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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萨摩耶、金子、小黑 这条街有好 ...

  •   萨摩耶绝望的躺在地上等待死亡,能和主人死在一起,对于它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正烧的迷迷糊糊——
      突然它就发现自己懂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事,身体也比以前轻便了,浑身充满了力量!
      它挺过去了?!
      但是这又有什么用呢!
      它恢复了健康,甚至更强大更聪明了,却救不了主人的命!
      它的主人已经变成了丧尸,这是没法逆转的事情。
      它失去了唯一的亲人!
      无数次哀泣都无法让主人回来!
      对于它来说能做的就是将这附近保护好——
      这条路是主人和他每次散步都会走的一条路,这里是主人的家!
      它余生的使命就是留在这里保护好这里。
      “老大,外面怎么样了?”这是一只金灿灿的兔子,砰砰跳跳跳到萨摩耶面前。
      “来了陌生人,还有陌生狗,我刚刚和他们做了交易!”萨摩耶放下嘴里的肉,示意大家看了看。
      接着又说道: “里面有只雌性,很好骗,只要给摸,就愿意送肉吃!”萨摩耶说着舔了舔嘴里的肉味。
      “哇~”旁边的动物们都惊呆了,纷纷蠢蠢欲动想去骗点吃的。
      “你们可以去骗吃的,但是不要被他们看出来了,那几个人类还带着一只小□□,你们小心不要被它发现了,它能控制那个雌性不给吃的!”
      小动物们纷纷点头。
      本来它们都是单打独斗的,它们中有家养的也有流浪的,有天上飞的,也有地下跑的,丧尸出现之后是萨摩耶老大带领大家打下了这一片领地,领地里面的动物都要听老大的。
      这不,老大出去一趟就带回来一个好消息,不就是卖萌给摸嘛,这技能它们熟悉。
      不会的几个也不怕,有其他技能纯熟的小动物上岗培训一下就行了,一下子就能上手!
      就咱这长相,就算啥都不干往地上一躺,就没有人类能抵挡得了。
      “老大,附近地盘怎么样了,咱们要不要再拓展一下,这地盘有点小了!”那只金灿灿的兔子急哄哄说道,它性格比较冲,就喜欢争地盘。
      兔子从出生就比自己的同胞兄弟姐妹要大一圈,别的不会,打架抢食第一名,走路都要踩着自己的兄弟姐妹走路,与乖巧完全不沾边。
      它出生在宠物店,作为一只宠物兔,它的兄弟姐妹们都等着有人来买它们,然后混吃混喝。
      后来,它的兄弟姐妹都有主人了,它因为太调皮,没人愿意买他。
      好不容易有人愿意收养它,最后都弃养了,然后它就被丢弃了。
      但是对于它来说,这就是自由的味道。
      它是没有名字的,原先它是一只白色的兔子,莫名其妙睡了一觉之后自己的毛变得金灿灿的,还一不小心喷出火焰烧死了一个丧尸,莫名其妙就有了自己的地盘。
      然后它就不愁吃喝了~
      只是每次看着自己金色的毛都挺郁闷的,其实它是喜欢自己原先的白毛的。
      这简直就是美妙生活中的一个大缺憾!
      直到遇到萨摩耶老大,简直就是遇见了天使,这纯白不含半点杂质的颜色,就是它梦想的颜色,虽然它以前是只白兔子,但它的肚子上有一戳灰色的毛,这也是它全身上下最不喜欢的地方了。
      于是在碰到萨摩耶的时候,它立刻带着自己的小弟们加入了萨摩耶的队伍,死死抱住它的大腿不放手,将之前打下的地盘也直接拱手。
      萨摩耶本来没准备当这个老大的,但是那只金色兔子太黏了,走哪跟哪,还一直用奇奇怪怪的眼神紧紧盯着它。
      后来发现金色兔子会喷火,可以将丧尸烧成灰灰,它思索了一下这技能正好可以将街道清理干净,勉为其难当了这个老大,同时在兔子的怂恿下,不停地扩张着地盘。
      “明天先打探一下,看一下这几个人准备呆多久,他们好像把隔壁街的丧尸清理了,如果他们不准备占地盘,等他们走了,我们就去接收。”萨摩耶没有叫出声,直接以精神力的形式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金色兔子。
      “好的!老大,明天就让咱去打探打探,咱还挺好奇新来的人!”金色兔子已经习惯了从大脑里面直接听到老大的声音,急吼吼地想要揽活。
      它就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这几天正愁没事干呢!
