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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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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那天,朋友来接我。
她看着孤身的我问,他人呢?这种时候都不在,做人怎么能这样。
我半阖着眼睛靠在墙边,说不出话来。
怎么会这样呢?我也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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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秋,我出生在中部地区的一个小乡镇上,大学时考到南方,毕业后就留在了下来。
工作第四年,我跳槽去了家化妆品公司做策划,办公地点在当地的软件谷。
我和他的第一次相遇,就在这里。
那天是周五,下午时分,窗外电闪雷鸣开始降雨,哗啦啦地下了一个多小时,直到下班的时候,也没有停止的迹象。
我没有带伞,入职两个月,与新同事们也并不熟悉,无人能求助。
心底计算一番,只要跑得够快,五分钟应该就可以到达地铁口,最终决定淋着雨跑去地铁站。
路口正好遇上红灯,我把包顶在头上,遮住了脸部,却管不住那些淅淅沥沥的,落在身上的雨线。
这时候,一把黑伞将我纳入伞底,挡住风雨。
抬头去看,一个瘦削高挑的男生执伞柄站在我身旁,淡淡地注视着前方。
我刚要开口,他扫了我一眼说,绿灯了,走啊。
倾斜的雨幕中,一颗心“砰砰”地剧烈跳动,和前男友分手两年半后,久违的心动,来的猝不及防。
我们就这样并肩走向地铁口,我偷偷地想,我们看起来是不是像对恋人一样。
可是,我还没来得及与他交谈,甚至没来得及向他道谢,就已经到了地铁口。
他向一个双马尾的姑娘挥了挥手,然后冲我笑了一下,收伞快步离开。
远远地,我看见他牵起女生的手,不免有点失落。
哦,原来他有女朋友。
后来,我常常能看见他,电梯口、上下班的路途、地铁上……
我们俩的公司在同一栋大厦里,时间久了,我发现,只要我掐着点在8:55分的时候到达电梯口,那天就一定能够遇见他。
为此我整日踩点打卡,乐此不疲。
他高高瘦瘦的,总爱穿一身黑,看着很冷酷,但双肩包上却挂着个粉色玩偶。
我猜那是他女朋友送的,我很羡慕她。
我是个很固执、很念旧的人,对男人的取向也总是一成不变。
他和我学生时代喜欢上的第一个男生很像,我追了那个男生一年,暧昧了半年,最后那家伙和我的室友在一起了。
我再没敢碰这种类型的男生,两任男朋友都胖乎乎的,看着敦厚又老实。
不过,也仅仅是看着老实而已。
这样偷偷地注视了他半年后,我们终于重新产生交集。
那段时间,我手上的项目出了一个大纰漏,一年多以前的需求,当时的负责人与经手人已全部离职,所有责任与善后工作全落在我的头上。
不仅工作日要加班到十二点,休息的日子也要准点到公司报道。
周六下午四点,提交文件后,我在公司又等了一个小时,确认并没有修改意见后,才收拾东西下班。
结果地铁上又接到领导打来的电话,说有些细节已变动,他之前忘记告知我,让我今天修改完重新上传。
赶回公司的路上,我委屈的直掉眼泪。
等待电梯的时候,门上映出我的模样,双眼红肿、泪痕与鼻涕痕迹交错。
与他,就是在这个场景下见到的。
他应该也是加完班正要回去,靠在电梯的角落里,面无表情的玩手机。
我认出他来,慌忙地低下头,不愿被看见这副丑态。
擦肩而过的瞬间,却还是对上了他探寻的双眼。狼狈不堪的我,又一次,在喜欢的人面前丢了脸。
进入电梯后,我疯狂地按着关门键,希望能从这个丢人又尴尬的场景里逃离,这时他回头看了看,我往电梯一侧缩了缩,躲避他的视线。
可是天不如人愿,电梯门关闭的过程中,又重新缓缓打开。下一秒,他探出身子,单手按在门框上,递进来一包纸巾。
电梯里没有旁人,我抬眼快速看他一眼,向他道谢,又慌忙低下头,隐藏起自己的眼睛,然后才伸手去接那包纸巾。
他轻笑一声,从背包的侧边口袋里掏出一个企鹅造型的塑料不倒翁,递过来给我。
我有点犹豫地看着他,不知道能不能接。
这时候,电梯检测到长时间不关门,发出“滴滴”的警报声。
他向前一步,把不倒翁塞进我的手心里,又重新退回大厅。
我一直记得那个画面,斜阳落进大厅,他站在灿烂的橙黄中说,别哭了。
电梯开始上升,我瘪瘪嘴,眼泪又掉下来。
人世间摸爬滚打二十几年,我哭的次数不算少,因为感到温暖而掉眼泪,却还是人生第一次。
二十分钟后,我重新打卡下班,意外的在地铁站台层,看见了他的身影。
空荡荡的大厅,他孤身坐在长椅子上,什么都没干,就只是干坐着。
我走过去问,你怎么还在这?
