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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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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号日报011期
最近总是写了很多关于你的东西,杂七杂八,毫无篇章。
总是在心里问自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喜欢你。
就因为你是年级第一吗?
好像也不是。
喜欢你什么,喜欢你永远耀眼永远在顶端时的样子,好比诗里“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少年得意,好像一切东西一切事物都掌握在你的手里,永远都是一等奖的常客,永远是荣誉榜上的前者;喜欢你打羽毛球的样子,然后和同学嬉戏打闹时懒懒散散却有一点点癫的样子,有时心情不好看见你时,也会发自内心地笑了笑;喜欢你偶尔温柔的样子,会在百日誓师时下小雨时把自己的伞偷偷往前面的同学的头上移了移,即使你们不熟。会在即将穿越跑道时,也会小心地看看周围有没有人在跑步,如果有,也是你第一时间将同伴拦下来说“有人跑步,先别走了”。
我总是在仰慕你,每次都想着,什么时候才能成为和你一样的人。
我不勇敢,也很胆小。
周围的人都不相信我会喜欢上一个不认识的人,这仿佛只会在想象中的世界出现。
我跟她们说,我有多么多么地喜欢你,可她们总会用一句话来否定。
“你们都不认识”
我每次都想去反驳,可我发现,我没有什么可以回击的东西,这是事实。
我好像渐渐地被那些言语影响,我知道我们没有什么机会认识,即使在同一层楼,也只能透过教室的窗户,极为小心地看你那么一眼,每次看你课间和别人笑着闹着的样子,心里总会微微一酸。如果我们认识就好了,至少,至少,可以和你说上那么一句话。
你就像那棵在学校的榕树,永远向上生长,永远生机勃勃。
而我就是你树下的苔藓,一直仰望着你,阴暗卑微地渴望着哪怕那么一片的叶子落在身上。
你大概永远不会看见我吧。
可我想了又想,你如此热烈,如此耀眼。
我就应该不去打扰你啊,喜欢不一定要有什么联系,或许默默无闻,才适合我们。
我确实想触碰太阳,但又觉着太阳不会喜欢这样,又收回了手。
这倒是让我想到不知道什么时候看的一本小说里有那么一句话。
“我认为,爱是想触碰却又收回的手。”
我不知道这到底算不算得上是一种喜欢,它杂糅着青春时期的悸动,仰慕,好奇等复杂说不清的丝缕情绪,它们全部交织在一起的情绪和感情,真的算是喜欢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我青涩迷茫,无助绝望的时候,是你像一束若隐若现的光,让我有微小的希望,微小的信仰,让我一步一步走下去。或许我们之间的意义就是这样吧。
为了掩饰我的喜欢,我还特别幼稚地给你取一个代号。
叫你灯。
你知道为什么吗,有时我也很佩服自己,居然会想出一个这样的代号。
你喜欢打羽毛球,羽毛球的英文是badminton,取ton,ton是吨的意思,吨再抽象化叫der,最后顺口而来,就是灯。灯老师啊,希望你知道又希望你不知道。人总是觉得有时某个瞬间很难用言语表达,就像我和同学讨论喜欢的人时,恰好遇见你,我对着你说,我喜欢灯。那么我也算是勇敢了那么一小会儿吧。
你大概不会在意,也不会听见。
我用下雨天记录你,用体育课上不怎么温和的阳光记录你,用走廊上透过窗户看你的那么一个窃喜的瞬间来记录你,将你所衍生的诗,一句一句在心底里某个最不起眼却又最小心珍惜的角落里刻画着。
每当遇见你时,
它们诗章成篇。
。。。。。。
第22号日报011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