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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释不通,穿越时空 你以为你是 ...
“我是你的镜像。”
“不要说话。”
不知何时推特上闲得无聊的网友们组织了一个“最适宜居住城市排行榜”,在无数乐子人的努力之下,哥谭荣登榜首,而且大有一副没个几年下不来的意思。
很有道理,适宜居住,但是也适宜死亡。
该怎么说,有时候,人真可怕,竟然可以无聊到这个地步。
而且最离谱的是,竟然真有人因为这个特地来哥谭旅游了,当然活没活着就不太清楚了,谁管这个呢。
当安醒来的时候,她正被垃圾堆掩埋着,如果再晚醒来一会儿,她就会被最后一袋垃圾盖住脸憋死,对,华丽丽地死在这个民风淳朴且适宜居住的城市。
考虑到她一上来就死掉这本书就全剧终了,所以在一些不可抗的因素下她还是醒来了,不然我们这本书确实没什么看头。
臭气熏天。
她面无表情地睁开眼看着哥谭灰蒙蒙的天空,不知道说的是头顶的垃圾袋还是流淌在每一条街道的黑暗血液。
过了五分钟,她才挣扎着把自己从垃圾堆里扒拉了出来,并且花了好一阵儿才找到了自己可怜的眼镜(很奇怪她并没有用飞来咒),幸运的是自己的魔杖还好好的握在手里,她习惯用左手,是个左撇子,但是左手受了伤,魔杖攥在右手里。
然而等她抬起左手时,轻微的金属碰撞声把她混沌的灵魂拉了回来,她几乎已经忘记了自己死死攥在左手的东西,然而这一刻她钝痛的脑袋才让她想起来。
这是一块怀表,金色的盖子不算新了,十二根指针在表盘上缓慢地移动,表面还有她的血迹,她很清楚地知道这块怀表是属于谁的。
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前前任校长,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白巫师,阿不思·邓布利多教授。
谁能想到这块只在女贞路出现了一次的怀表是一个时间转换器呢?
还不太好用。
安无奈地把它擦好收了起来,开始使劲儿往自己身上叠清洗咒还有治疗咒。
很快她身上那身制服就恢复了原先的样子,这是新款的傲罗制服,属于孙世代的职业服装,一种黑色的袍子,胸口有傲罗部的标志,下方是铭牌,而袍子左胸的内侧还用金丝暗纹绣了一只凤凰,这是凤凰社新一代成员的标志。
因为是秋冬款,所以袍子也很厚实,不过在保温咒下,这些都不算什么。
当然了,看起来她并不在意自己这身地位不低的制服,因为她叠清洗咒最多的地方是她领口那个很小的金饰,那是一个小巧可爱的苹果。
紧接着她又立马判断了一下自己的处境,看了看哥谭灰暗的天空,然后又在垃圾堆的掩护下目睹了小巷外的一起抢劫案,蓦的,她扯出了一丝无可奈何的笑容,最终还是用力把铭牌从胸口撕了下来,又小心地把金饰收了起来。
她不确定这是不是拥有魔法的世界,如果街上的人都是麻瓜,她怕自己这身会暴露什么。
做完这些,她才愿意思考自己的处境。
首先,第一个想法,想刀了乌姆里奇那个粉色癞蛤蟆,擅自更改了傲罗行动处的命令,让大家损失惨重。
在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毕业之前,救世主当上了傲罗司长,但是很遗憾的是,他的权利被架空了,凤凰社也一样不太接受他,魔法部那群老不死的拿他当乐子,没有多少权利的赫敏部长也无法帮助他。
