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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 always want to say to you whether I need to love you ...

  •   I always want to say to you whether I need to love you ------by ……mu liu /qia jia jun ---------未到季末

      我扔掉那个破旧的磁带,记忆一点点挖掘出来,好像是那人的录音……

      很久以前的东西,我这么想着,眼睛看向台上的日历:2010 06 05.舒缓下一口气,像是残留在梦中的碎片深深的扎着。扰神!

      然后我像疯子一般扯下了里面的带子,破败不堪,然后我用弱弱的力气唔咽出声……

      “沈昌珉,你别来烦我了!”我对着空气大喊大叫,想起了那人的名字,想起了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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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中旬,天气凉爽,心情舒适,我跑到楼下路边摊挑着磁带,我想放进我那个残败不堪的复读机里试试。“啊!”走得太快,我听见那人发出声音。被阳光照得发烫的脸,仰起来,看那人处于高处的脸蛋,漂亮的眉头并没有我想像中的皱,嘴唇抿着淡淡的水分。

      “对,对不起!”我恭敬着猫下腰,嘴巴里混沌不清。那人只是用手摸摸后脑勺,他正被人拖着腰。“有天?”

      那是个帅气的男人,抚着他怀中人的头发,由顶端至末尾,细腻如女子一般的神色。我愣住了神色,看着他们一点点的亲密,脸红起来!

      “我只是买东西而已,你跟来作什么?”

      你说我不愿提及的,终究也只是那样充斥乱红的季节的浓烈相遇,你那所谓的光芒闪烁,一遍遍的刺进我的心智,骨血,以及重复在大片空白回忆的生命,如上了釉质的白瓷,亦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惨白情感。

      我所在的城市边蔓延过了一条长无尽头的河流,延展无尽,也苍黄无尽……

      我看见那唤有天的男子一遍遍的笑,好看……我这么想着,直到我觉得我们之间凝固了时间,他才回过神来。口齿清晰:“没关系。”

      我现在还记得沈昌珉的神色,犹如神祗降临一般的美丽,光华!我看见那条河也不混沌,而是清澈透明。嗯……像他的两眼……

      我将视线转移到了我的磁带上,于是他便又盯着我不放。背后灼热……“请问,您有什么事么?”

      真是糟糕!

      先生,你得有礼貌!我几乎想这么说。但接触他的闪烁光芒时,我耸耸肩。算了!

      光照在他的两肩上,他缓缓的掏出钱,交给那个摊货老板。

      我用脚踮着地,打量着是否去其他摊位将是个很好的选择?他身旁的男子追上来。

      “先生,谢谢!”又是那样温暖人心的笑,是那样目光漂亮的男子。“请问,怎么称呼?”

      我问起他的名字,他便望向一旁开心的举着磁带坐在桥上的如孩子的他,边回头边举着手着对我说着:“朴有天。”有天?至少以我的狭窄的思维来看,这真是个特别的名字。

      “先生,哪天请你喝咖啡?”他又回过头说着,我摇摇头,我觉得我们本不该如此熟络。

      然后我看见朴有天一边小心的摁住了他的身子,一边靠着桥的边缘,缓缓的走……

      我蹲下身来,靠在了旁边的玻璃橱窗上,透过它反复观察着自己的苍白的脸色。我的天!我现在一定很枯燥的样子!

      我慢慢踱进了一家化妆品专卖店,里面滋润的物品太多,我只觉得我眼花,于是仓惶的逃了出来。那个年轻的小姐在背后叫着我,看我渐渐远去发呆。

      我想,我需要平静一下,休息一会儿……

      我知道我的生活是有多么的累,我每天在忙乱的工作中绷紧着自己的神经,甚至走到饮水机旁灌上一口水都是气喘吁吁,最终我就是害怕在满不情愿中轰然倒塌。

      我回到家,泡上一杯速溶黑咖啡,我实在没有兴趣以及时间去花着长乱的时间去煮上一壶或许比这味道香醇上许多的伯爵咖啡,那是无奈的!是由于我的性子决定的。尽管我的厨房的吊柜上有着成盒的咖啡豆,以及快要落满了灰尘的研磨机器。

      “boss?我可以休假么?”我对着我的老板恭敬的说,我感觉到我的咖啡喷到我的鼻夹上的蒸汽,真是难受!

