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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   “你的金镯纯度不够,掺了别的金属,你掰一下,手感就有点硬。”季荞说。
      贾瑞雪不太在乎,说:“不纯就不纯,打出来样子好看就行。”

      看季荞把手镯放在称上称重,贾瑞雪问:“季荞,你会不会每个客人来打金你都留下一抠抠,等攒够了给自己打个金吊坠。”

      季荞看了她一眼说:“你要是打金匠肯定会这样做。”
      贾瑞雪其实不想对季荞提出这方面的质疑,她相信季荞心高气傲不屑于这样做,讪讪地说:“我肯定不会。”

      季荞记录好克重,填在单据上,说:“你看好了,损耗是千分之二,三十二点五克,到时候你来取手镯,基本还是这么重,多出的损耗从工费里扣。”

      贾瑞雪有个疑问,说:“你不是要雕花吗,雕花的时候不是有掉下来的金粉金屑吗?”

      说完她赶紧补充:“纯技术问题,不是质疑你的人品。”

      季荞给她解释了一番,说她会收集起来再巧妙地加到首饰上。

      “好,季荞,那我就等你的成品。”贾瑞雪说。

      临走时,贾瑞雪瞥了一眼季荞手腕上的银镯,觉得她这个简洁款式的镯子款式新颖格外好看,她有个不好的念头,季荞的手艺不会很好吧。
      她迫切期待拿到成品。
      ——

      凌跃进跟他对象从电影院出来,见女友怒气未消,好言好语哄她:“我去工厂人事科跟宣传科问过,季荞确实是自己考上的播音员,考试过程没人作弊,没人给她开绿灯,再说季荞是个高中生,会写新闻稿,声音条件也不错,她能考上播音员也正常。”

      左向红眉头紧蹙:“你在替季荞说话!她刚来的时候你不是嫌她是农村的吗,你嫌她没见过世面衣着老土,现在她嫁给你二哥你觉得出她的好了?你是不是还惦记着她?”

      当初左向红很希望季荞能识趣回老家,谁知道凌家人都特别宝贝她,她竟嫁给凌霁,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农村姑娘摇身一变成了他们二嫂。
      要说二大伯子的婚姻跟他们也没多大关系,可她看着村姑这么好命就觉得不爽。

      村姑配嫁到这样的家庭吗?
      谁想跟村姑当妯娌啊。

      凌跃进举手发誓:“我哪敢惦记她啊,她是我二嫂,看我二哥那护犊子的样儿,我要是敢惦记他我二哥第一个削我。”

      左向红不满地嘟囔:“我就不明白你们家人怎么都对季荞那么好,明明我也是你们家未来的儿媳妇,你们家人对我那么冷淡,季荞从农村来啥世面都没见过你们家人还能把她当宝贝。就算没有你二哥,你妈也会认她当干闺女,给她找个好对象,给她安排工作,我在你们家压根就不可能有这待遇。为什么你们家人把我跟她区别对待?”

      凌跃进好声哄她:“你跟她比干什么,她爸跟我爸是关系最亲密的战友,有过命交情的兄弟,这层关系是别人比不了的。”

      “你又在替季荞说话。”左向红越发不满。
      凌跃进的耐心就快耗尽,说:“该解释的我都已经解释了,你有完没完?”

      “凌跃进,活该你一辈子打光棍。”左向红忿忿地说。
      ——

      周一下班贾瑞雪收拾好东西就往打金店跑,生怕季荞关门,她想看看她金手镯的进展。
      气喘吁吁跑到打金店,好在还没关门,不过季荞竟告诉她完活了。

      贾瑞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质疑道:“季荞,那么复杂的款式一天就完活,是不是你做不出来,要不就是粗制滥造,工费你可是收二十五呢,是我大半个月的工资。”

      她一方面窃喜,觉得季荞水平真的不行;一方面心已经凉了大半截,觉得季荞糟蹋她的黄金,一直叽叽歪歪直到一抹金黄出现在她面前。

      “我的镯子?”贾瑞雪看着桌上漂亮的镯子很惊讶。
      季荞点头:“你的。”