对此安只能翻白眼,作为一个从小在华夏长大后来才来伦敦当交流生的她来说,或者是她只能说,毕竟在这方面说多了影响外交——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政治模式,在四年级她就和自己的朋友说过,照这样下去,按照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斗争这个标准,魔法界迟早还要打一架。
一语成谶,霍格沃茨二战爆发了。
如果大反派不是自己,她会很开心的闹闹革命,但是很悲催的是,她是里德尔的侄女,斯莱特林的血脉传承,还是个纯血。
搞来搞去,傀儡皇帝竟是她自己。
于是她直接摆烂,跑去和正派搭线,成了卧底,赢了以后也是安安静静在傲罗部当社畜,唯一不爽的就是乌姆里奇那个老女人经常倚老卖老(指工作经验,但是安表示她也有倚老卖老的资本了,因为她确实很老了,不过可惜的是她没有老死),插手傲罗行动处的命令。
受迫害人安,因为在围剿食死徒余党过程中被拿到错误命令的组员打乱了计划,误打误撞地被一块怀表带到了异世界。
对此安只能说,不愧是老邓头牌的怀表,劲儿挺大,直接给她淦到平行世界来了。
她出任务从来不带手机,而且现在她也不能穿着这身袍子到处跑,最重要的是,她不知道这是哪个平行世界。
举目无亲啊,安默默地想着,完全没有不适应,因为她一开始去伦敦当交流生的时候也是这样。
花了三秒钟抱怨,安最终还是决定把外袍脱了,穿着里面还算正常的衬衫和羊毛背心,把魔杖攥在手上然后用外袍盖住,最终走出了巷子。
首先,她得知道自己在哪儿,也许她该去买个地图什么的,话说《预言家日报》在这儿有没有倒闭啊……
说句不该说的,没倒闭也要改名为《八卦家日报》了。
提姆完全没有翘班的自觉性,反而是毫无波动地挂断了催自己回去开会的电话,把自己准备走出咖啡馆的步伐不着痕迹地止住了。
开玩笑,他只是下来买个咖啡而已,按理说他早就适应了自己的高强度工作,但再没有咖啡他大概率会猝死。
然而在店员灼灼的目光下,尽管表面上的他已经做不到留下什么感情,但还是给了这个姑娘一个笑容,私底下却还是撑不住走出了咖啡馆。
店员在他身后已经红了脸。
提姆不知道该怎么说好。
哥谭的天气有时真他妈奇怪,因为它永远带着一股哥特风的阴间滤镜,和只隔着一座桥的大都会真是天差地别,比如说刚才那个阴嗖嗖的天气下有人就刚从垃圾堆里爬出来,而现在六点钟的黄昏下却有一位富人从咖啡馆悠闲地出来。
提姆,哥谭的黑暗骑士的罗宾,总是会不经意地打量一圈周围,判断有没有人会对他爸亲爱的哥谭做出什么坏事儿。
美利坚六点钟的黄昏,这个月份的天不是最好看的,因为哥谭就没有好看的时候,不过单独对比一下,她十二月份的晴天是最美丽的,因为那时候整个天空的灰尘和水汽似乎都被冻住了,天会很蓝,就像隔着一座桥的大都会,那个人间之神的眼睛。
此刻是十一月份,天气已经很冷了,冷到你哈一口气都会有一团白汽升腾起来。
微风习习,披着韦恩集团总裁皮的红罗宾拿着一杯热咖啡,看见一个人在打量自己家的大厦。
韦恩大厦是哥谭的标志性建筑,本地人已经见怪不怪了,很有可能这是个外地人。提姆下意识的想了一下。
对方的左手臂上搭着一件看不出款式的衣服,手臂大概率有伤,衣品不差,牌子应该也不错,不过怎么穿这么少?年龄不超过十五岁,身高目测170左右,等会儿,这是个男的?
