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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陆怀瑾在接受完原主的记忆后,并没有太大的感觉,既没有重获新生的欢喜,也没有对未来的期望,有的只是迷茫。

      他不知道重新获得一次生命的意义在哪,还是在一个这样的人身上。

      刚来到荷塘村的这几天他并没有出门,饿了就吃空间里的食物,大多数时间都是躺在破屋的木板上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破屋其实是早年陆家爷奶住的茅草屋,在去世后留给了大儿子也就是陆怀瑾的父亲陆大勇。因为很久没有人住,所以屋子里一股腐烂的味道,木梁上结满了蜘蛛网。

      陆怀瑾也不嫌弃,毕竟他在末世什么恶劣的环境都经历过了。

      不过与其说是不嫌弃,准确来说是不在意吧。他不知道在末世里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有什么意义,如同他也不知道在异世重新获得一次生命是为了什么。

      后来,他在昏昏沉沉中陷入了梦乡。他做了一个从来没有做过的梦。

      梦里他看见了一栋漂亮的三层小洋楼,窗台缠绕着绿色的藤蔓,前面的花圃中种满了粉色的郁金香,在阳光的照射下如同仙境一般。

      他的母亲是一个浪漫的人,最爱的花就是粉色郁金香。

      陆怀瑾觉得有些奇怪,自从进入末世,他从来没有做过一次梦,连最想念的父母和弟弟也没有梦到过一次。

      冥冥中好像有什么牵引一般,他走进那栋小洋楼,推开了那扇门。

      “哥!你终于回来啦!我好想你!”

      耳边传来一道稚嫩的少年嗓音,仔细听的话还带着哭腔。

      这是,他的弟弟,陆怀瑜!巨大的喜悦瞬间淹没了他,眼泪夺眶而出。

      他有点不敢相信,抬起头,在楼梯间看到熟悉的身影后愣在了原地。

      陆怀瑜像个小炮仗一样扑到了陆怀瑾怀里,陆怀瑾蹲下身,把瘦小的弟弟紧紧抱在了怀里,兄弟两抱着哭了很久。

      失而复得的快乐让陆怀瑾陷入了巨大的欢喜当中,即使内心深处知道这大概是假象,也不愿意深究。

      洁白的餐桌上摆满了他喜欢的菜,糖醋排骨、油焖大虾、蚝油生菜、红烧肉和板栗排骨汤。

      陆怀瑾端起碗,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小排,熟悉的味道让眼泪再次忍不住落了下来。

      “哥哥羞羞脸,是大人了还老哭!我都不哭了!”

      陆怀瑜坐在他的对面,对他摆出一个鬼脸。

      “小瑜,别闹哥哥!让哥哥好好吃饭!”

      陆怀瑾抬起眼眸,看到了穿着杏色针织衫的母亲倪秀,身旁是印象中一直板着脸的父亲。此时两人脸上都挂着慈爱的笑容。

      倪秀起身去厨房里拿了一个瓷碗,盛了一碗汤放在了陆怀瑾面前。

      满满的板栗和排骨,陆怀瑾此时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和父母弟弟的重聚让他忘记了末世的痛苦,仿佛回到了他刚毕业回到家乡的那段日子。

      后来发生了什么他就不记得了,只是耳边萦绕着三句话。

      “小瑾,你永远是爸爸的骄傲!”

      “小瑾,要好好活下去,要快乐的活着。”

      “哥哥,你永远是我最爱的哥哥。”

      有什么在悄然发生改变,陆怀瑾第一次带着香甜的笑容度过了寂静的夜晚。

      醒来后,陆怀瑾摸到残留的泪痕笑了笑,此时他是幸福的,他想,他好像找到了继续活着的意义了。

      明明四周的环境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但在陆怀瑾的眼中,这个陌生的世界突然变得明亮有色彩了起来,不再是以往那么阴沉沉的,而他那颗在末世遭受千穿百孔早已麻木不仁的心好像也在开始一点点的修复。

