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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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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百强和徐百欣默契的认为,一场溺水可能把姐姐的脑袋淹坏了。
以前的姐姐洗衣做饭无所不能,现在的姐姐别说做饭了,连烧个火都差点把楷哥的木屋给烧了。
所以现在他们每天吃的饭菜都是徐百强和徐百欣两个孩子合伙做出来的。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虽然徐百强是徐家唯一的儿子,但父母也从没过分溺爱,像洗衣做饭这些根本难不倒他。
徐百灵吃着弟妹两个人做的饭菜有些尴尬,虽然自己有原主的记忆,但她一个活了几千年的魔族圣女,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做饭啊。
这是她们姐弟几个在何楷家住的第三天。
何楷工作忙,每天早出晚归,而且一连两天晚上都去隔壁工友的木屋里借住,这让徐百灵有些失望。
她来人界是想跟他培养感情,然后谈一场甜甜的恋爱的。
可这人每天都见不到影儿,她怎么和他培养的出感情啊?
就当徐百灵想着怎么和何楷有更多的时间相处时,一个不速之客推开了木屋的门。
丁小玉看着屋内正在吃饭的三人,下意识的以为自己走错了。
她又再三仔细看了屋内的东西,确认是楷哥住的小木屋后,便大声喝斥道:“你们是谁?怎么在楷哥住的屋子里?”
这一声喝斥,让徐百灵对眼前这个陌生的女人,顿时没了好感,她站起身,上下打量了对方后,才开口道:“你又是谁?”
丁小玉进屋后第一眼并没有看清坐着的三人的面貌,所以当徐百灵站起身跟她说话时,她一下子呆怔在当地,她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明眸皓齿,皮肤雪白,明明没有化妆,却乌发红唇,眉目如画,就像现在她面无表情觑着眼睛看你时,你也只会感叹她冷脸时竟也这么美!
或许是自惭形秽,丁小玉竟然招架不住的跑了。
这让徐百灵一时满头雾水,她刚刚是不是气势摆的过于足了,她怎么才说了一句话,就把人吓跑了?
呵,无趣!
说实话,来到人界的这几天,她是真的很无聊。
她之所以觉得无聊,一是因为她每天都看不见何楷,二则是因为她没钱。
在他们魔族,她从未见过钱这东西,她从一出生就什么都有,因而她来人界后才知道原来在人类世界钱这么重要。
没有钱就没有吃的,没有钱连门都出不了,因为没钱坐车。
这几天他们吃的粮食蔬菜还是何楷买的,原主一家为了偷渡,把积蓄都花在买救命的轮胎上了,就算还剩了一点,也随着原主父母沉入江底了。
所以,他们姐弟三人身上是一分钱也没有。
徐百灵觉得自己不能再在何楷的这间小木屋里混吃等死了。
她堂堂一个魔族圣女,怎么能整天让心爱的人为钱奔波,让自己弟弟妹妹吃糠咽菜呢?
徐百灵决定去找工作。
——
晚上,徐百灵特意在小木屋门口等着晚归的何楷。
黑夜朦胧,在点点星光的映照下,徐百灵终于看见何楷回家的身影。
何楷看见坐在门口的女人时,有些欣喜,也有些诧异:“在等我吗?”
低沉醉人的嗓音,让徐百灵不禁有些害羞,她对着他从来只有脸红心跳的份。
“嗯,在等你。”女人的眼睛里似缀满星光,何楷的心也瞬间被这样的目光烤热。
“等我做什么?屋外蚊子多,快进去休息吧。”
“我有件事想问你。”
“什么事?”
“上次你说帮我问的工作有眉目吗?”
何楷本来想说“有”,但想到昨天她做饭时差点把屋子都烧了,对家务活也一窍不通的样子,又觉得餐厅服务员这活,不适合她干。
所以他又另外托了人,希望能帮她找个接电话的工作,这个工作轻松又不累人,十分抢手,所以他的朋友至今还没回复他。
“工作这事不用急,等我有消息肯定立马通知你。”何楷还是准备等工作落实好再跟眼前的女人说。
“好吧,我知道了,谢谢你为我工作的事费心。”
虽然工作的事还没消息,但今晚能跟眼前的男人说这么多话,已经让她欣喜不已。
“说了不用客气,早点回去休息吧。”
何楷怕自己身上的异味让面前的女人不喜,他是“捞尸工”,多的时候一天能捞十来具尸体,这些尸体大多泡烂肿胀,虽然每次捞完他都会用水冲洗身体,但有异味是避免不了的。
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每天借住在隔壁工友屋里。
不过,就算没有异味,何楷也不会跟徐百灵这样一个妙龄女子共处一室,何楷虽然从小没有父母教导,也没读过几天书,但做人的基本道理还是懂得,他知道女子的名声有多重要。
徐百灵并不想现在就进屋,她还想跟眼前的男人多说几句话,他每天都早出晚归,今晚见完,下次有机会一起聊天还不知道是几天后呢。
徐百灵开始没话找话:“今天有个女人来找你诶?”
