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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李园中① ...

  •   龙啸云出现了,程静就知道她和李寻欢之后的路肯定能顺畅平安了,只是生命安全得到了保证,程静的心里却平静不下来了。之前在知道自己如今身处明朝之后,程静已经很迅速的在心里规划好了自己未来的生活——种田、嫁人、生娃、抱孙子。其实种田文的人生真的没什么不好,尤其是身边还有一个在一直咳着血,而且相貌普通到让人幻灭的小李飞刀,以及满地血淋淋的尸体做对比的情况下,程静是真的觉得,没有暴力,没有凶杀,就连阴谋也只是争争管家权,对付花心丈夫和虐狐狸精的日子实在太幸福了!

      然后,李寻欢和龙啸云这两人也不知道是天生的缘分,还是前世的冤孽,自打结识后两人就可谓一见如故,相处极其融洽,据程静估计,要不是身边还有一个自己,而且明朝也早已经不兴抵足而眠,或是解衣衣之推食食之这一套了,他俩大概就真要挨个来一遍了——以上是程静无视了李探花一路对她的嘘寒问暖,外带夹菜倒水的亲切关怀后的想法。

      其实这也不能怪程静没良心,任是谁突然经受了巨大的刺激之后,心态和表现也肯定会失常的。

      原本,程静对于李寻欢在出了光线不良的山洞之后,还坚持叫她小兄弟的事心里稍稍有些不满——毕竟不是谁都愿意被人一直当成男人的,但是考虑到也有可能是这身体的原主人女扮男装的原因,她还是决定原谅他了,只是那位小李飞刀在她心里,这下就除了不符合盛名的脸之外,还多了更加名不符实的眼力。

      可等她跟着两人到了一家客栈里,拿了李寻欢给她买的新衣服,准备好了洗澡水,脱了衣服准备洗澡时,她才发现,人家小李飞刀的眼神一点问题都没有,自己如今的身体就是个男的,而且还是个看上去顶多十一二岁,身形瘦弱的小男孩!

      于是程静在闯过了穿越第一关的强盗抢劫,闯过了第二关的路遇截杀,闯过了第三关的路人脸李寻欢,最后终于在女变男这一关倒下了,一路都变得有些浑浑噩噩的,倒是惹来李寻欢,还有如今仍然是正直青年一枚的龙啸云不少担忧的眼神。

      从此她就是他了……程静满心怅然。他当然不是对那位素有恶名的亲戚有着难割难舍的感情,只是当了二十几年的女人,突然变成男人,要他毫无心里负担的立刻就接受也太强人所难了些。

      况且,明朝对于女性也是有宽有严,虽然礼法严格,但是至少不必像他在现代时一样,为了生活必须像个男人一样出去打拼。程静十分清楚,在得到权利的同时,也等于有了义务,成为了男人,这不仅表示着在他原本预想中的日后轻松的宅斗生活的破灭,也表示着,在这个有李寻欢和龙啸云的世界,他很有可能被公众评价都说不是好人,而且永远被李寻欢压一头的龙啸云,因为看到自己就想到李寻欢这种狗血理由拿来杀掉泄愤——龙啸云或许不会对女人怎么样,但是对男人就未必有这么大度了。

      程静心情复杂的看着这一路上,李寻欢和龙啸云两人由相处融洽,再到义结金兰的全过程,看着他们如今的言笑晏晏,再想想十年后的一个情伤自苦,一个被妒火烧的性情大变……真是自找的!

      不论怎样,小说中那大名鼎鼎的李园到了,程静也看到了传说中的那两块木头: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所谓的书香传家,极致也不过如此了吧,至少程静还没听说过,历史上有哪家曾经出过三个榜眼或是三个状元。

      四处望了望,如今的李园依然是一派风景雅秀,只是程静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心理作用,总觉得这园子就透着股书香味。一连出了七个进士,还有三个全国第三,这李园的风水绝对不一般,只是大兴之后往往就是大败,估计日后兴云庄的败落,说不准就是因为这父子三探花把李园所有的灵秀之气给耗尽了。

      但是如今,李园在,林诗音也在。抬头望了一眼,程静只觉得,不远处,正倚着花枝含羞带笑,遥遥望向这边的少女清丽如仙,动人之至。或许她不是程静平生所见过的最美的女子,但却绝对是他平生见过的气质最清澈最纯粹的。好容易将眼睛从那带着满脸浅浅霞韵,轻牵裙角,欲急还缓的走过来的少女身上挪开,程静就看到李寻欢微笑着迎了上去,在这一刻,李寻欢平凡的面孔和林诗音秀美的容颜竟然显得格外和谐……虽然单从长相来说,很容易让人想起鲜花插在牛粪上这句话来。