      “金子,你还是老实呆着吧!还是小黑去吧!”萨摩耶可不敢把金子放过去,它可不是个安分的主。
      “好吧~”听到老大叫它金子,它瞬间就安静了,这名字是老大跟它取的,说挺适合它的,但是它一点不觉得这名字适合。
      这么土的名字,一点都不配它。
      话说老大的名字是啥它是真的很好奇,但是老大捂得严严实实的就是不说,要大家就叫它老大就行了,难道老大的名字很土?!
      “喵~”旁边的黑猫,也就是小黑,懒洋洋喵了一声,就当是同意了,它原先是这附近的流浪猫,萨摩耶每天都在这附近散步,它们俩也算熟悉,算是老朋友了。
      小黑的名字也是萨摩耶取的,不过它不太在意这些东西,它加入这个团队也是因为它懒得挪窝,它从小就在这条街区长大,已经习惯在这里生活了。
      当然,它是少有的知道老大名字的人,金子也威逼利诱很多次,但是老大不让说,那它也懒得说。
      它别的没有,就是灵活,只要它不想,没人能捉住它,在团队里一般需要打探什么的,就到了它出马的时候了。
      另一边,赵多多他们三人一狗已经回到了暂住的超市,赵多多完全不知道她心中的微笑天使是怎么形容她的,也不知道她即将面临的就是无数小动物的碰瓷。
      估计她要是知道了可能会高兴地蹦起来,然后后悔自己当初没多收集一些宠物用品,这都是之后的事情了。
      他们回来之后将房间里面的东西检查了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能用的,赵多多打开老板的电脑,发现还能使用,但是不能连接网络,可以查看到一些记录。
      通过老板的电脑和手机他们也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小超市为什么将防盗做的这么好,原来这家店之前被小偷光顾过。
      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不好,老板起夜听见动静吓了一跳,小偷估计是个新手,也被吓得够呛,一路磕磕绊绊还撞到货架,最后夺门而逃。
      最后老板一清点,发现这个笨小偷把超市搞得一团糟结果连一毛钱的现金都没偷走,顺手牵羊偷走的几包方便面还是即将过期的。
      那几包方便面是老板专门收拾出来用一个箱子先放着,可能是位置太顺手,就被薅走了。
      幸好没啥大的损失,还别说,这货架还挺扎实,那小偷估计撞得不轻。
      不过这一次把老板吓得够呛,这一次是个笨小偷,下次可不一定有这个运气了,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老板加紧忙慌的将店里面安装了防盗,将店里的防盗做了个全面升级。
      赵多多他们看着老板手机里面打的文字都感觉到了老板劫后余生的庆幸。
      只可惜,谁能想到,才装的防盗没多久,末世就来了,老板还没来得及感受自己的防盗系统,直接变丧尸。
      灾难真是没有半分道理,它不管你是不是刚刚劫后余生,不管你有多珍惜生命,毫无道理的就夺走了你的生命你的一切,甚至让你变异成丧尸,然后伤害自己珍惜守护的人。
      有幸活下来的人,也只能苦苦挣扎。
      他们可能比那些直接变异成丧尸的人多了那么一点运气吧!
      只不过活下来的人也有自己的痛苦......
      相对于那些死去的人,对于活着的人来说,每一天都是偷来的!
      每一天都挣扎于生存二字!
      死亡,就是一个倒计时,它跟在每个人的身后,不停地敲打。
      有受不了这种慢性折磨选择结束生命的,也有努力生存只想活下来的。
      赵多多比大多数人幸运,她觉醒了异能,还没来得及被丧尸大军裹挟,就成功加入了一个在当时来说还不错的聚集地,身体上没受什么苦。
      末世的到来让很多人的本性被急剧催化,以前按道德标准来区分好人坏人,后来按法律标准区别好人坏人,现在大多数人的差别在于坏人和没那么坏的人。
      强者越强,弱者越弱,弱者想要活下来就只能依附强者,在没有法律的地方,生命的价值被不断轻视。
      当然,能够让自己的聚集地长久生存下来的强者们,一定是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来保障普通人的生存保障。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在这种灰暗的世界呆久了,习惯了黑暗,对于有的阴诡行为,大多数的领导者并不在意,甚至,如果包含了利益,他们也是乐见其成的。
      前世的赵多多就与这个世界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明明是一起经历的末世,大家也是一起来的这个聚集地,但是她周围的人比她更快的融入了这里,而她看见了很多事情却无法当做没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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