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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扬篇 ...

  •   “亲爱的周小姐,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陪我看一场电影”
      ——张扬
      说起来很不可思议,为了这场电影,我耗费了整整二十一年的精力。
      我是一个很有规划的人,同时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我有同龄人缺乏的自律和清醒,在大部分男生还在做着拯救世界的梦的年纪,我就已经吃透了寒窗苦读的精髓。
      我知道,摆在我面前的只有这一条路,这也是最好走的一条路,我踩在父亲的肩膀上去见识他见识不到的一切,我注定要拼命看到更大的世界。
      周周在我掌握之外,她的出现像一个意外,也是一个礼物,青春期的男孩总会有一个幻想中的恋人,人们将之不概念的称为初恋,没有人能逃开这样一个诱惑,她只是静静的站着,对我而言却是致命的罂粟。
      她像一场梦,一直伴随我到而立之年,后来我也没能忘记,初二那年,她站在讲台上读着优秀文选,逆着光,明明都是一样的校服,在她身上却格外的出众,直到后来的许多年,我才懂了那句“人终会被少年不可得之物困其一生”。
      即使实验高中开出了可以免除我三年杂学费的诱人条件,我仍然没有选择在实验中学直升,实验高中一本7%的教学水平满足不了我的胃口,小县城的题堆积成山,埋住了寒门学子的未来,漫无目的的刷题养不出来好的士兵,我选择了一中。
      我还记得那天,父亲抽了一夜的烟,天亮了,他说是因为晚上吃得太多睡不着,可我知道,是因为一中高昂的学费。
      这个保守老实的男人什么都没有多问,没几天,他默默收拾着东西,去了省外的工地,他说:“一亩三分地供不出来你的前程,你一定要好好学习”。
      从那以后的每一个夜晚,我看到了凌晨一点独有的黑夜,我只有一个目标,清华北大像货物一样摆在我面前任君挑选,我发誓,我要出人头地,下一次,我要让我的父母挺直脊梁。
      事实证明,我还算有天赋,我的努力也没被辜负,我的名字一直站在年纪大榜的顶端,偶尔回过头,我已经看不到周周的身影了。
      何颂和我比肩,实验中学考进来之前,他远胜于我,他太聪明了,以至于我偶尔也会羡慕,我和他是朋友,也是对手,高二文理分班,他选择了文科,别人说他天之骄子却过于任性,我却知道,他是为了那个叫谭云扇的姑娘。
      那是周周第一次来找我,她甚至都不认识我,陪同她来的是她那个小男友,我知道她想让我劝劝何颂,何颂的理科成绩太耀眼了,周周也红了眼眶,我知道她没办法看着何颂这样“自毁前程”。
      “张同学,我劝不动他”。
      我看着周周,她有股说不出来的漂亮,抬头说话时寡淡的五官又像极了我的名字,我对上她旁边那双野性的眼,没多看,我知道她的小男友把我当成假想敌了,可惜我没兴趣浪费时间和这种不知人间疾苦的少爷较劲。
      “你应该比我更了解他,除非谭云扇能活过来”,这是我和青春翻篇的最后一句话,多可笑,关于爱这首乐曲,我连一个音符都没有占有。
      何颂真的是我最值得尊重的对手,即使他放弃自己最擅长的理科,选择了文科,他依然可以在一众文科生里遥遥领先和我并肩,突然觉得我很幸运,比何颂要幸运,至少我藏在心里的那个姑娘还平平安安。
      我知道何颂拒绝了文科的保送名额,他要替他的姑娘走完该走的人生路程,保送名额下来的那一天,我在年纪部翻遍了周周过往的试卷,我要走了,要离开这个小县城,我约何颂在雕花水榭见了一面,拜托他以他的名义把我这三年的笔记送给周周。
      何颂没想到我还有个这么大的秘密,我头一次像个少年,我把我的暗恋明晃晃的摆在他面前,我要他替我保密,我要走了,我要离开这个小县城了,我知道周周很喜欢他那个小男友,我希望她幸福。
      到了大学我见识到了人外人天外天,这里有无数个何颂,遍地是对手,我一刻也不敢放松,我第一次做地铁,第一次吃西餐,第一次去博物馆,我不认为我是无知的,我只是比他们晚一步见识这个世界,但我会用百倍的努力,比他们先一步成长为伟岸的树。
      我心里认定了这里是我新的战场,我决心要在这里扬名立万。
      这些年我一刻也不肯停歇,我甚至没有功夫去谈一场恋爱。
      “累不累,累了就歇歇”,这句话是周周说的,可惜不是对我,我知道她的眼睛永远望向篮球场的二十三号,我如果这个时候偷偷看她,她一定不会发现。
