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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   从他的口中我了解到,他叫林安淮,而另一个少年叫陆余生。
      他们两个是一对不常见的txl者。
      每天压抑着自己的爱,偷偷藏起来,苟且偷生。
      却在那刻忘了分寸,在大庭广众之下牵了手。
      被人当做犯人,喊来警察准备带走他们。
      “我们走在大街上,像做贼一样,连手都不敢牵。”
      “生怕被别人发现当成神经病抓起来。”
      林安淮压抑着,又笑又哭。
      说话的同时,他将腿用手挡住。
      可能是害怕我看到露出的红肉会被吓到,故意用衣服盖住伤疤。
      他很清楚他现在的样子。
      但不得不说,林安淮其实很好看,墨黑的碎发干净利落,面庞白皙棱角分明,高挺地鼻梁,丹凤眼,眼角下还有颗泪痣。
      可就是这样帅气的一个少年,毁在了家人的手里。
      满身伤痕,狼狈不堪。
      “那个哥哥呢?”
      我记得是两个人,现在待在原地的却只有一个人,我有些不解。
      林安淮的眸光又黯淡了些许,“陆余生被他父母绑回家囚禁了起来。其实。他们原本是打算把我送进精神病医院的,只不过我半路逃了出来。”
      少年小声补充道,带些自嘲:“估计他们也没有想到伤痕累累的一个人竟还有力气挣扎,就连我也没有想到,我还活着。”
      我刚要走,林安淮站起来摸了摸我的头,红着眼眶,对我弯下腰鞠了一个90°的躬。
      他说。
      “小孩。”
      “你是唯一一个祝福我们的。”
      1971年,5月20日,情人节。
      我在那一天公开出柜。
      爸爸被气的火冒三丈,拿起外面的板凳就往我脑袋上砸。
      嘴里喊着败家玩意怎么不去死。
      奶奶也被气的满脸通红,大骂着小兔崽子和爸爸一起追着乱窜的我。
      吵闹和争吵声引来了一群人围观,我家门前多了一群看热闹的人,时不时嬉笑着,像在看一场搞笑片。
      那一刻。
      我被他们当成了一个笑话。
      被家里人当成一个神经病。
      而我的妈妈却紧紧抱着我。
      对着那些企图将我带走的恶魔大声嘶吼着。
      “我的孩子没有病!”
      “他很正常!”
      “比你们任何人都要正常!”
      “你们没有资格带走他!”
      看似柔弱的妈妈,却在那一刻成为了我唯一的救命稻草。
      我躲在她的怀里,捂着耳朵,终于崩溃大哭。
      自此,我的妈妈成了众人嘲笑的对象。
      她拉着我走在大街上,不少妇女坐在大门外对着她窃窃私语,时不时捂着嘴偷笑。
      嘲讽着养了个不能传宗接代的儿子。
      我看着她紧拉着我的手,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强忍着告诉我。
      “你要记住。”
      “你没错。”
      六零年代的同性恋代表着什么?
      有病。精神病。异类。怪胎。
      在这思想泛滥的年代里,唯一的清醒也会成为罪过。
      正义,也会随着大众的思想而改变,而这个世界,最不缺的就是所谓的正义。
      再次见到林安淮时,是在我20岁以后。
      他满脸胡须头发蓬乱,整个人邋里邋遢,身上穿着不合季的破旧大衣,再没有当年那眼惊艳。
      “怎么不见陆余生?”我问。
      “他被逼的自杀了,当时发现他的时候人已经没了呼吸,整个手腕全是血,而我只敢远远的看着,连爱人最后一眼都没有办法见到。”他用手捂住整个脸,声音哽咽。
      “世俗太苦,我不怪他。”
      我就这样静静地望着他,一时之间想不出安慰的话语。
      “余生余生,下辈子再和余生有余生吧。”
      他愣了愣,眼睛弯成月牙,轻轻答了一句,“好。”
      下辈子,安淮和余生要长命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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