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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春光乍泄说起,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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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老电影的享受之一在于镜头的切换。在审美疲劳的都市人看来或是有些过于戏剧性,一个镜头到另一个镜头,与其说是摄像,不如说是幻灯片播放,一张张照片循环。
写这篇日志的时候我正在看张国荣的《春光乍泄》,一开场就是一场长约一分半的激情戏,羞涩如我也默默地将播放器最小化了,我一直喜欢看BL小说,却接受不了电影中的激情戏,原因很奇怪——主角双方会别扭吧。
就像看着电影中的张国荣和梁朝伟,我难免会去想两个人在拍那些镜头的时候作为朋友来说会不会感到别扭?作为朋友还要深情款款地倾情诉意,于是如此如此这般这般,我继续叶公好龙,拿着我的一片柳叶准备屏蔽世界。
两个人别别扭扭,喜欢对方却还要以大喊大吼拳打脚踢来表达爱意,着实让旁观者心急如焚,只恨不得钻了进去推他们两把。情到浓时却似淡,何宝荣的无理取闹,黎耀辉的沉默压抑,源于异国他乡的漂泊感和同性恋人缺乏的安全感,想来亦是可以理解。
黎耀辉离开何宝荣,他说自己累了,并不是谎话。“我们从头来过好不好”何宝荣一句话,自认为吃死了黎耀辉,可是两人心里,其实都是恐慌多过信任的。因为喜欢而害怕失去,因为害怕失去而怀疑试探,因为试探而疲倦,最终天各一边。兜兜转转一个圆,看似一条直径路途很近,个中辛苦只有当事人才会知道。
这年头爱情成了日用品,廉价且没有保修期。情人分手算得了什么,连夫妻反目都是常事,异性恋人尚且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作为同性恋人,何宝荣和黎耀辉要承受的是更大的压力。社会舆论家人冷眼,写下去八个字,真正到了人身上是会压死人的。尤其在十几年前,更是可想而知。
我刚开始看耽美小说是高中,那时候简直是狂热啊,同时追十几个连载,每周回家不停地刷新页面看更新评论。现在上了大学了,反而嘴刁了,非古代虐文不看,于是粮食来源迅速缩小,我变成了一头反刍的牛,翻来覆去把以前的好文嚼个百八十遍。
喜欢耽美文的其中一个原因是我有悲剧意识,我觉得比起喜剧,悲剧更能够震撼人心,美的毁灭总是来得动魄惊心。同性恋人由于他们所承载的社会压力和自身心理压力,出现了两种极端,一是要性不要爱,二是爱上了就抵死缠绵。这两者中间则是剩余一众庸庸者,由于我这人的极端性,对最后那一部分主流群体我反而没了兴趣。
何宝荣和黎耀辉为什么要去找Iguazu?他们找的不只是那条瀑布,在他们心中,Iguazu恍然是一盏微弱的灯火,他们向着灯火摸索,想证明些什么,想得到些什么保证,心里的不安像是风一样寒骨,吹灭了灯火。在同性恋人中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他们不是那种追求身体一刻欢愉,又或是打发时间觉得好玩,他们渴求着爱和安稳,就像何宝荣和黎耀辉。我所看的小说,就是关于这部分人的。
在看书上,我正在由杂粮动物向挑食者进发。我现在只看两种书,一是严肃文学,二是耽美小说,至于中间的言情小说,我悲哀地发现我已经看不了了(严肃文学中的貌似还行),每当在网上看到文笔很好的言情小说,我都会发出一声悲鸣,想看,可是看了有没有耐心看下去,悲哀啊。
在耽美中我比较喜欢那种故事跨度很长的,十年甚至是几十年,因为我对爱情,其实是有那么一些不信任感的。同性异性都是一样,你今天说爱我,不代表你明天还会爱我,时间是最好的证明。这方面可能跟我家庭有关,我父母在我小时候很恩爱,但后来却慢慢淡了下来,最后离婚,他们的婚姻一共持续了17年。所以我其实是很讨厌那种小女生的文章,特别是有一段时间风行的仿照韩国的小说,王子公主纠缠不休。也讨厌平胸受类型,肥皂剧女主角和女气的小受有一共同点——柔弱。动不动梨花带雨,受不得一丝打击,动不动崩溃,要男朋友来依靠,看得我闷了一肚子气。我自己是放养式长大的,所以看不惯娇小姐和乖公主。有什么苦难是人所不能承受的呢?只是看你能不能咬牙撑过来。
看《春光乍泄》其实我是有点小感慨的,人在异乡那种感觉我一直在感受中,我的籍贯出生地居住地大学所在地各异。小学跟着父母来到广东,结果刚来的时候因为父母喜欢江景所以在江边租的房子,日常接触的都是些渔民工人的孩子。他们给我上了一大课,教了我很多东西。那时候刚过去,父母都是医生,忙得要死没时间理我,就把我放养在了江边,在那里我认识了第一批广东人,他们有两种极端,良善和恶毒,鲜明的对比,可却是在同一群孩子里存在着。
人经常会排斥外来事物,就像器官移植,结果只有两个——克服了活下去,排斥就死吧。我刚去的时候不会说粤语也听不懂,经常被一些孩子欺负,他们叫我捞妹(广东人对外地人的蔑称),有时候会打我,还试过把我推到江里,放出家里船上的狗去吓我。人经常说孩子是善良的,但其实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恶毒起来完全可以不输给大人,我刚开始的时候还只会哭,后来发现哭也没人管我,就开始跟他们对打。那些孩子的父母不会管,我父母也是秉着“大人不介入孩子的事”的态度,只会安慰和开导我,不会来帮我。一旦明白这些,就会发现其实自己也是有力气的。
南方人身量小,我虽然是女生,但是那时候一是因为女生发育早,二是因为北方人本来就高,我单对单的时候还是能占些优势的。而大多数孩子都是欺软怕硬,打架什么的其实就是比胆子,一旦一方真正红了眼,拼命三郎是必胜的。我也算过了下来,于是在这时认识了第二种广东人。
有几个孩子从来没有参与什么小帮小派,他们只是几个人一起玩,有时候我无聊了在江边玩他们会招呼我一起玩。我从他们身上看见的是真真正正的孩子,不同于小泼皮身上映着的父母影子,他们很干净,也给了我到广东后的第一份友谊,我到现在还记得几个人的样子。
说了这么多,其实也有点刹不住车的意思,就像张爱玲说的“肚脐眼作家”,我虽不是作家,但貌似肚脐眼情节又犯了,赶快拉住缰绳,回归正题。
耽美小说的好处就在于受方即使在柔弱,也还是有些作为男子的硬气的,不至于整天小家子作态,当然个别小说除外,这种小说的可读出就在于真实。文笔好的同时又不至于琼瑶式的无病呻吟柏拉图来柏拉图去,其中曲直虽然起伏强烈却不失现实感,看起来怎么都比童话好。
就像何宝荣就算再怎么任性,也不会像个小姑娘似的拉着黎耀辉的手说什么“人家想回家啦”,我喜欢个性强的人,所以看的小说大概也是这类。
说也说完了,因为是随笔不需要考虑情节之类的,所以絮絮叨叨的拉了些废话,很是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