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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闲情 ...

  •   三日之后,清晨,晓风微凉、晨星稀疏。书致是被天香百合丝丝缕缕的清淡香气唤醒的。他坐起身来,只见自己身上严严实实地盖着一床轻罗薄被,枕边放着熨好的衣服,床头银锭瓶里插着几枝新采的天香百合,花瓣上还沾着露水,清幽的香气很是醒神。

      旁边放着一个紫砂茶壶。书致抬手一摸,茶还温热,壶旁留着一张素笺写道:“龙井莲心茶一品,已用微火烹过,晨起服用,生津解渴”,落款是“兄成德”。

      “什么毛病,喝口水的事也值得写个笺子。”书致觉得好笑,举起那个巴掌大的壶,吨吨吨地干完了哥哥精心准备爱心早茶,然后利索地起床更衣。

      “二爷起了。”外面浇花的周妈听见动静,探头进来问道,“可要叫水?”

      “不用麻烦了。”书致就着黄铜提壶里的冷水擦了把脸,出了房门问周妈道,“冬冬人呢?”

      “大公子一早就起了,吩咐在半山亭子里设宴,说是有事要跟您商量。”

      书致点点头,上山找哥哥去了。他沿着抄手游廊走了片刻,在半山腰的地方拐进了岔路。岔路尽头面向什刹海的山坡上种了许多明开夜合树,如今正开着满树的小百花。花叶掩映间露出一间小小的石亭,亭角翼然如飞,中间悬着一方写有三个字的黑漆匾额。

      那字体龙飞凤舞,是这宅子的前主人、某个明朝大臣留下的,多半是什么金文草书之类的,家里的主人仆人都不认识,一律称呼为“半山亭子”。

      直到成德闲时翻阅古籍,一个字一个字地比对,最终认出是“渌水亭”三个字,这个谜题才算被破解。后来他又题了一个对联“蛟潭雾尽,晴分太液池光;鹤渚秋清,翠写景山峰色”,被明珠得意洋洋地命人錾了出来,挂在亭子边上。

      如今亭子中央的石桌上已经摆满了碗碟,纳兰成德身着一身天青色四裾长袍,腰间缀着金嵌羊脂玉宫绦,在秋老虎肆虐的炎热天气里仍系着一袭墨色斗篷,正倚在美人靠上看书,听到脚步声抬首一笑:“快坐吧,额娘出门去了,今儿只有我们吃饭。”

      他不愧是去世十多年后还会被好友怀念“楞伽山人(成德的号)貌姣好”的男人,这一笑放在青春校园文里,肯定是会引起大批女生尖叫围观、大喊“学长我宣你”的存在。

      只可惜书致并不吃“文弱病态美”这一套——在儿科医生眼里,小孩子就是要脸色红润、白白胖胖才叫美,像他哥这样长一张巴掌大的小脸,唇色淡如蔷薇,那是贫血和消化不良的表现。

      书致走过去,抬手往他额上一摸:“你真是我的克星,才刚解禁就跑到这风口上坐着,是不是又想回床上去啦?”

      “我穿了羽纱夹袍,还裹着斗篷呢!”成德抗议。

      书致左右检查一番,见他好像没什么问题,这才放下心来,往桌前一坐,举筷而食。然后发现眼前这顿早饭丰盛异常。荤有炭烤羊排、炙牛柳,素有山药炒藕片、烩三鲜,解渴有莲藕排骨汤、君山银针茶。

      虽然算不上什么名贵的东西,但却不是纳兰家常吃的满洲菜,而是更加精致繁琐的南方菜式,显然是成德特意安排的。再联想到刚才屋里插瓶的鲜花、解渴的早茶,书致不由瞥了一眼哥哥,警惕地放下筷子:“说罢,有什么阴谋?”

      成德笑道:“我还没开口,何以见得是阴谋呢?”

      “当然是经验之谈,”书致指着亭子外面白花盛开的明开夜合树,“上回你设宴请我吃饭,我当了一个月的园丁给你种这些树。上上回是跑遍整个北京城,买一本南宋年间出版的《南唐二主词》。上上上回是......”

      “打住打住!那都是儿时淘气所为,还提它做什么。”

      “你现在就不是‘儿时’了?”

      “当然,满人无论男女皆以十四周岁为成年,你我今年十三岁零七个月,自然不可再与黄口小儿同日而语......”

      “得得得,您这燕国地图可真够长的,赶紧把匕首亮出来吧!到底什么事?”

      纳兰成德轻咳一声,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书书,我想跟你一起参加今年的西山秋狩。”

      “你想去打猎?”书致一愣,“你不是一向对弓马之事不感兴趣,怎么这回倒转了性子?”