      此时他终于能够静下心来思考自己的出路。

      他抬头环顾了周围一圈,发现这个屋子的确是名副其实的“破屋”,还是漏风版本的。

      夏天还好,吹吹风还是很凉快的,冬天肯定是遭不住的。

      在医疗资源极其匮乏的古代,一场普通的风寒或发热都有可能要了人的命,于是他在心里暗暗将修缮房屋提上了日程。

      在他身下随意堆着的是几块不平整的硬木板,勉勉强强可以称之为床,只是硌得人骨头有些不舒服,怪不得他醒来后感觉身上有些酸痛。

      躺在床上隐隐约约还能闻到木头的腐烂味,他往旁边摸了一下,果不其然手上沾染了些许湿气。

      最里面是一床不知道多久没洗的、用破棉絮做成的被子,打满了补丁,上面还零零星星分布着不知名的霉点。

      屋子里空落落的,除了一个打开了的、可以看到里面杂乱情况衣柜,可以说是家徒四壁。

      陆怀瑾在心里哀叹一声,这原主真的是个奇葩,身为一个读了几年圣贤书的“知识分子”,居然能够忍受这种脏乱差的环境。

      不过他又想到了记忆里原主的那些在他看来丧心病狂的行为,顿时也不觉得奇怪了,很快也就调整好了心态。

      在末世他见过比这更恶劣的环境,这个世界虽然没有现代社会那么发达,但是他相信凭借他从末世带来的空间异能和勤劳的双手,一定可以在这个世界顺利生存下去。

      他的空间是无限大的,这也是他在末世最大的秘密。

      人心自古以来是最不值得考验的东西,更何况末世里很多人其实都不能称之为人,他们是披着人皮的恶魔。

      陆怀瑾深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在觉醒异能后别人问起时他也只是故作可惜说自己的空间只能够容纳二十平米。

      不过就算是只有二十平米在末世也不算小了,毕竟食物是末世最短缺的东西,纵然有再厉害的异能,没有吃的,在末世也只能走向死亡。而空间系异能可以在出任务时将物资收集起来,以供生存。

      每次出任务,他都会尽可能的往里面多放点东西,一开始是因为他相信末世很快就会过去,想在一切稳定后把这些东西拿出来为重建家园贡献力量,到后来可能就是习惯性的收集了。

      空间里堆满了他搜集到的各种物资,最多的其实是一些在末世并不实用的物品,但是这些东西放到古代那都是可以让他迅速发家致富的宝贝。

      当然,他也不会蠢到傻愣愣的直接把那些东西拿出去。

      他的空间异能最大的神奇之处在于只要是放进了他空间里就会像是被按下了时钟的暂停键,这样一来那些食物就永远都不会过期。

      不过他在末世时很忙,并没有花时间整理那些东西,来到这里他倒是要好好清点一下。

      正当他打算再仔细梳理一遍原主的记忆时,陆怀瑾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馊味,还带点酸,很快他就悲催的发现,这味道是从他身上传来的。

      咳咳,有点尴尬,但也还行,出任务时他也面临过这种情况。

      正值酷夏,躺了好几天没洗澡身上不臭才怪咧。

      既然决定了要好好生活,陆怀瑾决定了一—开启新生活的第一步就是先找个地方洗澡。

      幸运的是,在原主的记忆中,离他住的地方不远处就有一条小河,夏天村子里的男人傍晚时会在那里洗澡,而女人和小哥儿比较讲究,一般是家里人挑水回去在木桶里洗。

      不用去看陆怀瑾都知道这草屋里不会有木桶那玩意,他找了很久才从原主的破烂衣柜里翻出一身还算干净的长袍,拎着衣服往河边走去。

      好在他醒来的时候早,天边正泛起云露白,村子里没什么人,远远的能够听到几声鸡鸣。

      他找到小河后很快就跳到水里,仔细地搓洗了起来。

      大概搓了两刻钟的时间他才停手,因为怕有人看到他衣不蔽体的样子,他飞快地穿上了衣服,又从空间里拿出一块肥皂打算就地把衣服洗了。

      一看不得了,他发现原主和他长得几乎一模一样,不是他自恋,在现代他就是帅哥一枚,蝉联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校草。非要说他和原主哪里不一样,那应该是身材。

      大学时在他的刻意锻炼下,他一直保持六块腹肌,而在末世虽然他是空间系异能,但为了保护珍贵的物资,他也学了一些防身的技能,偶尔也能依靠拳头和棍棒杀死几只僵尸,身体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腹肌也从六块变成了紧实的八块。

      原主的脸很白,身材有些瘦弱,大概是被赶出来后没饭吃,脸颊有些凹陷下去,看上去有些弱不禁风,还有点可怜。

      不过陆怀瑾一点也不同情原主,只是他现在顶着这个“万人嫌”的名头,不知道接下来要怎样在这里生存下去,想想就头疼。

      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船到桥头自然直,想那么多也无济于事。

      因为原主连盆都没有,他只能用手拎着湿淋淋的衣服回去,而回到茅草屋后一看,果然,也没有晒衣服的地方。

      陆怀瑾忍不住再一次在心里吐槽原主,真是太不会过日子了!

      没办法,他只能把衣服晾在门口的树干上。

      正当他晾衣服时,耳边传来两个妇人窃窃私语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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