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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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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聚会结束,李清麦搭好友丁兮澜的车回家。
席间大家聊起过往,有人提到了陈知昂,丁兮澜才想起来她歌单里还有他的一首歌。
“要说这人还真是蛮可惜的。”
丁兮澜狂翻歌单却不禁感慨道。
对于陈知昂其实高中没有太多故事流传,就是四年前他参加了一档选秀节目,凭借姣好的长相和创作才华拿了第一。
顺风顺水出道,发行首支单曲便夺下众多榜单头筹,成为炙手可热的歌星。
也是无意间看过的一段采访丁兮澜才知道这人居然是他们高中的,还是同一届。
“麦子你记得这个人吗?”
李清麦摇摇头说道“你要是没印象我就更不可能了。”
毕竟高二上学期她就转学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记忆早就模糊不清。
“你干嘛呢?”
丁兮澜见她对着手机敲个不停问道。
“我刚刚登之前的邮箱发现一封邮件,就是可能时间太长打不开了。”
李清麦也是刚刚有同学说起差点因为没登邮箱而误了公司的offer。
她高中的邮箱荒废许久正好趁这个机会看看,结果真的有一封邮件,时间瞧着是高二整个学期结束发的。
也不知道是谁发的,李清麦尝试编辑了回信,并将新的邮箱号一道发过去。
“哎呀别想了,要是真的有事也不至于这么多年都没有任何风声,说不定就是发错的。”
丁兮澜终于找到了想听的歌,用手机连上车载音响。
舒缓的旋律响起,一道男声温柔开嗓
“当天边第一抹斜阳出现,我猜你会悄悄来到我窗前……”
歌词唯美温暖,瞬间勾起李清麦的某些回忆。
她也像歌词里写的,多次期待天边的第一抹斜阳。
那是在她转学的那个学期,少女的心里落下一颗名叫秘密的种子。
每回放学她都不着急回家,总是在教室磨磨蹭蹭好一会儿。
表面上是在做题,实际等学校里的人都快走光了她又会麻利地收拾好书包朝对面的教学楼狂奔。
明明平常最害怕跑步的人却能一鼓作气爬上五楼。
脚刚迈上最后一级台阶便能听到悠扬的钢琴声从教室里传来。
李清麦目不斜视从敞着的音乐教室门前走过,装作是要回家的模样,实际走出一段就蹑手蹑脚,猫着腰蹲在窗户下面。
弹钢琴的是个男生,他总是将腰板挺直手指灵活跃动于黑白琴键上,一支支曲子就从指缝间流出。
那人永远只有一个侧脸,鼻梁与下颌线和窗外洒落进屋子的夕阳融合,模糊却又让人向往。
李清麦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那些钢琴曲是叫什么名字,但就匆匆一瞥都会让少女心动不已。
她总是会想象自己落落大方叩响教室的门,用平静的语气称赞一句“你弹得真好听。”
对方呢说不定会带着欣喜的笑容转身和自己表示感谢,又或者会觉得惊讶地转头,心想居然还有人在听……
最坏的结果呢?应该是很生气她的偷听行为,然后合上琴盖匆匆走掉。
李清麦得承认她不是个勇敢的人,即便每天回家都给自己加油打气,但第二天到了门前又望而却步。
男生的存在像一首朦胧诗,只要他还在弹琴,她就能尽可能地用幻想去填补空白,便每天都能看到对方,听到钢琴声。
某天——
她按照惯例去琴房,里面的人像是换了一首曲子,音调缠绵缱绻。
李清麦听不懂,但她知道男生应该是很喜欢这首,因为他不厌其烦弹了一遍又一遍。
估计是音符作祟,李清麦觉得心上仿佛窜起一簇火苗,她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李清麦从校服兜里掏出两块大白兔奶糖,又小心翼翼翻出沓便利贴,一笔一划工整地写下“你弹得真好听。”
她将便利贴偷偷粘在窗台上,又将两块糖压上去。
这算是一个小小的试探,如果明天她还能捡到他,说明对方不介意自己的偷听。
李清麦抱着书包刚想离开就听到有人叫了声自己的名字。
“麦子!你作业本没拿。”
丁兮澜站在楼梯口冲她扬了扬手上的本子。
教室内的琴声戛然而止,李清麦心道不妙,忙飞扑过去捂住好友的嘴,让她没说出口的话生生又吞回肚子。
“你干什……”
李清麦一把抱过丁兮澜的肩头,逃之夭夭。
深夜躺在床上她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猜想对方看到自己留的纸条会有什么反应……
翌日——
李清麦像往常一样跑去音乐室,却没有听到琴声。
她的内心忐忑不安,却还是一步一步向那里靠近,脑海里闪过许多画面。
男生是不是正坐在钢琴前等自己,或者倚着门框,脸上笑容玩味,想亲眼看看究竟是哪个人整天鬼鬼祟祟。
但李清麦的任何幻想都化成了泡影,音乐室的门紧闭着,上面挂的锁没有被人拨弄过的痕迹。
钢琴盖紧紧地闭着,余晖笼罩着投下斜影,原本美丽的场景此刻显得格外孤寂,大概是因为主角不在,便也瞧着索然无味。
李清麦不死心,又等了许久,手表的指针转了一圈又一圈,她心上燃着的火苗也逐渐熄灭,直至剩下团灰烬。
年少绮丽的梦就这样被风吹散了。
后来李清麦再也不会蹉跎着时间,不管不顾奔向那间琴房,因为爸爸工作的原因,他们全家移民到国外定居。
直到后来她都不知道那个弹琴的男生叫什么名字,什么长相。
但李清麦在音像店听到了那首缠绵的钢琴曲,老板说叫《致爱丽丝》,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写给他喜欢的女学生,寄托情意的载体。
是了,怪不得男生要一遍一遍反复练习,每弹出一个音符,大概都在想着他的“爱丽丝”。
李清麦不过是偶然听到了,便产生许多荒诞不切实际的想法,她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那种情感又怎么算得上喜欢。
但或许是执念,后来她上大学谈恋爱总会有意寻找会弹钢琴的男生,大概是年少得不到的总令人怀念。
“怎么样,好听吧?就是陈知昂那人运气不太好,本来应该大红大紫的,却偏偏碰上飞机失事。”
这种事情,也只能叹一句世事无常。
“嗯,好听。”
车窗摇下,李清麦整个人趴在窗框上,任凭晚间的风撩起头发。
她在想念被斜阳笼罩的少年,那个会弹《致爱丽丝》的少年,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和他的爱丽丝天长地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