现连问人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一个个全开着车,在身边飞驰而过。

      这里几乎没有城市的概念,开车出去永远都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地。他们管这种地方叫做“大农村”,公交设施基本没有,买菜逛街千万不能靠走,人际关系窄的屈指可数,一提谁谁就知道说的是某某某。林轩最奇怪的是,这边的商家真是懒得可以,一般都是在周日的时候不营业,殊不知,国内双休日才是逛街吃饭的好时光。有一次,林轩周日想出去吃饭,楞生生的很多饭馆都不开门,真是叫人沮丧。

      可是“既来之,则安之”,也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有时早上起来,闻着空气里的气息,她经常有点恍惚是不是还生活在国内。就像只是出了家门要到不远的早点铺打个早点一样。拍了拍脑袋才清醒过来,还得去实验室,老板虽然和蔼可亲,可是拿了人家的钱就要给人家干活。拿人手短,一点不错。

      这里的生活还蛮单调,实验室——家,两点一线,跟上大学以前差不多。只是林轩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热闹,交了很多中国的留学生朋友,周末经常叫到家里一起打牌。就这么几个月下来,厨艺不仅磨练的愈加出色,牌技也是好了许多。

      林轩现在常自诩为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写得了代码,查得出异常”的新世纪女性了。想想当时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她都想不到自己竟然这么快就可以掌勺聚会的宴席了。那个连煎个鸡蛋都怕油溅到的小姑娘,一晃就成了连糖色都敢炒的大师傅了。林轩没事还喜欢琢磨这些,经常上网找些菜谱研究,搞些驴打滚之类的小吃,周围的朋友都喜欢来她家吃饭。

      不过林轩倒是很少和外国人一起玩。她还是不习惯把自己叫成外国人,即使是在人家的地盘,她还是外国人外国人的叫着,周围的朋友纠正了她好几次,可是她丝毫没有想改的欲望。无所谓,反正他们也听不懂,林轩基本上就活在中国人的社交圈里。要不是因为上课什么的,英文可能还是没有多大长进。

      其实每次家里来人林轩也会有点头痛,因为林轩住的房子实在是不大,两室一厅的学校宿舍,跟她国内的家差不多大。不过小也有小的好处,收拾起来不那么麻烦,而且总算有了自己的屋子。虽然有时林轩特怀念上大学时熄灯之后宿舍的卧谈会,不过这对于有些轻度失眠的林轩来讲总是个好事。怎么也比四人一间的大学宿舍要强上百倍。再加上林轩本身有一点轻微的洁癖,更是让林轩庆幸自己有了一屋的私人空间。

      刚到这里的日子,林轩还效仿大家买了很多二手的家具,林轩总是想把自己的小窝安置好才能开始安心的学习。开学最初的那个星期基本上全在忙这些事了。不过最让林轩没预料到的是她买的二手家具里还有床。她本以为铺个单子睡就没什么了,可是后来林轩怎么都睡不踏实,即使已经几乎把每件家具都过了遍水,床却还是没办法彻底清洁的。这不禁成了林轩的心头大患。过了小半月,林轩终于不能忍了,还是拜托师兄去带她买了张新床,这才舒舒服服的睡安稳了觉。虽然300个大洋花的林轩真是心如刀割,但是想想几年的睡梦,还是咬了咬牙觉得很值。

      于是林轩光荣退役的二手床,就给了她的室友。说来也真是缘分,分别了大学四年,她和孟庆恺又成了同学。虽说不在一个系,不过偌大的美国,能申到一个学校也真是不易。于是两家人互相联络了一下,就决定让他们成为纯洁的男女室友关系了。

      林轩想想也无所谓,她大大咧咧惯了,跟男生住倒是也无所谓,何况也是知根知底,他们整整做了六年的初高中同学,似乎某年还是同桌呢。孟同志是个整洁干净的单纯好少年,林轩想来想去觉得他也算是个室友的优秀人选,总是比跟个陌生人相处要来的容易些吧。林轩心里暗自掂量了一番,就决定走自己光明的路,让别人暧昧的说去吧。

      更何况,当初,齐皓也没反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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