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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起点 那晚散了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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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散了以后,裴耀华在床上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
一合眼,满脑子都是那道蒙蒙灯光下的朦胧身影。
真他妈着了魔了嘿。
裴耀华把手往自己的板寸上一摸,掀了毛毯,坐在床头点了一根烟。
敢情真是年纪到了?
要算算自己好像的确三十多了。
之前倒不是没人给他介绍过对象,尤其侯孝文那小子,成天撺掇。毕竟跟他是发小,也算半个兄弟,自己的终身大事那小子没少替他死了的爹妈操心。
不过说实话,他介绍的人挺不少,可就是没自己看得上的。
这风月场里呆久了吧,还真他妈有点审美疲劳,哈哈!
裴耀华掐灭了烟头,往窗外一看,外头正是午夜,大部分店铺都关了,只剩下远处几家网吧的招牌还亮着,五颜六色的霓虹一轮一轮地闪。
裴耀华再见到那个人呢,是在两天后。
就在他的酒吧前头。
这回俩人离得可近,不怕说得猥琐些——他一喘气儿,就能闻见那人身上的香味儿,一缕缕,若隐若现的直勾人心魄。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就跟个傻子似的愣直勾勾盯着人渐行渐远的背影看,惹得那个人也察觉到了,好奇地扭回头来望他一眼。
就是这一眼。
裴耀华心里突然就咯噔一下。
惊鸿一瞥。
这个词听说过吧?差不多就是那种感觉了。
这么形容,倒不是说裴耀华觉得虞秀眼睛长得能有漂亮,关键是那种眼神。
那种眼神它就很特别。
就好像...就好像是白牙小时候那眼神。
哦,白牙是他养的一条狗。
嘿嘿,狼青犬。朋友送的。个儿挺大,也挺凶,关键是脾气也臭。整个小区除了虞秀,它见谁都爱答不理的。
虞秀当时的眼神就跟白牙小时候一模一样。
黑溜溜,水汪汪,傻不愣登的,就像是初生的崽子,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不懂,分不清什么是好,什么是坏,目光里从没有半分的杂质,满眼滴溜溜转悠着的,全是对这个世界最纯粹,又最天真的好奇与困惑,看着可招人疼。
裴耀华觉得自己这辈子是忘不了那个眼神了。
哪怕是现在回想起来,那双眼睛也在他记忆里头最中间的位置明晃晃地蹲着,清晰得仿佛那人刚刚还站在自己跟前,还背对着自己,扭着头,用那样好奇又天真的目光看着他。
忘不掉啊......
实在是忘不掉。
大概是哪个无聊的神仙,嘿,生生地把就那时那刻的那双眼给描了个烫金的剪影出来。太阳底下一照,那影子燃着火,带着热,狠狠地就烙在了裴耀华的心上。
想抹去?
除非是拿了刀,用了力,狠狠地刺下去,使劲儿剜去那块烫焦了的心头肉。
兴许自家的白牙也是冲着这双跟它相像的眼神才喜欢上虞秀的吧。
啧,要不说白牙这兔崽子也是有本事。虞秀那么怕狗的人,见了吉娃娃都得绕弯儿走,都偏偏能跟它玩一块儿。一人一狗,关系还不是一般的好,眼看着都要拜了把子。
所以,裴耀华刚从医院回来的时候,也是第一时间就去找白牙。
他揪着白牙的后颈皮就一把把它扯到跟前,蹭蹭脑门儿跟它说,“白牙啊。白牙。”
“你别动。”
“别动,别动。”
“别动!”
“有个事儿,我得跟你说一下。”
“你知道我刚才去见谁了吗?”
“我去见你兄弟了嘿,亲兄弟。”
白牙不耐烦地呼哧呼哧晃着脖子,使劲从他手里挣脱出来,溜烟儿跑远了些。
再回头,裴耀华还维持着摸狗头的动作蹲在原处,好半天才扭过头来骂:“跟他妈你说话呢,你干嘛去!”
白牙低着头,耷拉着脑袋,尾巴夹在屁股后头躲在门边一声也不吭。
“操,到底是个畜生。”
“哦,你兄弟死了,你就这反应?”
“就是他妈的嚎一嗓子,你嚎......”裴耀华想骂它,可也不知道怎么的,自己鼻头先酸了。
跟个娘们似的,真他妈矫情得要死。
他咳嗽了一声,清了清嗓子,再一字一顿地跟白牙说,“你就是嚎一嗓子,让他听见喽,他也能好受些,你知道不?”
白牙挺懂事儿。
它真的嚎了一嗓子。
仰着脖子,抬着头,长长的声音悠远又哀伤。
外头呢,天正清。
云听见了白牙的声音,就叫风把过路的鸟拦下,采几片洁白的羽毛来柔柔地洒下去。于是羽毛就跟白牙的声音混在一块,半空里打着旋儿,好半天才落下。
“哎,仗义。”
裴耀华这才笑了,抬手使劲抹一把脸,夸奖说:“ 仗义。哎,这他妈才是好兄弟,仗义。”
咦?