“女人?”何楷有些疑惑,但也猜到了是谁。他认识的女人很少,会来找他的更少,除了丁黑的妹妹丁小玉。
“应该是我朋友的妹妹,她有说找我什么事吗?”何楷继续问道。
“没有,我就问了句她是谁,她就跑了。”徐百灵一脸无辜的望着何楷。
“估计也没什么事儿,你不用在意,很晚了,去休息吧。”
“嗯,你也晚安。”徐百灵恋恋不舍的准备转身回屋,身后的男人竟又突然叫住了她。
“这100块你先拿着用,手里有点钱总归是方便的。”何楷把钱塞进女人手里后,就大踏步的进了隔壁的木屋里,没有给徐百灵拒绝的机会。
不过徐百灵觉得何楷纯属多虑了,她看见何楷给她钱花后,就差没高兴的蹦起来了,怎么会违心拒绝呢?
虽然她现在还没搞清楚人类世界的物价体系,但从原主的记忆中可以知道,100块钞票是她们家以前想不敢想的数字。
不过现在的徐百灵不会知道,原主记忆里的100块在大陆的时候,确实是抵得上一般工人两三个月的工资,但在如今的港城却算不上多,毕竟港城普通工人的月工资已经达到上千块了。
但此刻,徐百灵已经美美的拿着100块钱入眠了。
睡之前她还在想,她身上的这件衣服已经好几天没有换了,她得给自己买两身换洗衣物,还有自己的两个便宜弟妹也得买,另外还需要买一些洗漱用品……
连睡梦中,她都是做着潇洒购物的美梦。
——
第二天一早,徐百灵交代好自己的两个弟妹,就一个人独自出了门。
来到人界好几天,自己也没机会到处逛逛,现在手里有了钱,她终于可以坐车出门了。
本来她是准备带着两个弟妹一起出去的,没想到两人以省点车票钱拒绝了。
唉,真是两个懂事的好孩子。
不过他们越懂事,徐百灵想要自己赚钱的欲望就愈发强烈。
她又想到何楷,明明是天界战神司宸,却因为下凡历劫成为了一个只能卖苦力的穷小子,每天早出晚归,吃的是馒头睡得是木屋,过的好生凄惨!
所以,她必须挣钱改善心上人的生活!
何楷住的小木屋位于郊区的海边,是“拉尸行”为了“捞尸”方便特意为了工人们搭建的,所以这一片聚集着二三十栋这样的木屋,住的都是“捞尸工”。
再往前走个一两公里,有一趟去市区的巴士,车票需要五毛钱。
徐百灵这几天没怎么出门,因而这附近一带没几个人见过她。
所以当徐百灵上了车,车上的男女老少猛的一下看见这么漂亮的女人,都不由得再猜徐百灵的身份,还有几个看起来流里流气的男人不住对着徐百灵吹着口哨。
徐百灵只想对他们说一句:无聊!
要是之前自己肯定得好好教训一下这些黄毛小子,毕竟在魔族的时候没有人敢对她做这么无礼的事情。
但她现在在人界,得时时刻刻记着父尊说的要低调行事,所以她径直朝没人的座位走去,无视这些黄毛仔的调戏。
还好这车里除了那三四个黄毛仔,还有其它不少人,他们也不敢太放肆,最终还是相安无事的到了市区。
徐百灵下了车问了路就直奔市区的百货大楼。
港城不愧是大陆人拼命都要来的城市,之前在小木屋时还不觉得,毕竟那里三面环山,跟原主记忆中的老家差不多,所以徐百灵一直不理解原主一家拼命偷渡过来有什么意义。
现在看着市区里的高楼大厦,百货大楼里琳琅满目的商品时,徐百灵突然理解了那些死也要偷渡过来的人。
徐百灵在百货大楼转了几圈后,最终走进了一家成衣店。
售货员看着徐百灵穿着寒酸,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买的起这里衣服的人,不禁对着徐百灵翻了个白眼,眼里全是鄙夷。
但徐百灵仍是自顾自的挑选自己喜欢的衣物,丝毫不把售货员当回事。
她认真比对了一下,最终选择了一条墨绿色的雪纺连衣群,掐腰露肩的设计,穿起来定然十分性感,也不知何楷看见她这样穿,会不会喜欢。
选好连衣裙后,徐百灵又在店里选了一双适配的高跟鞋。刚刚在百货大楼逛的时候,她看见很多时髦女郎都这样穿。
徐百灵穿着自己挑选的衣物走出试衣后,一声“哇哦”措不及防的响起在这家不算大的店里。
徐百灵不甚在意的走到穿衣镜前,她早已习惯别人对自己美貌的各种赞美。
镜子里的这张脸,其实跟她本身长得一模一样,这也是当时她选择附身到原主身上的一大原因。
只是原主毕竟出身在贫苦家庭,不像她从小养尊处优的长大,还是魔族唯一的圣女,所以在气质上肯定有些许差别。
如她所料,这条墨绿色的连衣裙极适合她。连刚刚对她不屑一顾的售货员都走到她身边说:“你皮肤真白,身材真好,这裙子你穿上也太漂亮了。”
徐百灵礼貌笑笑,没有把售货员刚刚的目中无人放在心里:“这件连衣裙和高跟鞋一共多少钱?”
“这件连衣裙可是我们这一季的新款,只要150块,高跟鞋要贵一点需要200块。”
听完售货员报的价格之后,徐百灵不动声色的又去挑了几件衣服试,最后装着都不甚满意的样子离开了店里。
一走出百货大楼,徐百灵就跟霜打的茄子似的,她真没想到那里面的衣服这么贵。
就她手里的钱,连一件最普通连衣裙都买不起。
她明明记得在原主的记忆力,100块还是能买很多东西的,为什么在这里却连件裙子都买不了?
还没等她想明白,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男人,忽然走到了她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