      贾瑞雪惊喜地把手镯拿起来仔细地看。
      季荞说得对,毕竟是黄金,有光泽有之感,成品可比图画美观得多。

      没有毛毛躁躁,没有任何敷衍,线条流畅如行云流水,每一根线条都很精致地打磨过,纵使她带了一颗挑剔的心,并且翻来覆去恨不得拿着放大镜看细节,她也找不出任何缺点。

      她的新镯子真是太美了。
      “快帮我戴上。”贾瑞雪迫不及待地说。

      季荞先给手镯称重,说:“看好了,跟你拿来的时候克重一样。”

      然后才把手镯略掰开一些,帮她戴好,重新捏圆,贾瑞雪很惊喜:“正合适,显得我手臂很白,很好看。”

      季荞点头:“对,年轻人戴黄金首饰也好看。”

      “没想到你的手艺还真好。” 贾瑞雪赞叹着,痛快地从钱包里拿出二十五元打金费。
      “我也这样觉得。”季荞说。

      两张十元跟一张五元的纸币,她只收了两张十块的,把五元退还给她,说:“跟你开玩笑,二十块钱工费。”

      贾瑞雪没有接钱,说:“说好了二十五就二十五吧,我喜欢这镯子,觉得值得。”
      不过季荞还是还给了她。

      贾瑞雪有点不好意思,说:“那我就收着了啊。”
      她真的很羡慕季荞,为什么有人长得那么好看,还那么年轻,就有这么好的手艺啊。
      ——

      晚上,季荞在餐桌上宣布,她花了一天时间打了个金手镯,挣了二十块,顾客很满意,已经把手镯拿走了。

      听到这个消息,饭桌上竟然出奇地安静下来,就连凌霁也不知道这事儿,大家都好奇地看向她。

      只用一天时间就打了个金手镯,顾客很满意,还挣了二十块钱。
      静默了好一会儿,宋义兰才率先问:“荞荞,手镯在哪里啊,给我们看看。”

      “是给贾瑞雪打的,已经给她了,要不是我现在手生,速度还能快点。”季荞又说。
      听到贾瑞雪这个名字,宋义兰脸都沉了下来。

      大嫂问:“你跟贾瑞雪是不是不对付?她能去你那打金镯子?”

      贾瑞雪那姑娘心眼倒是不坏,就是她原来是厂花,季荞进厂之后也是厂花,工友们觉得贾瑞雪的长相跟季荞还有陈桃比稍微差了些,就把她踢出了厂花队伍,她哪里咽的下这口气,有事没事都要找季荞麻烦。

      但最深层次的原因也许是贾瑞雪讨厌凌跃进,连带着看季荞不顺眼。

      季荞点头:“她本来是来找我茬的,不过我用精湛的手艺征服了她。”
      众家人:“……”

      好想看看季荞的精湛手艺。
      大嫂质疑说:“荞荞啊,贾瑞雪那人本来就特别挑剔,对她嫂子也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她真的很满意吗,是不是憋着坏呢,说不定这两天就要挑刺。”
      季荞说:“她的确很满意,你们都不信吗?”

      宋义兰赶紧说:“信信信,我们信。”
      本来应该夸她,但他们没看到手镯,实在不太好评论。

      吃完饭小两口回到房间,季荞说:“我打的手镯挣了二十块钱呢,我以前一个月工资才四十块,一天就挣了半个月的工资。”

      凌霁看她,又是一副求夸奖的表情,不由得莞尔,说:“你好厉害。”

      其实他觉得挣多少钱不重要,重要的是季荞有喜欢的工作并且乐意去做,但季荞好像很在意能挣多少钱。
      “我很快就能把借的钱还给你。”季荞志得意满地说。

      凌霁的心微微发沉,问:“不过是七百块钱,咱俩要分彼此吗?”