他看起来情绪不高,盯着我看了两秒后,闷声地说,等你啊。
我一怔,愣在原地。平日里那么能说会道的一个人,当下,脑袋里变得一片空白,不知该如何接话。
倏尔,他笑起来,开玩笑呢。
片刻,大脑里乱作一团的思绪,“轰”地一下爆炸开。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其实有那么一秒,我把“等你啊”这三个字当了真。
恰逢列车进站,我匆匆留下一句拜拜,半是羞愧半是尴尬的冲进了车厢。
他冲我挥手告别,看着他含笑看过来的目光,我的心底渐渐开始动摇。
关门警示音响起的瞬间,我下定决心跑了出去,我问他,能加个微信吗,他点点头。
我们终于算得上正式认识。
我告诉他,我叫于孟楠,孟子的孟,楠树的楠。他扯扯嘴角,那以后我就叫你孟孟好了。
这意料之外的回答,让我不得不将准备好的说辞全部咽回了肚子。
正常人遇到三个字的名字时,都会取后两个字作为称呼,我问他原因。
他很坦荡地说,我姐姐也叫梦楠,所以我知道,这可不是一个好名字。
我说不出话来。
因为,我虽在心底认同他说的每一个字,但是面上却只能装作听不懂。
这些年,我总和别人这么介绍自己,爸爸姓于,妈妈姓孟,单名一个楠字。
在每一个别人叫我孟楠的时刻,我总会纠正道,叫楠楠就行。
但实际上,十岁以前,我的名字叫于梦男。早于课本教授这两个字之前,早于别人笑话我之前,我就比所有的同龄人都先感知到了它的含义。
梦男,梦男。
顾名思义,我的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他们都梦想能生个男孩。
从青春期到现在,有无数个瞬间我都会庆幸,还好我的妈妈姓孟,给了我留一个编造谎言的空间。
隔了这么久,隐藏在名字下的伤疤又被人发现,他没问我爸妈是不是重男轻女,而是说这可不是一个好名字。
很难得的,这个名字没有带给我疼痛,反而让我感受到了一丝丝慰藉。
理所当然的,我又多了一个喜欢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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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过了一个月,我发现他的微信头像换成了一张纯黑色的图片,朋友圈背景也换成风景照。
我猜想,他应当是与女朋友分手了。
我们刚加上好友时,他的头像是对情侣头像,背景也是与女朋友的合照。
我很想得到一个准确的答案,可是我们除了加上好友那天聊过几句外,这些天没有任何联系。
如此冒冒然地去问他是不是分手了,心思简直是昭然若揭。
想了很久,目光最后落到他给我的那个不倒翁身上,我拍了张照片发过去,问他这个不倒翁是哪里买的,怪可爱的,我想再买两个。
他回的很快,这是点外卖送的,我家里还有一个,你要是喜欢,明天我带给你。
我当然说好。
我巴不得天天能和他见面。
不知为何,这两天明明是踩着点到公司的,却都没能遇上他,不知道是不是他改了上班的时间,我很在意这一点。
第二天下班的点,他在大厦一楼的大厅等我。见面时,他递给我一个手提袋,里面除了个不倒翁外,还有一套电影导演系列的冰箱贴。
我有点惊讶,送我的?
他点点头,说那天在地铁站看见我的手机壁纸是电影导演的拼贴画,来之前在商场闲逛,正好看见这组冰箱贴,就买下来送我。
那天夜里,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一方面是因为这套意外的冰箱贴礼物,另一方面是睡前聊天的时候,意外得知他周一已经离职了,今天其实是特意过来给我送不倒翁的。
人间二十七载,我从来没享受过这种优待。
这偏爱来的太快,竟生出几分诚惶诚恐,与患得患失的忧虑。
他是不是有点喜欢我?
他是不是已经分手了?
最后我告诉自己,即使答案都为否也没关系,我喜欢他,和他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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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我请他吃饭。
本来周四给我送不倒翁时就想请的,想谢谢他前面的帮助,但是他说吃过了,便改到了周六。
他又背了那个黑色背包,不同的是,粉色挂件却不在了。
我装作不知道原因,故意问他,你那个粉色挂件呢?
他舔了舔嘴唇,笑着回答,前女友送的,分手了,自然就不戴了。
我没再追问分手的原因和时间,和他单身这个事实比起来,那些我并不在乎。
吃饭的过程还算愉快,他很健谈,我的兴致也高,话题一个赶一个的,没有沉默的时间。
结账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提前付了钱,问他原因,他说第一次吃饭哪有让女孩子请客的道理,下次你请回来。
我很喜欢下次这个词,更喜欢从他口中说出这两个字。
半年多的时间,我藏在人群中偷偷地注视过他几千眼,但是从来没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他和我说下次再次。
一个女孩,从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那天开始,就注定了这一生的悲观色彩。
但是这一秒,我觉得自己是个幸运的人。
我想,他一定会拉我出苦海,一定会温暖我的未来。
我甚至在心底默默祈祷,如果可以和他在一起,我愿意原谅过往的一切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