好像又跑偏了,该讲他俩第二次相遇来着——
总之那时候,虞秀可还不认识裴耀华,只是回头望了他一眼,随即就把目光收回去了,一秒也没多停。
而裴耀华见虞秀望过来了,也不好意思再盯着人家看,干咳一声转开脸,背着手,踮了踮脚,假装四处望风景。
“裴哥?”周仁杰顶着一头黄毛不知道打哪冒出来,凑着脑袋喊他,“裴哥,干嘛呢?”
“没他妈你不关心的。屋里都弄好了?”
“快了。”
周仁杰嘴上应承着,两眼却早往虞秀身上看去了,然后恍然大悟地一拍脑袋:“哎哟我操!那不昨晚那人妖嘛? 看不出来呀哥,您还好这口?”
“滚蛋!”
裴耀华把眉毛一横,不等下腿踢,周仁杰那小子就自己嘻嘻哈哈跑回酒吧去了。
不过,他的话倒是一下子把裴耀华给点醒了。
裴耀华自认阅女无数,可刚才那一眼望过去,愣没瞧出来那人是男是女来。
多新鲜呐。得亏他还是当过兵的呢,眼神怎么还不行了。
裴耀华咧嘴一笑,转身用脚开了门,瓮声瓮气朝里喊一声:“摆几个零件儿这么费劲,没他妈吃饭呢!”
·
虞秀搬到这里三天了。
屋里该添置的他也都添置完了:壁纸镜子小台灯,枕头玩具废纸筒,一样也没落,就连零食都买了一大包存放在柜子里。
真不知道怎么说他好。明明外卖随叫随到的年代,他还是跟个小仓鼠似的,闲着没事儿就爱可劲儿囤吃的。
可不管怎么说,现在房子算是安顿好了,接下来就该找工作了。
哦,虞秀有工作——一个是个写书的,平台上不知名一个小写手,赚的钱不多,养活自己却是足够。
不过他还是打算出去找个兼职干一干。毕竟人不能总在屋里宅着,外面的光景可美,大好青春横不能让电脑给辜负了不是?
工作该找还得找。
钱多钱少无所谓,关键是时间要短,活动范围要大,最好每天能跟好多人打交道,见识见识众生千面,也算是给自己增加点儿阅历。
想来想去,发传单似乎挺不错。
虞秀是真心觉得自己这个想法挺靠谱,于是立马就用手机搜索附近的大学生兼职群加了进去。
这时候正是暑假,群里的广告不算少。
正翻着,虞秀忽然眼尖地发现,有家酒吧的名字很是眼熟,定睛再一看,那酒吧的地址更是似曾相识。
……这不就是他附近那条街吗?
虞秀疑惑地抬起头,望着窗外眨眨眼。
外边儿是澄蓝一片天,连云彩都稀稀朗朗,没路标更没指示牌,就一只热成了球的麻雀在窗台的阴凉地里蹲着,屁股的一多半都贴着玻璃,正努力从沁凉的玻璃板上蹭点儿空调的冷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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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裴耀华那边。
刚开业的喜悦还没散,第一个难题就不期而至————没人呐。
服务员的事儿还好说,程强他们就给办了。据说物色的前台还不是一般的漂亮,过些日子就能来上班。
可这揽客……还真不是一天两天能办成的。
这地方选的是不错,附近就有个广场,大小也算条商业街。人来人往客流量真不算少。
然而这酒吧到底是新开的,实在没什么名气。这两天除了程强他们那伙来捧场的,旁人还真没几个。
所以侯孝文又给出了主意,得找人给发传单。
周仁杰无业游民一个,很是热心拉着他那一小伙儿小青年跑来帮忙发,结果一个赛着一个的懒,没发了两天就不想动了。
侯孝文思来想去,还是找人去兼职群发了招聘广告。
对,就专门挑的附近大学生的兼职群。
大学生是傻,可架不住便宜啊。
裴耀华对这个不怎么上心,一直没过问,因此等虞秀推门进来的时候他也觉得诧异:虞秀看上去可不像是个能喝酒的。
所以他没先吭声,只坐在吧台后边儿眯着眼,盯着虞秀的小脸仔细地瞧。
也许是酒吧里的光线不够明快,他一时还真瞧不出这人是男是女。也怪那张脸长得实在太秀气了,轮廓清润,小嘴细眉的,还留着长头发,连衣服都透着女气。更别提虞秀那不足一米七的小个子和站在门口那副怯生生谨小慎微的姿态——那低眉顺眼的小媳妇样儿,还真不如他见过的女人爷们儿。
裴耀华在心里摇摇头,有些感慨,却不知道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