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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蓝色纸风筝(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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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了,我真的没事,走啦。”
程榆桉穿着宽大的T恤半坐在床边,双手撑在两旁,衣领微微敞开,露出了一段白皙的皮肤。
“你确定?”
宋清禾瞥了她一眼,目光从她有些严重的黑眼圈很自然地聚焦到了锁骨处,一面淡淡开口反问,一面又不露声色地帮程榆桉把衣服拉上。
“百分之百确定。昨天就是有点晕车而已,在酒店休息了一会就舒服多了,我现在可好了,你要不信,我现场给你来一段军体拳?”
程榆桉没心没肺地从床上跳起来,拦住正抬腿要走的宋清禾,挡在她面前真打算给她表演一段。
宋清禾和程榆桉对视了多久,就沉默了多久,最后只是面无表情地绕过了程榆桉,径直走向行李箱,缓缓开口说到。
“换衣服。”
“……噢。”
程榆桉尴尬一笑,跟在了宋清禾身后,一边接住了她扔过来的衣服,一面又脱掉宽松的T恤,胡乱往头上套。
“换好了?”
宋清禾将身体靠着桌沿,看着程榆桉,脸上却带着莫名其妙的笑意。
“你笑啥啊。”
程榆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似乎并没有什么可笑的地方,可宋清禾那没有来的笑,让她相信一定有什么出了错。
“笑你好看,不行吗?”
宋清禾嘴角的笑意愈发浓,眼梢的弧度也跟着弯下,像初春雨夜倒映在水中的一轮弯月,看得程榆桉的心也不自觉地跟着荡漾起来。
“少来,你到底在笑什么啊?我衣服没有穿反啊……”
程榆桉没信心抵抗,只能别过眼,错开了两人交接的目光,不让这场对视继续下去,低头碎碎念,岔开话题。
“过来。”
宋清禾像招呼小狗一样朝程榆桉勾勾手,就见那人带着一脸纳闷和茫然朝自己走过来。
“怎么啦?”
程榆桉眨着湿漉漉的眼睛,有些忐忑的问到。
宋清禾伸手帮她翻出衣领,橘子味的清香随着她的动作缓缓逸散在空气之中,有点冰凉的手指捏了捏程榆桉的耳垂,带着些两人间独有的亲昵和占有欲。
“好了,出门吧。”
指尖的温热像幻觉一样还残留在身体里面,但想要触摸后的下一秒,所有的情愫却又好像不曾存在过一样,连一点证据都没法找到。
程榆桉失神地摸了摸耳垂,喃喃望着宋清禾早就离开的背影,失去了行动的能力。
直到踩上灵虚台那一块因为年久失修的地砖,程榆桉才从地缝中发出的哐啷响声找回了些许的实感。
“怎么了?不舒服?”
似乎是有意回避程榆桉失魂落魄的原意,亦或者确实从她的神情中看出了端倪,宋清禾停下了脚步,开口问道。
“嗯?什么怎么了,我没事啊。”
程榆桉冲她扯出一个微笑,不知道为什么,踏入这片土地的一瞬间,她莫名有种令人恐惧的失重感,就像是在顷刻间完成了一场穿梭时空的旅行,从过去到未来,无数个平行时空的画面,如同幻影一般在眼前闪过。
“好啦,我真的没事,快走吧。”
似乎是看出了宋清禾眼神里的存疑,程榆桉欲盖弥彰般地扭过了她的身体,推着她的肩膀准备朝山上走去。
——“砰”
迎面撞过来的熟悉气息让程榆桉有些恍惚地哑言,压低鸭舌帽的黑衣女人在擦肩撞到自己的后就立马跑远了,昨晚的反胃感瞬间又在腹部翻江倒海地,脑海中的痛感比愤怒来的更加快。
“搞什么啊,撞了人都不会道歉的吗?”
程榆桉按了按屁股,压下了心头强烈的不适感,试图用平日里的没心没肺掩盖掉这些令人不安的因素。
宋清禾叹了一口无声的气,半蹲下,将视线调整到与程榆桉平齐,然后伸手揉了揉她细软又有些暴躁的头发,开口道。
“所以,现在还要去吗?还是先去附近吃点东西,换一下心情?”
“吃!我要吃大份的!”
程榆桉知道抱怨无果后,决定化悲愤为食欲,更何况,尽管她并不想承认这一点,但她目前的状态并不适合继续在户外活动下去了,然而,她并不愿意让宋清禾知道这一点。
不知道为什么,从踏进这片土地开始,她就一直有种莫名的心悸,而这种生理上的不适,现在已经渐渐开始入侵并转为心理上的不安。原因是什么尚不可知,另一方面程榆桉似乎也在下意识地去回避真相,害怕去接受那些在潜意识里预判好了自己注定无法接受的结局。
好像只有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发生,那么现在的幸福、快乐、即使是短暂的难过都将会在她的人生中延续下去。
而她,打从心里地希望这一切能够延续下去。
宋清禾和程榆桉进了附近一家气氛闲适的咖啡馆,宋清禾点了一杯拿铁,程榆桉则被柜台里的手工面点迷花了眼。
“要点什么喝的?”
宋清禾开口问道。
“我想要一份法式可颂和一个蛋黄流心的可颂,再来一个海盐卷和芝士贝果,喝的我都可以,你帮我随便点吧。”
程榆桉一口气把菜单本来就不多的烘培区点了一大半,然后将饮品单甩给宋清禾,大爷似的微眯着眼,满脸笑嘻嘻地往躺椅上一坐。
“行,那就来一杯热美式。”
宋清禾接了过来,甚至都没有看程榆桉一眼,轻描淡写地对服务员说到。
“……?等等,美式就算了,怎么还是热的?”
程榆桉刚准备申诉自己的不满,却被宋清禾递来的一个平静却又藏着千言万语的眼神堵住了接下来的话。
程榆桉很快就为自己给点颜色就开染坊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如果有人说宋清禾是世界上最会记仇的人,那么程榆桉一定会第一个跳出来说这一论断的不严谨性。
记仇的人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是默默拿小本本记上,然后秉持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原则,等到某一天,连犯事者自己都忘掉什么时候的罪过这个人的时候,那颗十年前的子弹已经出膛了。
而另一种则是,有仇必报,快意江湖。不管是没精力去记也好,还是没必要去记也好,总而言之,所有的“债务”都当场结清,为未来清算省去了许多麻烦事。
宋清禾对于世界上除了程榆桉以外得罪过她的所有人,都奉行着第一类行的原则,而对于程榆桉,或许是因为她招惹自己的次数过于多了,在发现第一原则不适用后,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开始用第二原则区别对待了。
所以,对于程榆桉而言,宋清禾不仅仅是这个世界上最能记仇的人,她还是这个世界上最会报仇的人。她不光记,她还要报,而且对于自己,往往是当场报,现世报,连隔夜报都无法接受。
可惜,得意忘形的程榆桉很显然忘记了这一点。
所以,现在,前一秒还在开染坊的程榆桉现在已经变成了哑巴喝美式的程榆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