提姆被自己这个结论弄得皱了皱眉头,往后退了一步,继续打量,试图找出那种违和感在哪里。
安注意到自己的视野边缘的一块衣角收了回去,没太在意,继续读着韦恩大厦的名字,眼镜已经蒙了一层白雾,这让她很烦躁,因为在来到这个世界前她感觉自己好像还经历了一场惨无人道的加班,而且绝对是通宵七天都干不完的那样的。
所以她根本不在意自己会被什么人打量,以至于一点儿也不知道后面有人在怀疑自己的性别。
这不怪世界第二聪明的侦探,如果你在安十五岁之前的时候碰见她,你还有可能会怀疑她是男是女,因为那时候她很秀气,但是她已经保持这个形态好几年了,可以伪装地很完美。
首先她的样貌已经不太女孩子气了,下垂眼,明明是一种很乖的眼型,但是线条很奇怪地勾勒出了一中无辜和厌世,灰蓝色的眸子看你的时候会很认真,和大多数女孩儿不同的是,她为了工作保持了短发,而且还是那种男生才大概率会用的长度。
恰好外貌年龄也是没有变声也不让人奇怪的年龄,如果不仔细问一问,看一看,她表现出来的,就是一个男孩儿。
怎么感觉这么眼熟呢?她眯了眯眼睛,思考自己在哪里看见过这座建筑。
韦恩集团,还有她路上打探出来哥谭这座城市的特点,啊,想起来了,原来是这个宇宙,说起来她年轻时似乎对所谓的超级英雄特别迷恋呢。嘶……这个大厦是不是被炸过来着,不对啊,她记得自己没看见几次这里被炸,怎么会有自己还亲眼见到过的感觉?很眼熟啊。
不管怎样,她看了一眼大厦一楼门里人来人往的状况,先给大家点了根蜡,啊,可怜人,任谁正在上班摸鱼准备吃饭的时候被C4塞了一嘴灰也不会开心吧,操他妈的,傲罗部还不发工资,这里一看就是哪怕恐怖分子袭击也会发工资的好地方。
尽管她在傲罗部的突发情况会比这儿更凄惨就是了。
在身后观察她的提姆突然感觉有一股可以化为实质的怨念从她头顶冒了出来,身为被压迫的童工他意外地感觉有点儿熟悉。
来自社畜的哀嚎。
啊,可怜人。
提姆抽了抽嘴角,努力不让自己露出同病相怜的笑容。
然而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催他工作的电话又一次给他下了催命咒,作为蝙蝠侠历代罗宾,提姆真的觉得自己是最敬业最听话的一个了,当然这个听话是相较于其他兄弟而言,但是不管怎么样,他还是得回去处理布鲁斯翘班留下的那么一堆文件。
虽然已经决定回到大厦,但是他并没有想接电话的想法。
加班加班加班,催催催,你就催去吧,气死你。
心里这么想着,他行动上还是迈开了腿,特地绕开了那个奇怪的人,走回大厦。
走进大厦前他最后看了一眼那个他看不出性别的人,她此时已经放过了韦恩大厦,找了一张报纸研究上面的哥谭地图,因为隔得有点儿远,他只能看见她露出的上半张脸,眉毛无意识的皱着,模糊的面容有一种异常恐怖的熟悉感。
他握了握手里的咖啡,滚烫的液体溢了出来,烫到了手指,微微的痛感提醒他在自己折磨自己,然而他心底的那股熟悉的感觉完全无法忽视。
“铃铃铃……”
电话再次响了起来。
他稍微松了一下手指,那个看报纸的人大概是觉得他的目光太过明显,有些怀疑地看了过来,提姆只好最后看了一眼,快速走进了大厦。
大厦里面很暖,韦恩集团最起码不会苛刻自己员工的工作环境,如果这件事被正在看报纸的安知道她肯定会恨不得砸了傲罗部,然而很遗憾她不知道,最起码这个时候她不知道。
外套上携带的冷空气一下子液化成了细小的水珠,提姆抖了一下黑色的外套,似乎能把寒冷快速抖落一样,不远处的女巫注视着他的背影,张了张嘴,一团白汽升腾而起,粘在眼镜上,模糊了视线。
保温咒有些松了。
这个世界上肯定会有你感到熟悉的东西,但是在莫名的意外与细小的偶然的作用下,你总是要用很久很久才知道自己的熟悉感从何而来。
所以在此之前,罗宾可以匆忙的奔波在自家温暖的大厦里,女巫却需要站在他的大厦前,费力地用一张报纸上的地图,去熟悉这个曾经见过的城市。
他手上的咖啡是生活,她手中的地图是生存。
罗宾生来就属于哥谭,而女巫的美式英语还有一点儿伦敦腔。
不用担心,
总有一天他们会再相遇。
安:我真的是第一次来哥谭对吧?
狗作者:(笑而不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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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解释不通,穿越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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