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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锅包肉的二三事 论男主是如 ...

  •   季芙在小学做阅读理解的时候,做过一篇写的很鸡汤的文章,主题是说,不是每个人都要大放异彩,当别人大放异彩的时候,总是要有坐在路边鼓掌的人。

      季芙在穿书前不以为然。在穿书后,回想这本书的主角团,动不动就受伤的战损形象。以及主角团整日探险,寻找机缘,顺手拯救世界的死亡率极高的日常生活。季芙决定,自己还是做给主角团鼓掌的人吧。
      明哲保身,珍爱生命,远离主角团,在他们功成名就之时,若需要观众,我季汉三绝不缺席。
      季芙决定要用切实行动做好作者用来侧面描写主角团英明神武的那个侧面。
      在所有主角需要夸夸团的时候,我季芙使命必达!

      微风吹过,天像水洗过一样,干净又透亮的蓝。白云慢慢悠悠的从眼前晃过,像棉花糖,太阳挂在天上像荷包蛋。
      季芙咬着笔头望向窗外,心想这最后一堂课怎么可能还有人全神贯注的听课,放眼望去看什么都像好吃的,腹中馋虫早已把人的意志吞噬。

      “这一百年前的世纪大战,让各大宗门损失惨重,我们要以史为鉴,才能不辜负前辈们给我们创造的平安祥和的修炼环境,我们今天能够安心修炼都是用命换来的啊!”
      季芙听着前面白胡子老头讲的唾沫星子横飞,已经从修真界历史课跑题跑到给学生们灌鸡汤了,慷慨激昂的向底下学生灌输努力修炼,只争朝夕!
      按照宗门里几位好几百岁的大佬的年龄折算,这一百年前的世界大战也只算是修真界的近现代史。

      这是季芙穿书的第十五年,也是这个季芙的十六岁。季芙终于从安城大庄县的地主季家来到了大名鼎鼎的灵云宗。
      灵云宗是正式开始走剧情的地方。但是季芙来到凌云宗的这一个月,除了一直和自己在一起的男二以外还没有见过其他主角团呢。

      季芙的肚子已经咕噜噜的叫了,才终于等到老头意犹未尽的说,课就上到这儿了。老头话音还没落,就已经有学生三帮两伙急不可耐的冲了出去,老头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阿芙阿芙,今天下午一起去看比赛啊”
      “今天有谁和谁比呀”
      一个脸圆圆的眼睛也圆圆的,一笑还有两个酒窝的小姑娘一放学就风风火火的围了过来,是季月月的好朋友,连夏。是季芙来到灵云宗以后新结交的朋友。

      宗门为了激励大家努力修炼,有一块儿操练场地,给一群精力充沛又无处安放的宗门弟子们放电用。
      打擂台,胜利场次多了即可晋升名次,若是得到了好名次年末还有宗门的奖品,类似大学的实践量化成绩,每天都有人热火朝天的打擂台,但也不是场场都有看点,有看点的比赛,不管平时是不是好战分子都会想去凑凑热闹。

      “是一个外门的弟子,实力怎么样不太清楚,但是据说帅到惨绝人寰,我已经迫不及待想看看了究竟能有多帅。”
      连夏一边说一边挎着季芙往外走,并向季芙绘声绘色的讲起宗门八卦,哪个弟子一片痴心于合欢宗女修,又是一个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的悲催故事,药峰长老的得意弟子不仅炼药失败而且失火烧掉小半个练药堂,修真界防火意识急需提升,诸如此类。

      季芙都不知道她究竟是怎么每天获得那么多消息的,连夏一个人简直就是一个融媒体中心。

      季芙现在住的地方,是沈彻买的。
      沈彻就是书中的男二、他从小就和季芙一起长大,准确来讲,从小就在季芙的压榨下长大。如果问季芙地主阶级给你带来了哪些便利,她一定会说,压榨沈彻。

      沈彻花钱在内门的药峰底下买下了一个很小的院子,供他们两住。沈彻的钱也是在从大庄县出发前,季德生给沈彻的,用来照顾季芙的经费,季德生就是季芙的地主老爹。
      院子里有且只有一个房子,这个房子还是两个并在一起的房间组成的,两个房间各开各的门。进去房间正对着的就是床,床对着门,门旁边的窗户前是一张书桌,一张椅子。两个房间一模一样的格局,一模一样的简陋。
      季芙当初看到这个院子的时候,重重的叹了口气。决心以后如果有时间可以出一本书叫,那些年,我在修真界蜗居的日子。
      但是,就连这不大的院子,一个转身就能转完的屋子,还是季芙住了两天宗门提供的宿舍之后,各种不适应。不适应晚上有人磨牙,不适应大家的作息要一致,不然早睡的睡不着,晚睡的还要小心翼翼。
      她软磨硬泡沈彻,软硬兼施,今天发脾气,明天就撒娇。沈彻估计是不想再听自己念经,才斥巨资买了这间小院。
      他虽然没说,但是季芙还是知道了,就这院子还花光了沈彻所有的灵石。
      季芙不得不感叹,这房价啊,不管走到哪儿,都贵的离谱,包括修真界。
      但是没办法,在大庄县,季芙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地主季家唯一的千金大小姐。季家又对季芙实在是溺爱,地主家有点儿钱但没有那么有钱,但是仍然举全家之力来管着季芙,基本上秉持着季芙说啥是啥的教育理念,捧在手里怕掉,含在嘴里怕化。季芙由奢入简实在是难,只能把不想合宿的难题抛给沈彻。