      可惜我没有时间,我这个人很轴,爱情之占我人生的百分之五,至于为什么是百分之五,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在我踏上悉尼大学进修的时候,我想带我的父母一起离开,我的父亲太老了,他不再是我儿时记忆中的样子,他才五十多岁,但他已经有了满头白发,我的母亲在我高中的时候身体就已经不太好了。
      我坐飞机离开的那天,北京热的像个大火炉子,我的母亲笑着说她这辈子最高兴的就是我争气,她说她等我回来,她说她离不开这片故土,她说她要替我找个漂亮的姑娘当妻子。
      很可惜,我的母亲没有撑过我二十八岁的夏天,我赶回来的时候,她已经下葬了,我没来得及见她最后一面。
      我冰冷冷的心出现了裂缝,阳光照了进来,在此刻,我放下了自己追求权势要扬名立万的心,我害怕极了,我只剩下一个亲人了,我的父亲在送走自己的妻子后,精神时常恍惚,生离死别不可避免,也许他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我决定留在国内,留在我父亲的身边。
      后来在济南,我见了何颂一面,他的妻子长得很漂亮,他还有了一个很乖巧的女儿,一点也不怕生,很难想象,当初那样冰冷冷的何颂,现在抱着女儿,轻声的哄小姑娘吃青菜。
      我突然想起来那个叫云扇的姑娘,她长得明艳漂亮,在小县城里算得上是绝色,即使后来见识过了外面的世界,也少有人能这么漂亮,叫人难忘,想起何颂对妻子的温声细语,我替他高兴,这么多年,早该放下了。
      “咱们当初那些同学可都结婚了,你现在可是炙手可热的“大人物”了,还不打算成家吗?”。
      “嗯,再说吧,我未必有你的福气”。
      结婚,这个词,对于我这个年纪来说不遥远,但对于我来说,太遥远了。
      我没有成家的心思,父亲也劝过我很多次,家里亲戚想过给我介绍相亲对象,但我都一一拒绝了,父亲知道我是个有主意的,看着劝不动,就放下了心思,父亲老实本分却不是个思想老旧的人,他没想用传宗接代来逼我。
      我三十二岁生日那天,早早的回了家,父亲代替了母亲的职责,为我做了一顿饭,下了长寿面,买了蛋糕,我们父子两个喝了一场大醉。
      “我怕啊,儿啊,我怕我走了你没个人照顾,我到了下面,你妈怪我”。
      年过六旬的父亲,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父亲一直都很沉默,父亲的爱也是,这些年,我赚了很多钱,有了大出息,可这个家里只有我和父亲两个人,母亲走了,她不仅带走了父亲那股坚韧的动力,还带走了这个家的温暖。
      那天,我也红了眼眶,可我始终不肯将就。
      万家灯火亮时,我知道家里那个儿时为我撑起一片天的英雄会为我留一盏灯,可惜这盏灯太亮,不如初中晚自习放学时母亲留的那一盏橘黄色的灯温暖。
      七夕那天,我为公司的员工放了一天假,凌晨三点,我站在办公室,吸了一根又一根烟,我没有烟瘾,这一刻却企图用烟来麻痹自己。
      我问自己,寂寞吗?怎么可能不寂寞,可我想象不到一个我不认识不熟悉的女人成为我的妻子,填补我内心爱的空缺,我也接受不了点一个陌生姑娘来解决我的□□望。
      我认为自己是个足够有能力的人,可这些年的成功迷住了我的眼,我开始变得自负,我太高傲了,我在等,至于等什么,我也不知道,彼时我已经三十四岁了,我努力了这么多年了,我太累了,我不愿意再规划了。
      至于一切,顺其自然吧,说不定某天,我就遇到合眼缘的人了。
      三十六岁那年,我没遇到合眼缘的人,但我重逢了自己心心念念的人。
      再见到周周的时候,是在博美的年会上,深蓝色的丝绸旗袍,旗袍上绽放这一朵一朵的牡丹花,红唇黑发,一举一动美的勾魂动魄,藏在我心里二十多年的姑娘,踩着高跟鞋,一步步朝我走过来,和我记忆里沉默寡言的样子天翻地覆。
      我知道她和韩元鑫离婚了,我举着红酒杯主动上前,站在她面前笑着说“好久不见,周周”,这一次,我有时间,有底气,光明正大。
      “张扬,我刚刚还猜是你呢,看着像”,说罢她又有些娇俏的说:“不对,应该是,张总”。
      红酒杯碰撞时,我仔仔细细的看着她,时隔多年,她变了很多,唯一没变的是,她还和当初一样,让我心动。
      在我三十七岁生日这天,北京热的像极了我当年刚来的第一天,我和周周领证了。
      上天啊,真是厚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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