      我平时就是个勤奋的人,我如是说着,boss答应的极其爽快。我看见我公寓二层对面的那家pub逐渐亮起了招牌。

      我打开答录机听着朋友们给我的留言,我平时生活过于忙,根本无暇回复,然而我却开始失望起来,也许是我交了太少的朋友,我发现留言空空如也,只有现在还在加州度假的母亲给我的告诫……无非是按时吃药之类,我沮丧的低下头,真是糟糕透了。

      我立刻打电话给alens 。“你说我是否得去交点朋友?”我将眼睛瞟向那家pub。“juice ho!”我想着便笑出来,老板一定是个有趣的人,如此不成调的名字也能从脑袋里挖出来!

      并且把它做在了招牌上,在每个夜晚,在这个小街道闪光。

      “kibum?你在听吗?”alens的声音有点愠着火,我又一次在她的面前不尊重了她。“oh, sorry!Go on ,please!”

      天知道我是怎么一回事,他们总是说:“噢,kibum,你真是个爱走神的人!”我不知道这以为这什么,然后这个习惯开始在时间蔓延中一点点变得让人生恶。

      “首先,kibum,你要知道,自从你大学毕业以来,据我了解,你未交过任何朋友!”alens,是否有点不开心。我记得alens 总是举着红茶将大块的奶酪比萨塞进嘴巴里,笑得满足。

      “stop!alens,你出了什么事情吗?”

      至少,alens还是我的很好的朋友,我们之间从不隐瞒。然而,alens这次顿了下,挂断了电话。“shit! alens,你这个惹人厌的家伙!”我只是很不开心,就此而已……

      我换上了我三年前的衣服,由于20岁之前生长过于迅猛,等我到了如今这个年纪,height 和weight 基本上也没什么变化。那件带子长到了腿部的上衣,我曾经穿着它在学校门口与同学大声喊叫着抗议着某位老师,在上面画上老师的脸,写上他的名字,打上了红红的×。却还是淹没在了一片人群中……

      想来也是好笑至极!后来花了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去把那痕迹处理掉了,alens也是,我们便饿了一个月的肚子,alens在吃不上了奶酪披萨的一个月时间是痛苦的过了这些日子!

      “juice!”我对着吧台上的小男孩儿高高的喊着,他顿时红了脸,我奇怪的摸上后脑门。然后将手按到了胸口上,我才发现我的扣子全部散开了!

      oh,这个家伙!一定是把我当作了同性恋者。虽然我不排斥这性取向,甚至我还和alens参加过旧金山的同性恋游行!那些傻瓜的时光,在我这短暂的下午全部被我记起来了!

      “嘿!”我捂着自己的上衣,把外套的扣子弄起来,回过头,看见那男子对着我笑。以及他的身旁的朴有天。穿着黑色的shirt,抿着嘴巴笑……

      “是吗?我以为你不会来这种地方。”从交谈中得知他叫沈昌珉。“韩国人,还是?”

      他立刻夺口而出:“哦,韩国人。”韩国人的个人国家主义思想很强烈……我只这么觉得,因为在我问过的以往的韩国人来说,都是这么一副尴尬的场面!

      “噢!live show !”他的眼睛立刻绽放出了光彩,拉着朴有天进了舞池,他们跳得很好,而我因为三年的生疏,已经只懂得如何在原地蹦的更加惹人笑!

      我逃离了那里,就像我曾经逃课一般。有点慌张!