      沈彻是季芙如果想远离主角团,最大的阻碍,因为他是季芙和主角团最大的联系。
      季芙进院子看到沈彻正在扫院子,把四方的院子扫的干干净净。角落里还种了几棵小白菜,小葱,一拢一拢的。墙角还有棵季芙看不出是什么的树,树下的搭了个简易的凉棚,放了张只够他们俩吃饭的桌子,两张椅子,还有放瓶瓶罐罐的调料架子。炉子里的柴火正劈里啪啦的烧着,锅里咕噜咕噜的炖着菜,香气弥漫。
      不大的院子被沈彻规划的正正好好,每一块儿地方恨不得都用上,季芙也从最初对这个院子的嫌弃,慢慢转变为对沈彻由衷的佩服,他带给这个院子的生活气息,让季芙觉得田螺姑娘也不过如此了。

      季芙与沈彻的初识,是沈彻的父母带着沈彻被当地的恶霸霸凌,季芙的地主老爹季德生看他们可怜就伸出援手,救了他们。
      季芙一听是名字是书中男二,就撒娇让沈彻一家留家做仆从了。

      原书沈彻也是由于季芙家照拂,所以在进入灵云宗以后对季芙百般照拂。由于原书季芙实在是太过分,沈彻对其忍无可忍,就不再管原书季芙了。但是沈彻发达以后,回首自己的前半生,还是百忙之中匀出了一句台词给季芙,是吩咐底下的人说,给季芙行点儿便利。男二沈彻和女主的cp粉痛心疾首,怎么还在想着那个欺负你的女人啊。
      季芙觉得自己比起原书季芙已经好了十万八千倍,自己只是让沈彻洗衣做饭收拾屋子,且有大部分的活都是他自己主动要干的。
      一想到他来到灵云宗以后会离开自己,季芙就满心惆怅,只能化悲痛为动力,把每一天都当作最后一天来使唤沈彻。

      来到宗门以后,季芙每天都对着沈彻花样点菜,就怕明天他走了,自己就吃不到拔丝地瓜奶皮三明治了。
      沈彻的厨艺可是她一手带大的,她刚来修真界的时候,觉得没有锅包肉、螺蛳粉、红烧排骨还有炸鸡汉堡的漫漫长夜实在是难捱。
      胃里空虚,心里也抓心挠肝的想来一口新疆炒米粉。

      而沈彻可能是每天看她只吃很少的饭,他娘又整日耳提命脉,一天说八遍,你要对季大小姐好。
      他有一天福临心智至,问季芙“小姐,你究竟想吃什么呢”
      季芙对着沈彻开始报菜名,季芙说完自己就忘了,结果沈彻有一天突然给他端出一盘,黄不拉几的一坨黏糊糊的淀粉,上面盖着胡萝卜丝的东西,问季芙这是锅包肉吗。
      季芙仰望天空四十五度角,故作深沉叹口气说“可能是我和锅包肉的缘分浅”
      中间沈彻又端给季芙过几次,不伦不类的四不像锅包肉。

      后来,那是一个雪后晴朗的早晨,在季芙看来那是划世纪的一天,所以记得格外清晰。
      沈彻又和季芙说,一会儿给她试菜。季芙挥挥手想了想说“实在不行就不要试了,还是不要浪费里脊肉了,猪,他是无辜的”
      指使小豆丁一样的沈彻,季芙也有些于心不忍,会在深夜忏悔,自己这算不算是雇佣童工啊。
      在他端出后季芙看卖相是挺好的,其实在沈彻的多次尝试下,他做的锅包肉已经能进化到能做出形似而神不似的新阶段,只不过味道差强人意。
      季芙本来不抱希望的,结果一口咬下去,是酥脆的皮带着酸酸甜甜的味道再咬下去是在嘴里爆汁的里脊肉。甜但不腻,酸甜的汤汁裹着软又有嚼劲的里脊肉,实在是太美妙了。
      季芙当即大喜过望,握住沈彻的手“厨艺天才啊,大庄县冉冉升起的厨艺新星”
      在季芙眼里,沈彻的形象突然高大起来了,他怎么能穿着季家统一发的衣服,都能穿的这么清新脱俗,熠熠生辉啊!
      季芙也不管沈彻是什么表情,转身回去继续高兴的吃锅包肉,这日思夜想的味道啊,一边吃一边嘟嘟囔囔的和沈彻说“我今日掐指一算,就知道我今日能和锅包肉再续前缘”
      她想着既然能够做出锅包肉,那别的肯定也不在话下。直到今天沈彻已经能完美复刻出汉堡炸鸡薯条、红烧排骨、回锅肉等等季芙记忆里的味道了。
      季芙在修真界这个美食荒漠,终于重获新生。

      季芙也从最开始使唤日后武力值top的沈彻,日后会遭报复的恐惧到后来安慰自己原书季芙比自己做的过分十万八千倍,沈彻也没对季家大杀四方,再到现在破罐子破摔,若为炸鸡故,万物皆可抛!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与锅包肉的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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