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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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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我忘记了这句话是从哪里听来的了,起初听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感受,只是觉得这句话很文艺,等到写下这本书的时候才真真切切的理解了这句话。
下飞机后,我有些不适应这的天气,即使过了许多年重新回到这里,我依旧是这座城市的客人。归属感这个词从来在我身上都不适用。
我找到了一个酒店,将行礼都放好后就直接打车去了那个我一直以来都没有勇气再次踏足的地方,这次就只请了几天的假回来看看。
我坐在座位上后背紧靠着座椅,眼睛紧紧地闭上,越离那个地方近,以前的回忆就越发清晰。终于来到了那个地方,我曾经的大学“华北大学”。
我进去以后,突然发现,即使过了这么久,那些回忆如今还十分深刻的印在我的脑海中,只是曾经的我无法面对,刻意的将这些回忆安置在了脑海中不知名的角落。
我对这个地方没有什么留恋,只是按照当初的约定,回来看望一下那个乞求别人能来帮忙的自己。
我走到了曾经我经常来的操场上,坐在曾经自己最爱做的位置,这个位置十分有力,能够看到球场上的每一个球员拼搏。但我那时的目光只在一个人身上,从没有将视线从他身上挪开半分。
我像从前一样抬头向天空看,刺眼的阳光照射在我的脸上,我的眼睛因为这突然地光亮被刺激的睁不开眼睛。
“好久不见,苏墨阳。”一个男声传到我的耳边,有人在叫我。我用手遮住眼睛,睁开眼睛一个熟悉的面庞出现在我的眼前。这张脸是那么的熟悉,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的睡梦中,我也无数次因为这张脸流着泪从睡梦中惊醒。
“好久不见,傅清涵。”听说将头抬起后,眼泪就会流回眼睛。而不是顺着面庞滴落在地,暴露出自己的情绪。
我叫苏墨阳,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就这样说吧。将我放在人群中,一巴掌不多说,也能拍出几十个我来。
我不爱看小说,因为我发现,大多数人都会更偏爱女主角,男主和男二都会喜欢她,爱的死去活来。也许还会有一部分人心疼女二,最后写个男二回心转意,转头奔向了女二的怀抱。两人从此和和美美恩恩爱爱的在一起。
好像没有人会想要心疼像我这样籍籍无名的路人甲,更不会想要关心路人甲的暗恋。
我这个人,既没有虐恋情深中女主角悲惨的身世,也没有甜宠女主傲人的家室,更没有大女主小说轰轰烈烈的人生。
我经历普通,家室普通,外貌普通,身材普通,整个人浑身上下就体现出一个词:“平凡!”
而傅清涵这样的天之骄子,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会为我而停留的。
我的整个高中生活过得都十分规律。上课,做题以及思念傅清涵。
我记得高中下学期,老师让我们思考自己想要报考的专业以及想要学的专业。那是我第一次审视自己的人生认真的对自己的未来做规划。
可我那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竟然什么都想不出,自己的人生一直都按照既定程序去执行,按部就班的生活,时间到了,该做什么事我就做,小升初我就努力考上最好的初中。等到要上高中的时候我就努力去考上最好的重点高中,我不知道我究竟在为了什么而努力,我只知道,我需要去努力,为一个在当时的我看来虚无缥缈的未来。
对于平凡的我来说,最不平凡的事,最拿的出手的东西就是我的学习。而我也只会学习。
学习占掉了我青春的大部分,若是没有意外,我应该一直与学习打交道,一直被时间推着前进。直到他的出现,成为了我人生的最大变故。
我这个人,怎么说呢,在别人眼中,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怪人,性格不好,长相不行。不仅不招男生喜欢,也不招女生喜欢。是个永远独自一人前行的孤独者。无论什么地方对于我来说我都是个旅客。我是个极度缺爱的人,这是我很久很久以后回顾自己的过去时总结出来的结论。也许,我爱他给我的安全感胜过爱他。
