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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心谁知2 哒,时针干 ...

  •   哒,时针干脆利落的停在十二上,已是午夜时分。
      “搞定!终于可以好好休个长假了。”
      合上笔记本电脑,凌云软着身子靠在床边,揉着早已酸胀到不行的双眼,想象着巴厘岛湛蓝的大海,细软的沙滩,忍不住笑出了声。
      兀的,身边一团乌黑的毛线动了一下,继而传来规律的呼声。凌云宠溺轻抚着毛团油亮乌黑的毛皮,想起它的来历,眉头又皱了起来。
      乌黑的毛团其实是只猫子,名叫玄宜,好像在这个家已经很久了。之所以是好像,因为凌云的爸妈也不知道玄宜的来历,就像,它从来就该在一样,只是,哪只猫又能活像它那么长时间呢。而更让人惊异的,玄宜从来就不让任何人触碰,几十年来独来独往,来去无踪,但自从凌云出生就常常黏在她身边,再也不无故消失了。真是只怪猫!
      窗外,漆黑一片,今夜没有月亮,半颗星都没有,看来明天会是个阴沉天气.,搞不好还要下雨。阴天总是给人压抑感,而遇到下雨天自己则会很倒霉,不知道明天又会有哪些不好的事情在等着自己……
      想着想着,凌云不禁打了个寒颤,伸手关了床头柜上的小灯,把自己裹进暖和的被窝里,以此驱走突生的寒意。
      黑暗中,气流开始旋转,渐渐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漩涡中心,一双欲望的眼睛正在静静的窥探,房间里隐隐传来似有似无的女声,仿若重复着阴阳顿挫的咒语。
      桌上,玻璃杯里喝剩下的半杯白水莫名沸腾了起来,水位越涨越高,渐渐溢出杯口,沿着杯壁淌到桌面,沿着桌脚漫过地板,朝着凌云的床静静淌去。
      “喵呜……”
      似乎感受到这个异常的气氛,玄宜倏的睁开眼睛,跳上书桌,弓背竖毛,做起防御姿势,狠狠盯着漩涡中心的那双眼睛,嘴里发出呜呜的警告声。
      在玄宜的警告声中,窥探的眼睛消失了,悠悠的女声嘎然而止,随之屋内空气流动恢复了正常,沸腾的白水又恢复了原样。
      玄宜看着眼睛出现的地方,又看了看凌云,似乎在思索着什么,过了一会儿,跳上床头,在她枕边团了个最舒服的睡姿,继续打呼……
      这时候,凌云醒了。睁开眼睛才发现刚才的一切只不过是个梦,自己还被困在这个溶洞里。顾不得回忆刚才的梦有何深意,她突然发现此时洞里的光线似乎非常充足,就像阳光直射一样。
      抬头看去,凌云呆了,呆的石化一般。
      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啊:原先穿过溶洞顶的那些张牙舞爪的根须,此时居然长的粗壮无比,一根一根交错盘旋,就像参天的大树直直插在地上。上面,一道强光照亮了整个溶洞,竟然是久违的阳光!突然暴长的根须竟然真的跟豆角树一样,在洞里顶出了一个大窟窿!
      这难道又是一个梦吗?凌云不敢置信的反复揉着眼睛,可是眼前的景象没有发生丝毫变化,可见,这是真的!不是梦,也不是幻觉!她就像快溺水身亡的人突然摸到一根浮木一样,再也顾不得出现这些异样事件的真正原因,此刻,只要能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离开那个要自己命的皇后就可以了!
      站起身,一阵天旋地转,凌云踉跄着勉强扶住根须树,这才发现身体的异感。整个身体就像做了超负荷的体力运动彻底虚脱了,全身火烧火燎般滚烫,尤其是右上臂传出的灼烧感,仿佛要把整条手臂都烧化了,不仅如此,似乎还伴随头晕目眩、口干舌燥等症状,难道……
      抬手覆上额头,凌云发现自己正发着烧。不过现在管不得那么多了,出去才是当前唯一要做的事。
      强忍酸软,她开动脑筋,细细盘算着眼前形势:虽然洞口距离地面还有段不小的距离,但相信凭自己的身手,离开这个地方应该不在话下。想着,双手合抱着根须树,朝洞口爬去。
      果然,没过多久,凌云就钻出了潮湿昏暗的溶洞,置身在一片树林里。低头回望去,只见洞里一片漆黑,渗透出的阴冷潮湿让人不寒而栗。唯恐追兵追来,她不敢耽搁片刻,忍着身上的酸痛,朝着林子的一头迈步奔去。
      不知跑了多久,只觉得呼吸越来越困难,思绪渐渐模糊,才停步深吸了几口气,偏偏身后就传来了凌乱的马蹄声。凌云脑子里一片空白,机械化的举着沉重步子奔跑逃命于未知的树林。
      然而,两条腿的人再怎么强悍能跑总归是比不过四条腿的马儿,尤其是那么多数量的马儿,更何况跑的人本身非常不熟悉地形,还发着烧。“天时、地理、人和”三者均无,逃了,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这一点,凌云不是想不到,只是认命投降从来就不是她的风格,就算失忆了也是一样。所以,尽管被捉已经成了不可能扭转的事实,尽管后面传来嗖嗖的声响,尽管背上一阵钻心彻骨的痛袭遍全身,她都不打算停下来,也不敢停下来。
      痛,那是因为中箭了!追兵射出的长箭此时就那么直直插在后背上,又加跑动时的剧烈抖动,那一片伤口早就血肉模糊,再这么下去,就算没有伤及要害,恐怕也会因失血过多而身亡吧。
      “不准放箭!留活口!违令者格杀勿论!”
      听到身后追兵的高呼声,凌云并没有因此停下脚步。她知道,失血过多会死,但落入皇后手里同样会死,反正早晚要死,横竖会死了,倒不如死马当做活马医赌第三种可能,生的可能。虽然这个比方不恰当,自己明明还活着,怎么可以丧气的自比死马,但处这种情况下,恐怕换谁都没心情去考虑比方恰不恰当的问题吧。
      就在凌云走神权衡第三种可能的胜算,以及自比死马究竟恰不恰当的时候,不慎撞进了一汪褐色的深潭里。心里一怔,凝神望去,这才发现眼前站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那汪深潭竟是他的眼眸。
      这是一个怎样俊逸的少年啊!古铜的肤色,斜插入鬓的剑眉,眉间鲜红的火形花钿恰似一束熊熊燃烧的火苗,浓密的睫毛在脸上投射出大片阴影,深藏在阴影里那对褐色的瞳仁就像琥珀一样晶亮。
      他头戴乌纱折角向上巾,身穿赤色盘领窄袖长袍,胸前后及两肩上都用金线织了栩栩如生的蟠龙,腰缠玉带,脚踩皮靴,手里牵着一匹正在食草的白色骏马,眉头轻锁,同样对望着自己。
      这个人是谁,会是皇后一伙的吗?明明是初次见面为什么感觉如此熟悉,竟像是相识了多年的故友?为什么看到他,自己右臂的灼热感会愈加强烈?
      凌云不知道为什么见到这个陌生男子,自己会有那么一系列奇怪的感觉,只知道低声咒骂了句“该死”,接着就毫无知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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