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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他们 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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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说,你真会挑时间,每次我们一闲下来你就到了。我说,想也知道上午十点左右酒吧生意会比较清闲啊。遵义拿一只酒杯敲唐朝的头,别聊得忘乎所以,那边的柜子是归你整理的。我坐在我第一次坐的位子上看着。这两个二十岁的男生真的很好看。遵义的平静,精致清楚的五官使他像一只高贵的瓷器;而唐朝,一头橙色的毛,长得有一种野气,所以尽管穿着规矩的制服,也不免让人把他和后现代雕塑联系在一起。唐朝和遵义都喜欢bluse——尽管我觉得唐朝会更适合摇滚——他们俩能用各种乐器演奏纯正感觉的blues,不论是口琴、萨克斯、钢琴或者吉他。也许是因为性格,遵义更喜欢独自坐在一边与那些乐器为伍。他比较钟情于那只blues口琴,不管吹的是什么调子都一定是浓郁的深蓝色。而每当这时唐朝都会在试验新的调酒方法,手中的容器翻飞晃动着,五颜六色的液体在里面哗哗作响。
我们可以这样呆上整整一天。反正我已经决定这个春节尽量少呆在那个我住的地方,况且也没人会在意我去了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