      “时人尚武,多有重武轻文之人。世风如此,再不感兴趣,我也不可能一辈子不碰弓剑吧?”成德笑道,“况且学了这么久的骑马射箭,偶尔也会想要学以致用。”

      “可你的病......”

      “我这病生来便时好时坏,日复一日地养着也不见好。还不如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且由得它去。”

      “这话有理。”书致不禁点头道。

      前世,他跟那条残疾的右腿对抗了一辈子,得出的结论是“治病是为了更好地活着”。因为担心病情加重就长期把自己关在家中修养,这不叫“治病”,只能叫“怕病”。

      现代医学的目标,应该是让患儿自由行走、正常上学,尽可能克服病痛带来的不便,去过跟同龄人一样的生活。

      再说纳兰成德如今都十三岁了,按满人早婚的习俗,再过一二年,媳妇都可以娶得了,可他每年踏出府门的次数,却连十个手指头都能数得清,说来确实不太像话。

      想到这里书致便下定决心,要带孩子出门见见世面,于是敲了敲面前的蕉叶珐琅杯:“有求于我,还不倒茶?”

      成德大笑,知道弟弟这是答应了,连忙亲自执壶给他倒茶不提。

      书致虽然单方面答应了哥哥的请求,但小孩子想要参加围猎这样危险的活动,必然还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

      兄弟俩用完早饭,便相约到母亲房中请安,却被下人告知简亲王家娶媳妇,夫人受他家老福晋邀请,上门给新妇开脸去了,要等晚上散了席、新人入了洞房才会回来。

      觉罗氏虽然早年间受父亲牵连,失去了宗室格格的尊贵身份,但是随着明珠步步高升,去年她又被朝廷册封为一品诰命夫人。

      纳兰家一无公婆、二无姬妾、三无妯娌,上下全凭她一个人做主,又生有一对漂亮得恍若天人、让全正黄旗的女人羡慕嫉妒恨的双胞胎儿子,她的日子过得反倒比那些空有一个格格封号的亲王之女好了几百倍。

      这个时代的人对吉凶祸福、命相运数之说深信不疑,觉罗氏先享娘家尊荣、后得丈夫庇佑,经历大起大落仍能安享富贵,这样的运气叫整个京城贵族圈子里的女人都钦羡不已,凡有婚嫁之事,时常请她去给自家女儿梳头送嫁。

      “得。看来额娘一时半会是回不来了,且等晚上吧。要不要到校场打靶解闷?”书致对哥哥说。

      “也好,许久不碰弓箭,武艺都生疏了。既然要参加秋狩,还得多加练习才好。”成德欣然应允。兄弟俩回房换了身短打猎衣,取了长弓,负了箭筒,一同到山脚下的靶场。

      纳兰成德弯弓搭箭,站定瞄准,比划了许久方才射出一箭,正中五十步开外的草靶。

      书致看了一眼命中的位置,不用数就知道是六环与七环之间:“还不错嘛。”

      成德摇头笑道:“我不长于此道,在你面前,更是班门弄斧而已。”

      “班门弄斧也有弄得好看和弄得难看之分,你这一箭拿到猎场上去,也不算丢脸了。”

      “承你吉言。”成德又射了几箭,都在五环与八环之间。他许久不练武,臂力不足、引弓也显得慢吞吞的,的确是生疏了。但好在性子沉稳,一招一式都严格按照谙达教的步骤来,不似这个年纪的孩子浮躁好动,因此成绩倒还差强人意。

      “怎么不见你动手?”成德练了半日,却见弟弟只是坐在一旁抚摸着他心爱的一把衫木反曲弓,不由笑道,“素日听人说你射箭如何如何厉害,我今天倒要见识见识。”

      “那可不行,这里一没有活物做靶,二不能马上开弓,只是平地站姿射箭,怎么能叫你知道我的厉害?”书致故意卖关子,逗孩子玩笑道,“等到了猎场上,有你见识的时候!”

      成德不爽地暗哼了一声,可是在弓马之事上又实在比不过弟弟,只好恨恨搭箭引弓,对着那草靶撒气。

      书致斜靠在一旁的游廊立柱上,双手枕头,悠闲地看着小孩练习。

      在现代的时候,他平均每天要接诊四十多个病人或者做三台手术,同时还身兼教学工作,自己做研究的同时还要给七八个学生答疑。每天都过得充实、紧张而刺激。

      没想到一朝穿越,手里只就剩下了他哥这么一个病人。刚来的那两年,书致每天吃了睡睡了吃,闲得几乎发疯。

      好在此时满人尚武,贵族们经常呼朋引伴开party,宴会中常以搏击、摔跤、射箭取乐。小孩子习武也不需要等到特定的年龄、请了师父来教,而是模仿父兄的模样,像幼兽一样滚作一团互相扭打,打着打着就会武术了。

