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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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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他只是一个偶然而已。
初三那一年,我还是一个背着双肩书包,骑着自行车穿梭在人群中的学生。
某天回家吃饭看电视的时候,无意间看到有一个本省的乐队在什么地方拿了大奖。可是完全没有举国欢庆的感觉,毕竟是在国内不流行的摇滚乐队。
但是幸运的是,我喜欢摇滚的紧。
而且那个人作为一个吉他手,那种沉默的感觉,也是我喜欢的型。
后来就有意无意的在网上浏览他们乐队的信息,但是据说是地下乐队,好像能得到的消息不是很多。
也就只能知道是在西安而已。
省城。
相遇
我的家乡离省城只有四个小时的车程而已,说远不远,说近不近。
其实高考的目标我从初中开始就一直没有变过,上海。
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一直是我的向往。
在那些灯红酒绿的夜店里面挥霍自己的青春。
在报志愿之前我无意间看到夹在已经快要被丢弃的课本里的一张照片。
照片上能清楚的看到舞台上的他满头大汗,却依旧是一脸的兴奋。
于是我放弃了自己一直坚持的梦想。
不管不顾家人的劝说,就近在省城随便选了一家大学读了。
我背着贝斯踏上了寻他的路。
自己联系乐队,但是却让我做了主唱。
在某一场的演出里,我见到了活的他。
激动,激动,激动。
第一次看到他在舞台上挥汗如雨,第一次看到他亲切的微笑,第一次亲眼看到他在下了舞台以后的沉默寡言。
一切的一切都是让我如此的迷恋。
这个男人。
相知
认识他也是一个偶然。
演出只是我的兼职而已,我没有时间、精力和金钱像那些乐手一样一心一意的扑在完全没有前途的摇滚乐上,毕竟我是一个现实的人。我需要的是在大学毕业以后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为了他我固定在那个遇到他的酒吧里演出,但是后来又是很长时间没有再见到他。
那天演出完,坐在吧台喝饮料,然后旁边走过来一个人,只是敲了敲吧台,酒保就心领神会的点点头转过去拿了一杯酒。
昏暗的灯光下,我的余光看不清旁边到底是谁。
于是我正视过去,看到的是英俊的侧脸。
挺拔的鼻梁,微翘的嘴唇,还有投在脸上的阴影。
或许是感觉到了我的视线,他转过头来笑笑。
我有点结巴的说“你好”,他依旧是笑笑。
我依旧结巴的说“很高兴认识你”,他伸出手来主动和我握手。
我还是很结巴的说“我很喜欢很喜欢听你弹琴”,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都能看到自己身边的粉红泡泡。
他淡定的笑了笑,说“我也喜欢听你唱歌”。
我的世界瞬间崩塌。
我急急忙忙的做了自我介绍,然后还很突兀的向他要了电话号码,许下承诺说会联系他跟他一起吃饭。
相恋
我从来没有发现自己会如此的聒噪。
整个吃饭的过程中一直都是我在说话,他或是露出绅士的笑容看着我,或是优雅的吃着面前的东西。
后来他告诉我说,其实玩摇滚的根本没有必要去那么正式的地方约会,路边摊就足够了。
我反驳他,为什么还会那么优雅的吃东西。
他笑着揉着我的头发说,我这是入乡随俗。
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总是短暂的。
一个星期只能见一面。
这是我告诉他我不想住校的原因。
他只是无奈的笑笑说,这一面见的时间有点长。
可是也只是周末两天而已。
我曾经提出过异议说我周五下午没有课,也可以去找他。但是却被他规定周五下午必须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好好学习。
我只是想把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延长而已。
我没有告诉家里学校提前放假了,当然也没有告诉他。
我以学校停课为由在他那里住了一个又一个的星期。
住到他开始怀疑。
最终还是被他遣送回了家乡。
车上我安慰自己,只是四个小时的距离而已,只是隔了不大的一座山而已。
他像个长辈一样每天耐心的听我啰嗦家乡有多无聊有多没趣。
他安慰我说让我在家好好的乖乖的吃饭。
他说让我记得每天睡觉前喝一杯牛奶。
他说让我不要抽太多的烟这样会让我的嗓子和肺一起坏掉。
他说让我不要吃太多的零食要不然等第二学期开始的时候会肥的让大家都不认得我。
他说让我不要像个小孩子一样还问家里要压岁钱,这样会很丢脸。
他说,他说,他说……
我把他在电话里说的话都尽量凭记忆记录下来,只是短短的寒假而已,我居然也记了半个本子。
开学以后我把笔记本拿到他面前说,你为什么就不会当面跟我说这些话,我现在才发现原来你也很啰嗦。
他浅浅的一笑,揉揉我的头发说,因为我喜欢你。
这是他第一次对我说他喜欢我。
因为这一句话让我兴奋的几天都睡不着觉。
室友都以为我看上哪个女孩了所以思念成疾。
后来想想还是有点不甘心,为什么不是爱我呢?
