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蛋,喜欢上了这个格式。又想到一个火葬场的小甜文,喜欢的求个预收,这篇完结了就写。
文名:碰瓷攻自寻火葬场
文案:
少不更事时,凌遇礼碰瓷了一个娇软好推的小少爷,
小少爷捧着零花钱,供他吃供他穿,供他读了中学读大学,
把个孤苦伶仃的敲诈犯供去了加州理工学院读博士。
临走前,凌遇礼恩将仇报,把小少爷欺负了个彻底,
还恶劣地告诉他,全都是骗他的。
五年后,国际巨星凌遇礼回国,再次碰瓷了小少爷。
只不过,当初人见人爱的小少爷,现在成了混世魔王大少爷,口头禅就是:打死那个姓凌的。
攻很苏很甜很天才,只要能用来宠受,没有他不会的。
受很傻很二很作很暴力很讨人嫌,只对攻一个人这样。
攻宠受,超级宠,只要受不打死他,他就想宠死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