      季荞听他语气发闷,抬头看去,凌霁眸光沉沉,正带着探寻看她。
      季荞:……

      他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你要是不需要我还钱的话我当然乐意,都说欠钱的是大爷。”季荞迎着他的视线,笑盈盈地说。
      凌霁:“……”

      很好,大爷。
      主要是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
      ——

      话说贾工媳妇最近特别振奋,宋义兰的二儿媳得到公安的奖励又能怎样,还不是辞了播音员的工,小媳妇年纪不大还挺能折腾,她铆足了劲准备看凌家鸡飞狗跳,结果看到贾瑞雪拿回来的手镯。

      贾工媳妇震惊:“真是季荞打得镯子,她真有这么好的手艺?”
      贾瑞雪疯狂点头:“嗯嗯,我超级喜欢这个镯子。”

      贾工媳妇仔细端详着手镯,她有个不太好的感觉,不会吧,难道宋义兰歪打正着娶了个还不错的儿媳?
      ——

      上午十点,一辆皮卡停在打金铺门前,凌霁从副驾驶位下来,招呼季荞:“你应该能用到保险箱,我给你买了一个。”

      季荞觉得他特别细心,对她的事情也很上心,她傍晚锁门的时候要把金子带回家,银子不值钱也没人会要就放店里。店铺离家属院大门很近,人来人往,再说这片治安也很好,万一遇上抢劫的也只有她暴揍别人的份儿。

      不过店里确实需要保险箱。

      钢板水泥铸成的保险箱超重,凌霁还叫来了两个帮手,再加司机,四个人研究半天,很费劲地把保险箱从车斗里搬下来,从路边到店里不过二三十米的距离,四个大老爷们足足搬了有十几分钟。

      季荞想要帮忙,可他们把保险箱团团围住,她没有插手的地方。

      等他们把保险箱放到店铺最里面的桌子下,其他三人走后,季荞说:“我正需要保险箱,保险箱很沉吧。”
      凌霁看了她一眼,赶紧解释:“不是我们没力气,是人多了反而用不上劲儿。”

      季荞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他误会,于是故意笑道:“反正我觉得你们四个搬得挺吃力的,你看你额头上的汗都出来了,是吧,凌教授。”

      季荞趁他无语,又说:“你要想证明你有力气,那等中午回家吃饭你背着我。”

      凌霁:“……背就背。”
      好心给她买保险箱,还惹了这事儿。

      他转移了话题:“我去找两块木板给桌子加个门,把保险箱遮住。”

      两人各忙各的,等到中午锁门回家吃饭,季荞让他践行承诺,背着她走。

      “路上人多。”他推脱说。
      季荞撺掇他:“走小路。”
      凌霁很无奈,天知道他为什么对这个小媳妇这么有耐心。

      他们决定绕一大圈,走一段小路,凌霁双腿微弯,无奈地招呼她:“上来。”

      没想到他小媳妇灵活极了,跟有功夫似的,蹭地就蹿到他后背上,然后软绵绵地趴好。

      凌霁觉得她很轻,就是太软,手、脸,胸都很软,还有点香甜气息。
      刚走了有一百多米,他们遇到了最不想见到的人,宋义兰。

      宋义兰这个街道办大妈刚好调节邻里纠纷回来,看到儿子背着儿媳,大呼小叫地问:“季荞这是咋了,脚崴了?快去医院看看。”
      季荞忙挤出笑脸,说:“妈,我没崴脚。”

      凌霁赶紧解释:“妈,季荞干了半天活有点累,我背着她。”
      宋义兰:“……”

      看儿媳妇娇气地搂着儿子脖颈,俏脸粉嘟嘟的,她摆摆手:“你们俩也不怕被人看见臊得慌,快走吧,见人就说崴脚了。”

      她站在原地看着两人背影,时常担心儿子儿媳关系不好,没想到好像真不用他们老两口操心。
note作者有话说
第9章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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