      这个时候,程静看到的不止是李寻欢,还有龙啸云。正如他料想中的一样,龙啸云看着林诗音的目光完美的诠释了何谓一见钟情,而他看向正含笑相对的两人的目光中也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痛苦……倒是很意外的没有出现什么妒恨之类的。

      在李园的初见,最终并没有变成什么闹剧。在李寻欢介绍过后,当晚,程静和李寻欢等人痛快的大吃了一顿,随即就跟着龙啸云一起在李园住了下来,然后生活就回归了平淡。不过让程静比较惊讶的是,李寻欢和林诗音两人并没有像他想的那样,每一天都如胶似漆的缠在一起,李寻欢平时也就只是看书写字而已,然后林诗音就会在他看累了,写累了的时候,给他送点茶水点心什么的,两人偶尔眼神凑到一处,便会相视一笑,但一天中相处的时间绝对不长,反倒是程静自己占据了李寻欢一天中的大半时间——他要教程静写字。

      虽然还不足以安慰程静被残酷现实打击的片片粉碎的玻璃心,但和李寻欢相处的时间长了,程静终于在这位小李探花身上找到了一些能稍补那张路人脸,也让他深感安慰的优点。比如,李寻欢的皮肤非常白皙细腻——这是出身有钱有地位有修养的贵族世家给养出来的;比如,李寻欢的眼睛简直像是碧绿色的,温柔动人,明亮有神却绝不刺人——这是古龙为明明没有一张漂亮脸蛋,却还能娴熟的泡MM,偏偏还一泡一个准的自家主角给读者的硬件理由;再比如,李寻欢的手指雪白修长,根根如玉——比脸的等级高的不是一点半点,不过这是小李飞刀的标配,应该的。

      这样一个男人,气质优雅,笑容温暖动人,又用他那只漂亮,而又触感细腻温暖的手,轻轻握着自己的手,教自己写字……程静悄悄转眼看向李寻欢那纤长的睫毛,实在是觉得有点……心猿意马还不至于,程静只是忍不住总想偷偷看他。程静的小动作李寻欢当然发现了,但他也只是温和的笑笑,毫无不悦之意,尽管是程静先提出来要跟他学写字,而又自己不认真学习的。

      到了李园之后,程静曾经很认真的想过,自己在这个世界作为男人的未来。他记得清清楚楚,将林诗音让给龙啸云之后,李寻欢将来是要出关的,而程静并没有打算要跟去。一来塞外的环境气候生活水准实在太差,尤其以明朝这种科学水平,短命也不是不可能的;二来,虽然李寻欢可能并不介意,但是在程静看来,男人有男人的活法,女人有女人的活法。如果他还是女人,那么跟着李寻欢混吃混喝,或者干脆要上一笔嫁妆嫁人也不会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当下的社会就是这种大环境,在这方面对女性还是很优待的。但是他如今是男人了,要他跟着李寻欢混吃混喝,或是要上一笔钱,他还真没有那么厚的脸皮。

      程静很清楚,他对李寻欢撑死也不过是略有小恩,还得要人家李寻欢不计较可能正是因为跟着他才被追上,而真正救了李寻欢命的还是龙啸云。再说在李园这段时间的好吃好喝,也早就还清了李寻欢欠他的,真要蹭一辈子,就算李寻欢人品好不介意,他自己也会觉得自己太没骨气。所以想来想去,还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程静打算读点书,然后在李寻欢出关之后,去当个账房什么的,只要离的龙啸云远远的,日子也能过的不错。不过程静虽然看得懂繁体字,却不会写,于是真的实践了一般一般,全国第三这句话的探花郎,主动担起了这个责任。

      只是眼下程静的频频回首,还是让他忍不住微笑着问到:“阿静,有事?”

      程静黑线了一把,看来李寻欢对后来那位飞剑客的叫法果然是一脉相承的。犹豫了一下,程静道:“呃,李……大哥,你会武功吗?”他果然还是没法向龙啸云一样亲密的叫他寻欢。

      李寻欢微微一怔,笑道:“会。”

      “那你能不能教我?”程静这时候也顾不上装不装了,只是努力纯洁的睁着一双大眼,试图打动李寻欢。

      李寻欢眼底带着笑意:“当然,但你想学什么?”

      “点穴!”原著上阿飞的不会点穴,那是足足倒霉了两个人,印象实在太深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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