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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我是一个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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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弃婴。
被公子淮府中的侍女姌捡回了公子府,姌没有子女,便视我如亲生。
就这样,我在公子淮的后院长大了。
1.
十岁那年,我与芳爬上了公子府中那棵最大最高的枣树,为了抓一只鸟。
我很久没吃过肉了。
眼看就差一厘米就能抓到那只瘦弱的小鸟,我却脚滑跌落下来。
我同那只鸟一样瘦弱,这一摔,可能就要不久于世了。
霎时间,我的脑海中闪过姌慈祥的面庞,还有那枚放在我襁褓中的玉珏,我还不知道我到底是谁,就要死了。
我甚至没有出过这座都城,就要死了。
幸运的是,我没有死。
公子淮接住了我,他的臂膀强劲有力,怀抱像阳光一样温暖,名贵的衣裳上散发着不知名的香气。
我有些眷恋这道香气,往他怀里凑了凑。
他以为我受惊过度,温言安抚我:“小儿不怕,公子虽老,但还接得住你。”
公子淮不老,但长年的政事操劳让他早生华发。
他是当今楚王的庶弟,是楚国的左尹,是闻名天下的羕陵君。
也是我的公子。
我壮着胆子去抚摸他的白发,笑盈盈地说:“公子的白发,白如璧玉,是天下稀世之宝。”
他愣住:“何出此言?”
我认真地答道:“公子日夜殚精竭虑,每长一根白发,楚国就少百人受苦,难道不是稀世之宝吗?”
公子淮大笑,他一笑起来,冬日的这棵枣树似乎都枯木逢春了。
“小儿甚妙,可愿到我的书房做书童?”
我本只愿公子能展颜一笑,因为他的眉头总是皱着,那样英挺的眉毛,璀璨的眼睛,不该被忧愁填满。
可,公子赏识了我。
即使,我只是一个卑贱的侍女。
公子就是这样,他那双如星辰一般的眼睛,能看到每一个人的优点。
后来,我知道了这叫“慧眼如炬”,而他,是我的伯乐。
我从他的怀里跳下来,跪谢道:“奴婢愿意!”
这于当时的我来说,是天赐的惊喜与机遇。而我也是后来才明白,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
2.
姌知道我被公子淮赏识开心了很久,连熬了几夜为我做了一身新衣裳,眼睛都熬红了。
我有些心疼,她却疼惜地摸了摸我的头发:“你是我的女儿,这都是母亲应该做的。你长大了,不要再同芳那些小子们混在一起了,去了公子的书房要好好服侍公子,明白吗?”
我乖巧地点点头,换上了那件新衣服,姌还为我梳了一个新发髻,她的手很巧,她说我很美。
这是第一次有人夸我美,即使是姌,我也不敢相信。
当我一路走到书房,好多人都这么说时,我便信了。我隐隐希望着,公子也会夸我美。
但公子不在书房,书房里还有几个其他的小童,他们也穿着华美的新衣服,他们能读书写字,好似与书房融为一体,而我显得多余又突兀。
我什么也不会,不会写字,不会读书,被他们当成奴仆,帮他们整理翻乱了的书简。
其中一个小童竟主动对我打招呼,他一口白牙,笑得很傻:“你是公子从何处找来的?”
我低着头整理手中的书简,闷声道:“我是公子府后院厨房的。”
“这样啊,我叫霁,你呢?”
我抬头看他,我以为他会嘲笑我,但他的脸上没有丝毫轻视之意。
霁,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他也是一个很好的人。
“我叫,娮。”
霁与我成为了好朋友,他虽然懂得很多,却与另外几个书童不甚和睦,偏爱与我这个被他们视为异类的人待在一起。
我有时怀疑他在赌气,用我来气他们,可他会带好吃的给我,还教我认字,我便觉无所谓了,反正,他对我挺好的。
在我认得了一百个字的时候,公子回来了。风尘仆仆,衣袂沾尘,那两道英挺的剑眉连成一线,笼罩着阴郁之气。
他到书房时,书房里只剩我一人了,天气愈发寒冷,连霁都早早回去了,而我迷恋上了识字的乐趣,乐此不疲。
公子很惊讶,他似乎没认出我。
“小儿为何在此?”
我放下书简,恭敬地跪拜道:“娮承公子救命之恩,公子又不嫌弃让娮来书房做书童,娮自当苦读,不白费公子一番苦心。”
他似乎才回过神来,朝着我笑了一下:“你叫娮?既如此,可愿拜师学习?”
我惊喜地抬眸,不可置信地问道:“公子说的是真的吗?”
“自然是真的,”他将腰带上的一枚玉佩摘下来放到我的手中,“你拿着这枚玉佩去找城西的安夫子,他会让你进门,但不一定会收你为徒。”
我看着手中那枚精致的玉佩,很想问问公子为何对我这么好,但我知道,这不是我该问的。
这是公子,第二次问我愿不愿意。
这也是我第二次毫不犹豫地答应公子。
“娮明白公子之意,决不辜负公子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