      书致从三岁的时候在赫舍里府上,被明珠拉着胳膊射出人生中的第一枝箭开始,就爱上了这种古老的运动。

      跟现代追求火力标准可控的热武器不同,射箭这种古老的技艺讲究的是将人体自身力量与弓箭融为一体,每一次拉弓、每一次发力都有截然不同的体验。弓箭离弦的那道影子,承载着人类祖先对超越人体之外的力量的渴望,有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浪漫感。

      而这把紫衫缠筋羚角反曲弓,是去年兄弟俩过十三岁生日的时候,觉罗氏送给他的礼物。

      跟入关以后贵族们为了彰显身份特意打造的那些镶金嵌玉、华而不实还死沉的“妖艳贱货”不同,这把弓以上等紫衫木制成,弓臂用牛筋裹紧,两头镶嵌羚羊角,古朴大气、坚韧轻巧,一看便知是真正的杀敌利器。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弓身正中握把的位置有一片难看的刮痕——据觉罗氏说,这弓原本是某位明朝大将的爱物,后来被英亲王阿济格在战场上所得,赠与女儿觉罗氏。只是她拿到手的时候,弓上刻的字就已经被阿济格下令抹去,所刻内容也就不得而知了。

      书致一看这把弓就钟爱异常,日日都带在身边。这具身体似乎也继承了先祖们马上征战的天赋,学起骑马射箭来,动作圆融自如,姿势随心自然,容易得好像这种能力原本就隐藏在他的血脉中,现在只是把它调用出来一般。

      “我觉得这把弓一看就非常霸道。”纳兰成德不喜刀兵,但也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那坚硬如铁的硬木弓胎,“牛筋缠身、羚角做面,没有任何无用的装饰,每一寸材料都是为了放大主人的力量而存在的。”

      “想来那位明朝的大将一定是位英雄,他将他的座右铭——多半是‘驱逐外虏’、‘卫我河山’之类的话——刻在随身的兵器上,以此警醒自己、激励属下。只可惜天时不利、人和不佑,最终黯然败走麦城、饮恨乌江。最后外祖父从他的尸身旁边取走了这把弓,以此纪念一位可敬的对手。”纳兰成德一脸向往地编着故事。

      ??你看到的就只有一把弓而已,哪来这么多前因后果?

      这就是你们搞文学的人的脑洞吗?

      这么一脸向往地说起前明敌将真的好吗?

      书致槽多无口,无语地看着哥哥:“醒醒!你就是‘外虏’啊!”

      “那又如何?”成德负手笑道,“自始皇以降,世间从来没有万岁的君王,也没有百世的朝廷。盛极必衰、合久必分,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律。所以败者不必耿耿于怀,胜者也不必沾沾自喜。”

      “说得轻巧,”当了三十年汉人的书致抱臂哼道,“换了你是袁崇焕,看你还能不能如此洒脱!”

      弟弟总是在涉及汉人利益的问题上表现出激愤的观点,成德微微一笑,无意跟他争论,只是抚摸着弓身上那片刮痕说:“不管它的前主人是什么身份、有什么故事,总归现在这是你的东西了,这么光秃秃的总是不好看,不如你给这弓起个名字,我略通篆刻,可以帮你把刮痕磨平,重新刻几个字上去。”

      “弓还要什么名字,能射箭不就行了?”

      “当然要。我看阿玛常用的那把我们家祖传的猎弓上面就刻有‘nosiki ’这句满语,夸耀自己是渔猎能手的意思。虽然不算太雅,但总归是个纪念,后人看来也能莞尔一笑。”

      “哦,那我看这把弓通体乌黑,材质通透,柔韧坚固,扣之有金玉之声,不如就叫它.......”书致拖长了声音,故作犹豫状。

      纳兰成德果然上当,聪明的小脑瓜子迅速开转,很快就兴致勃勃地建议道:“我觉得‘沁墨’二字倒是可以形容这把弓乌黑通透的材质,只是显得文弱绵软了一些;不如‘乌号’二字,既是循古,又让人想起日落时分草原上归猎的号角声。可惜玄字不能用,否则叫‘通玄’也是极好的,《庄子·秋水》有云‘始於玄冥,反於大通’。你想叫它什么?”

      “嗯,就叫黑弓好了。”

      成德瞬间石化,一脸震惊地看着弟弟,许久不能言语,半晌握拳怒道:“这是我刻过最无聊、最难听的名字!”

      书致挽着长弓,大笑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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