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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雾(上) 沈雾(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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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雾是一只白狐狸,修炼了一千年的狐妖。
寻常狐妖修炼至三百年,最多五百年即可成仙,跳脱轮回外。
沈雾是例外。
他自己也不着急,更何况,他还有一个修炼了一千五百年的老朋友——黑狐狸,乌客。
和他不同的是,乌客法力高强,他却平平无奇。
但当沈雾看见自己狐狸家族孙辈的小狐妖都已成仙,他坐不住了。
就去掌管妖物成仙的仙官那里报了道。
每一个狐妖成仙前,要离开自己的窝,去人间游历一番,体验凡人苦乐一生,方能得道。
“老黑,你说我去哪里好?”沈雾问乌客。
乌客变出了四百七十一本县志,摞在沈雾面前。
“你自己挑。”乌客淡淡道。
沈雾白了他一眼,他可不喜欢读书,一点儿也不喜欢。
“你这黑狐狸无聊透了。”
他下了山,决定走到哪里就算哪里。
凡人不能用法术,光这个就够要命的。
出门前,乌客在他耳边又像上了年纪的老妪那样,一遍又一遍给他讲人间的规则。不光是不能使用法术,还有什么“用劳动吃饭”,“莫要无端生事”之类的狗屁言论。
沿着下山的路,从天亮走到了天黑,没到人间,沈雾已经开始累了。
要命。
在经历了一天的长途奔波后,沈雾猝不及防掉进了道士的陷阱。还是个专门抓他这种老妖怪的复杂豪华大阵。
沈雾真的是很倒霉,看来一千年没成仙也是有原因的。
狐妖里的努力倒数第一,倒霉正数第一。
“杀千刀的道士,趁我变了凡人,趁火打劫,趁人之危,落井下石!!!”他大骂,但入阵法力尽失,毫无反抗之力。
沈雾内心哀嚎,不会吧!不会没开始就要结束吧...白瞎了他花了三天画的一幅好皮囊啊...
灵关一闪,脑中忽然浮现乌客和他说过的话:“你虽元神仍为妖,但形已为人,人血可破岐山之术。”
这老妈子说过的话好像还是有点用。
他一闭眼,拿尖石划破了自己的手,开始往布阵的黄符上抹人血。
这老道士到底和妖怪有什么深仇大恨,一个阵用了三百多道符,也不怕累死。
道士不会累死,但他要失血过多而死了。
阵终于破了,沈雾只觉眼前发黑,跌跌撞撞继续往山下走。
我要死了,我只活了一天。
这是沈雾昏倒前最后一个想法。
“娘,娘,漂亮哥哥醒了!他醒了!”
沈雾刚刚睁开眼睛,便听见一个银铃般清脆的小女孩的声音在耳边吵闹。
一个衣着朴素的妇人回应着,端着一碗药和一碗粥来到沈雾榻边。
那妇人生着一张笑面,不甚漂亮,却十分温柔。她眼睛好像不是很好,双目无光,行走缓慢。她伸手摸了摸沈雾的额头,笑道:“公子别怕,已经没事儿了。你受伤失血过多晕倒在山脚下,玲玲看见回来告诉了她哥,就把你背回来了。”
沈雾躺在床上,环看了一周,他置身于一间木屋,墙上挂着弓箭和一些不知做什么的工具,屋子不大,但很整洁。他身上盖着崭新的被子,手腕上的伤已经被包扎好了。
“我第一次看见这么好看的哥哥。”玲玲双手托着下巴,在床边眨着大眼睛看着他:“我哥出门打猎去了,今天晚上有兔子吃呢。”
沈雾也笑了。
门外忽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玲玲,你亲哥哥不好看吗?你这么夸别的哥哥,我可是要吃味的。”
进门的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人,手里提着两只兔子,穿着粗布衣裳,却也难掩他的英俊相貌。
这人好看,而且好看极了,沈雾心想。
他就是一只很肤浅的狐狸。
那人走过来,把玲玲抱在怀里,笑着看向他道:“在下王砚生。兄台终于醒了,我妹妹没吵到你吧。”
一笑,笑到沈雾的心眼里去了。
这人真好看啊。
原来这就是人间吗?真不错。
乌客老婆婆的话又出现在了耳边:做人,要知恩图报。
对,要知恩图报,根据沈雾读过的有限的书籍,他要是一只母狐狸,这时候就该以身相许了。
公狐狸得怎么报恩?