      “啊,夫人,您有什么事吗?”我对于在我家门口矗立着的隔壁的布莱恩太太感到奇怪,在我印象中,布莱恩太太是一个与人疏远的人。

      布莱恩太太缓缓的对我说:“先生,我想打扰您明天中午的时间,请您喝红茶?”我知道布莱恩太太也是个不善于同他人交往的人,至少她的话像是留言一般的官方而没有什么情感!

      我刚想说我明天会很忙碌,愕然想起我已经和boss请了两周的假期,况且我得交些朋友。点点头,用着与她一样的腔调说话,布莱恩太太便不好意思的笑笑:“那,,我先走,明天我会多做一块蛋糕……”

      那也在我的印象中的老布莱恩每天都会捧着红茶与蛋糕在阳光下看书……我可以闻见布莱恩太太的做得香甜的蛋糕味,想到这我开心极了!

      我乐活着心情打开门,把鞋子脱下……打开我明黄的灯,我已经许久未在夜晚开灯了。我在日历上撕下了数十张纸,扔进垃圾桶;我用手巾擦着电视上的灰尘,呛得我难受。噢,那会是支气管炎?

      咳嗽这东西,可不能任由它严重下去,我却坚持以为那是心理作用。这便是我这么个固执的家伙!心血来潮,我穿着拖鞋进了厨房,用低矮的凳子垫在下面,攀上了吊柜……翻出了那一盒咖啡豆,和包装良好的研磨机器。我蹲在白色毛毯上,或许我明天可以邀请布莱恩太太喝咖啡了……

      我满足的想着,吹着盒盖的灰,痛苦的挠头。便把它们丢弃在了一边,以至于到了现在我早忘记了alens教我做咖啡了。

      alens? 一想到那家伙,脑子里便是成片飞舞的“shit!”我透过我的窗户欣然的看到沈昌珉与朴有天背立着橱窗kiss的模样,被月光照得比较模糊。

      歪起头,我全然忘记自己的感觉,或许我可以拍下他们?给alens看,然后去找一大堆的朋友!像alens一样的朋友?

      用着像素很低的手机拍摄。“shit!”我几乎忘记了我今天重复了几次这个。以我现在的财力而言我还没有能力去买一个专业的相机,用即使不专业的手法去拍出专业的照片!

      哪怕是我把这期的任务拿下也不足够!一个好的相机需要很多money!这里是旧金山,什么东西都贵!

      以前我的本土同学每次穿越在校园里,胸前挂着漂亮的相机带,一脸沮丧……因为买了个劣质的相机,刚用了三天就进了dustbin,what a pity!

      若说遗憾,也远远不算,因为至少他用那三天时间拍下了他想要的效果:“旧金山郊外老宅失火事件!”得到了一笔很好的报酬!

      在这个世界上,有人总是幸运比过他人几倍!

      至于想起他,也是无意识,因为他便是这期杂志任务主要人物!现如今声名远赫的“Justin Anthony”{谢,自编!}

      我便是在他的繁忙档期中不断骚扰他的人,他一直讨厌我。我也不愿说是怎样,有时时间是个奇妙的东西,比如说我清楚记得他的声音,他却闷着心情告诉我“sorry ,I have no time!”自我们毕业不过一年罢了!

      等我回过神来,我看见那边的沈昌珉对我不停的招手and scream? oh ,ye ,可以算是吧!

      这个好看的人似乎血热型?

      我依旧觉得自己的眼睛无神,ok,是肮脏的窗户挡住了视线,其实,我料到那边的沈昌珉也是看不清晰着,不然他不会to be so silly?

      后来我只是看见他和朴有天的影子成对着消失,想说的是:这样子掩掉了真是……

      我躺在沙发上,日积月累,我已经习惯那不平稳的感觉踮着背部,然后短暂时间就可以入梦!

      人们啊,切勿再掩饰你们的恐惧,瞠大了你们的双眼吧,看看死神的模样!------by ……mu liu /qia jia jun ---------未到季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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