有点不高兴的给他发了短信:喂,为什么只是喜欢我呢?
他过了很久才回过来:那要不然呢?
我暗骂这个笨蛋居然都不懂我的用意,刚要骂回去说他是白痴的时候短信又来了:有些话是不用说出口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
好吧,谁让我心地善良呢。
原谅他好了。
相离
当他告诉我说想要去环游世界的时候,我一脸天真的找出来地图说我们一起来研究路线吧!
可是他却说,不是我和你,是我自己。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在说这么残忍的话的时候还能保持着一贯的温柔和微笑。
我觉得我的大脑在瞬间没有了意识。
我想要说话可是我张开嘴发不出任何声音,我想要抬手打他可是我却没有一点力气,我想大声的哭出来可是我发现我的眼眶很干很干。
他去机场的那天我一直在宿舍里,不出门,不吃也不喝。
他一直给我打电话但是我都没有接。
我一直看着闪烁的屏幕,一直听着他的专属铃声,一直想着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
我不是不知道他的梦想是环游世界,但是为什么不是在我死了以后再去环游世界呢。
我想比他先离开是因为我不想让他变成一个绝情的人。
可是他还是离开了。
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收到他寄回来的明信片。
先开始是国内的某些地方。
云南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广西的某个小村子,西藏的什么什么山。
后来就是国外。
蒙古,伊朗,以色列。
挪威,芬兰,冰岛。
再后来他还去了我根本想不到的地方——非洲。
那里有战乱,有疾病,还有很多很多危险。
我想他,无法抑制的想见他。
但是他去的地方根本没有规律可循,怎么样才能找到他。
我去了原来他住的地方,躺在他的床上,拼命的呼吸房间里已经快消失的他的味道。
我走了我们一起走过的每一条街道,去了我们一起去吃过饭的每一家餐厅,但是都没有找到他的影子。
最后一次收到他的消息,是一封信,而不是明信片。
信封上没有写寄信人的地址。
我打开来开,里面只有一张他的照片。
穿着白色的背心,咖色的短裤,站在一间破旧的茅草房前,笑的一脸灿烂。
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满足的笑容。
比离开的时候黑了点,壮了点,也更帅气了点。
照片的背面写着三个字:
“我爱你”。
应该是用质量很不好的笔写的,因为笔画都不是很连贯。
一个星期以后我接到一个显示为“未知号码”的电话。
我用我仅有的一点英语词汇量捕捉到了他的死讯。
只是简单的说了一句“谢谢”我就挂断了。
你在你的天堂,我在我的地上
其实他上一次寄回来的信里面还少了一句话。
就是“再见”。
再见,再也不见。
一个微笑,最后的再见,我爱你。
有些时候我一个人站在阳台上看漆黑的天空,我总觉得他会突然一下从背后抱住我,告诉我说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说他一直在我身边。
我开始习惯抽他喜欢抽的烟,喝他喜欢喝的酒,即使我原来说过他喜欢的东西味道都很怪。
我还是习惯在他睡过的床上拼命的呼吸着,即使那里已经没有一点他的味道。
我不再念书,开始一心一意的做乐队,用赚下的不多的钱买了一只哈士奇,因为他说等他老了以后想和我一起养一只哈士奇。
我每天在酒吧演出完回家以后会牵着哈士奇在半夜走过每一条我和他一起走过的街道。
无人的街道,暗黄的灯。
我总是希望他会突然出现在下一个路灯下,一脸的微笑告诉我说已经很晚了我们一起回家吧。
我没有一点痛苦,只是很想他。
想他温柔的笑,想他在我耳边的细语,想他温暖的怀抱。
可是他已经不在了。
可是他已经不在我身边了。
可是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我生命中唯一的爱,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