他刚想施法变一些好东西,忽然想起自己不能使用法术。
他现在是个人。
于是他想掏钱,乌客和他说过,在人间,钱是人们最喜欢的东西。
他摸摸口袋,又掏掏袖子。
?!
我的钱呢!乌客给我准备的钱呢?
…八成是掉在路上了。
...
他是千年修炼成的废物狐狸点心吧。
沈雾有些害臊,看着围着他的一家三口,小声道:“我没钱。”
玲玲母亲笑道:“没事没事,公子先在我家好生养伤,我们不是为了钱救你的。”
沈雾眼中噙满了感恩的泪水。
人间好他妈的温暖。
但他没钱啊。
能去哪里呢?
他抹了一把眼泪,揉了揉小女孩的脑袋,笑道:“我以后陪你玩儿,行吗?”
玲玲激动地用力点了点头。
他又看向王砚生,道:“我能留在你家干活儿吗?我什么都能干。”
其实沈雾现在除了一副漂亮皮囊,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会干。
王砚生为难地挠了挠头:“可我们家没有工钱能付你。”
沈雾忙笑道:“这又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能有个地方吃饭睡觉就行了。”
他看着王砚生英俊的面容,心想:以身相许也不是不行。
王砚生被他看得脸微微发烫。这男人的眼睛里好像生着钩子,他从没见过这样的眼睛,也没见过这样漂亮的男人。
于是,沈雾就这样来到了人间,在一个寻常的县城里,一户寻常的人家。
玲玲告诉他,这里是长宁县,是一个有着五百年历史的古县了。
沈雾觉得也不算老,毕竟自己的年纪是这个县城的两倍。
他才知道,王砚生是一个秀才,平日里在家埋头苦读,只有偶尔会去山上打猎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一家人靠王砚生替人写信,和母亲卖豆腐,勉强维持生计,日子很清贫。
王砚生外出摆摊写信的时候,沈雾就帮着磨墨,收钱。王砚生很是震惊,因为一开始沈雾连一文铜板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这人是怎么长这么大的。
在家里,沈雾就陪玲玲玩,帮着妇人磨豆腐,陪着妇人出去卖豆腐。
因为容貌俊美,沈雾倒是帮这一家带来了许多的生意。
多么勤劳努力的狐狸精。
但狐妖就是狐妖,让他们老实,是不可能的
王砚生一家只有两间屋子,和一个小院子。
沈雾和王砚生住一间。
以身相许的想法从未从沈雾的脑子里消失过。毕竟勾引人才是狐妖的本职工作——沈雾在他为数不多读过的书中了解到的。
要进京赶考了,王砚生每日苦读至深夜,沈雾也不睡,陪在旁边,给他添茶,研磨,剪烛,翻一翻王砚生的书,填充一下自己空空如也的脑袋。
那些字在书上飘着,沈雾经常读着读着,就和那些之乎者也道了别,回到了梦里,他自由自在奔跑的山林。
最近王砚生也总出现在他梦里,不过都不是什么正经的出现方式。
这天,他又困了,在一旁看着王砚生写字的手,他的手指修长,手生的很漂亮,但由于经常打猎的缘故,又不像普通书生那样苍白无力,手指上有些伤疤和握弓的老茧,此时握着笔,有说不出的味道。
目光又从手转到了他宽阔的胸膛,英俊的脸。王砚生温润的面庞中,混着刚毅与英挺,讲不清的好看。
他是我的救命恩人,沈雾心想。
以身相许没什么不好,天经地义的。
他的手就轻轻抚上了王砚生的手,又往袖子里钻。
王砚生看着沈雾的眼睛,移不开了。这人的眼睛里就是有钩子。
真是个狐狸精。
靠得很近了。
要命,要命。王砚生心里有声音叫道。
就吻上了。
要死了吧,心脏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王砚生眼前是斑斓的,但沈雾的眼睛好美,要死,要死。
嘴唇好软。
都失控了。
笔掉了,墨弄脏了纸。今夜,这文章是写不成了。
云雨初歇,王砚生总算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不敢看他,假装睡着了。沈雾便用手指在他身上写字。
他便翻身背对着沈雾,睡得很沉的样子。
沈雾在他耳旁轻笑:“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王砚生耳朵便红了个透。
这家伙在哪里读的这些混书,定不是我的书
以身相许的感觉真舒爽,狐狸果然就是要这么报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