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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上阁楼,最好是夜里” 莫忘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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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拖着大大的行李箱从机场出来的时候,天已经昏得不成样子。
她远远地望见莫仲安朝自己招手,鬓边丝丝白发闪的发光。
她快步走了过去,“爸爸。”
“欸,今朝出来的晚了些伐,妈妈在屋里做好了菜等你回去吃嘞。”莫仲安帮莫忘把行李塞进后备箱,很快地发动了,银白色的金属外壳与窗外一闪而过的霓虹融为一体,莫忘被动地等待这辆车把她运回陈旧困乏的回忆里。
莫仲安小心翼翼地从后视镜里观察女儿,搜肠刮肚想出来的话题又怕莫忘不喜欢,斟酌再三开口道:“王家卫要拍金宇澄先生的《繁花》了侬晓得伐?”
莫忘挂心实验室里繁杂的数据,回答的漫不经心,“晓得了。”
莫仲安讪笑了两声,接着说:“我以为你们年轻人都爱看,王家卫,知名导演嘞。”
“侬要讲便讲了,是不是莫失和他母亲又来讨房子了?”
莫仲安咽了口唾沫,“快过年了,同你伯母和哥哥好好讲,不要再生争执,伤了和气。”
莫忘没说话,算是默许了,她想起小时候跟着莫失后面玩滚铁环的时候,她摔跤大哭后莫失总是安慰她即刻就去沈大成给她买赤豆糕。嘴角不自觉勾起一抹笑,小时候多好,小时候什么烦恼都没有。
莫家原先有处房产是老祖宗挣来的,莫仲安还有个哥哥叫莫伯平。出生在乱世之中的祖父希望两个孩子平安即可,所以长命锁一个刻着平另一个刻着安。两兄弟衣食无忧地度过少年时期,手足情深。
莫伯平长莫仲安八岁,所以那天夜里莫伯平翻越学校围墙找到莫仲安告诉他自己要上战场的时候,十岁的莫仲安并不了解这意味着什么。他乖乖地按照哥哥的指示告诉父母他去外出游学了,起初还瞒得住,后来在三板子的家规之下莫仲安还是交代了实情。
老母气得卧床三日未起,老父烟熏雾缭静坐两个时辰后说罢了,随孽子去吧。
从越南前线传来噩耗时,莫仲安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中秋夜。全家人举箸而望,半晌无人发出任何一个音节。莫仲安再也没有经历过比那一次更揪心的沉寂。
老母自此缠绵病榻,病久不愈。
直到一日有个脆生生的小女孩登门拜访,摊开包裹里的婴儿,泫然欲泣。找莫家讨要个说法,莫仲安瞠目结舌,并不知晓哥哥还有这样一段露水情缘。在知晓莫伯平已经长眠南疆后,女孩先是眼神空洞地坐在地上,咿咿呀呀地教人分不清那声音究竟来源于婴儿还是母亲。
但是自此他们还是在莫家住下了。老母的脸上总算添了几分喜色,抱着小婴儿好像怎样都看不够。
“起名字了伐?”老父吐出一口厚重的烟气。
女孩摇摇头。
“造化弄人?我原想伯平和仲安两兄弟平平安安就好,哪晓得伯平这个缺西非要自寻死路。现在好了伐?父子无缘见面,留寡妻在人间艰难讨生活。”
莫仲安不敢出声,他望着这位未过门的嫂嫂王秋月脸上的泪痕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既然各人有各命,便不要强求了。这个孩子就叫莫失吧。”
孩子满周岁之后不久,老母撒手人寰。老父便愈发沉默,莫伯安取得文凭之后找了处教书的工作,稳定之后迎娶苏家三小姐,在新世纪来临的时候生下一女,他取名为莫忘。
莫失,莫忘。此生莫失莫忘便足矣了。
老父眼看子女事业有成阖家幸福,心中已经了无牵挂,惟愿早日与老母相伴。料理后事时询问小辈们的意见,城南有家药铺是老父祖业,再者有此处房产,他说,“侬自己分去吧。”便合上了双眼,与世长辞。
莫仲安想起哥哥,想起那双比星星还要亮的眼睛,他开口道:“嫂嫂先选吧。”
王秋月稍稍压住喜色,看似随意状讲“那我还是分得药铺好了,将来让莫失就当个小老板。”她暗自腹诽,谁要这栋老房子,住处而已又不能生钱。彼时她未曾知晓自己所处的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时代,不敢想这栋被她嗤之以鼻的老房子将会具有怎样的价值。
莫仲安与妻对视一眼,默许了这个决定。
直到车缓缓停稳,莫忘才稍稍从回忆里爬出来。像是一只在水里囚浸了许久的鸟,浑身湿答答的,每一根羽毛服帖地靠近躯体,显示出它原本的模样。
莫忘走进家门,苏母怜爱地看着她,“又瘦了许多。不好好吃饭了?”
“没有,就是工作太忙了。”莫忘边洗手边答道。
王秋月狠狠地把碗摔在桌子上,似乎对于莫忘无视自己的态度很不满。莫失放下了夹菜的筷子,热络地招呼着莫忘“妹妹快来,菜可好吃了。”王秋月用筷子柄对着莫失脑袋刮了两下,恨铁不成钢地说“就知道吃,缺西!”
莫忘冷笑了一下,转身上了阁楼,把王秋月的牢骚统统甩在脑后。不隔音的老房板还是让那些杂乱的音节传来:“这个房子啊,应该有我们莫失的一份对不啦?怎么讲这个小赤佬也是姓莫,仲安夫妇你们讲是伐?……”
莫忘把行李放下,看见书桌旁放着一本包好的书,方方正正。扉页上写着“莫失莫忘“,那是父亲的字。
莫忘拆开这份礼物,看见书名是《繁花》,翻开第一句:独上阁楼,最好是夜里。她想,确实应该在夜里,因为只有在夜里她才有勇气把这个故事好好地从头讲。
最好,最好从一开始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