傅清涵,我们的故事从高一下学期开始。
高一上学期我还没有遇见傅清涵,我是个高度近视。你可能觉得是因为学习,嗯,怎么说呢,也不全是吧。
我父母一个很普通的人,没有什么学历,只能靠出力气活挣钱。具体做什么我不太清楚,当时我太小了,父母也没有具体对我描述过,只凭着仅有的记忆记得他们是做工人,从我记事起就记得每天自己天不亮,大概也就4,5点钟的样子,我就要跟随父母起床,通常是妈妈将我送到看护站,还来不及告别妈妈就会着急的走开。
有一次我问过母亲他们究竟是做什么工作的,记得母亲说是建造大楼,搬砖,砌墙,刷漆这些活都要做,妈妈还讲过她会用绳子把自己的身体吊的老高,去擦高楼的玻璃
我母亲是个要强的人,在我的记忆中,她一直都像男子一样强悍(这里并不是贬义,只是单纯地叙述。)在我妈妈的观念里,男人能做的,女人没什么不能做的,所以无论多脏多累多苦的活我都没见她退缩过。
我父亲是个极要面子的人,天大地大,面子最大,脾气还十分不好。我觉得我那股自卑却骄傲,心里总是别着一股倔劲就是随他了。
高一上学期我带着一个粗大又厚重的眼睛,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在学校我的镜框坏了,当时正临近期末考,我也没有请假,直接就在校门口将眼镜递给了我父亲,大家可想而知,直男的审美该有多可怕,外框又宽又大,是黑色有点像磨砂的那种,里面是墨绿色,连带着鼻托,以至于有一次上厕所有个人直接喊我那个绿眼镜,这个外号我记了好久。以至于从那以后很长我坚决不碰绿色相关的任何物品。那副眼镜直接将我学生的愚蠢与单纯展示的一览无余。
大一上学期对我来说过得很快,那时候的我从来不会想太多,整天就是学习学习学习,也不交朋友,也不在乎其他人的看法(那时候的我真的很有勇气,不怕孤独的潇洒自在。),整个人有种以书为友的架势。所以我说我最擅长的就是学习,期末也还考了一个比较不错的成绩。
对我来说人生变得不一样是在新学期见到傅清涵那一刻开始,因为我来的比较早,就先选了一个倒数第二排紧靠窗的位置。我不喜欢坐在前面,喜欢坐后面,却又不想坐最后一排。因为有个定律,第一排与最后一排的人都会是班级最显眼的人,而我只是个普通人,没有资格坐在最后一排。
我将胳膊放在桌子上将其形成环抱住的姿势,整张脸都埋在胳膊中,眼睛就别在脑袋上方,就像是带太阳镜的方式。看起来就像睡着了一般,但实际上我是清醒的。
伴随着教室里嗡嗡的吵闹声,我感觉自己成为了一个旁观者,此刻我不是我,我是另一个灵魂,我的灵魂可以飘到任何我想去的地方,我会得到真正的自由。
教室里的声音突然变大,其中夹杂着几声好帅啊。之后就是死一般的寂静。我的灵魂也归到了原位,此刻,我又变成了我。
我有些不耐的抬起头,就见到一个黑色的高大身影朝我的方向走来,至于长什么样?我看不清。
我霸气的用食指勾住眼睛框中间的位置将其放到了我的鼻梁上,一切都是那么的刚刚好,在那一瞬间我看清了他的脸,他也因为我的动作瞟了我一眼,十分漫不经心的一眼,就像是看到路边的阿猫阿狗做了一个动作随意的观察一眼,不是像,就是。
我从那个眼神中读出了不在意。那张脸真的长在了我的审美上,我打包票,那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帅的最心动的一张脸。
对他的第一印象是个酷酷的不太爱说话的帅哥。
他直直的走到我身后那排,书包一扔直接趴在了桌子上。我还有些没反应过来,整个人还与刚刚的动作相同,食指还放在眼镜框上没有拿下来。过了一会儿,我将手指放下来,整个人的脊背变得无比挺拔,身体也有些僵硬。青春期的孩子们对于异性的存在于靠近十分敏感。
尤其是一个完全长在我审美上的帅哥此刻就在我身后,因为是春天,已经不是特别冷了,还在教室内,我穿的就比较单薄,后背刚好能感受到身后男生身上传来的温度。
不得不说,男生的体制我真的很羡慕,无论什么时候身体都像个大暖炉。
空气中还隐隐的传来身后男生身上的味道,就是普通的香皂味道,有点像舒肤佳。在现在看来这味道没有什么特别,但是对于还是学生的我们来说,能遇到身上是香味而不是汗臭味的男生来说真的很不容易。
说道汗臭味,就不得不提起我们班级男生们对于篮球的痴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