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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部分 第一章 人生何处相逢 故人重逢, ...
1、
三人餐桌,母亲孙晓明夹着一块外酥里嫩的红烧石斑放入儿子吴浩宇的碗中。
“谢谢妈!”吴浩宇咬了一口,嘴里赞叹道:“今天的石斑不错!”
“是吧!你难得回来吃一顿饭,我昨天特地让徐阿姨到东城的水产市场买的,很新鲜。”母亲孙晓明很高兴,今天是周末,自从儿子搬出去住以后,一个星期只能周末回家团聚一下,当妈的恨不得把全部好吃的饭菜都给做了。
“浩宇,顺丰路那边即将新建的展览馆是你们设计院做的吗?”吴浩宇的爸爸,吴建华问到。
“是的,爸爸,那个展览馆的设计是我们院拿下的标。”吴浩宇如实回答,语气波澜不惊。
“现在是谁在负责总设计?”吴建华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
“我们院为了这个项目专门抽调了20人的专家队伍,李远立院长亲自带队。”
“你也在其中?”父亲吴建华看着儿子。
“嗯,是的,我负责框架结构的设计。”吴浩宇的回答透着一股自信,他看得出来父亲今天不是随便问问。
“很好,你还记得省建局的王明吗?”吴建华接着说:“之前他刚转正局长,什么时候你和我一起跟他吃个饭,你去美国那会,他还经常念叨你,现在你们同属一个系统,时常是需要见面的,以前的交情不能忘。”
“老王是今年提的干吗?”母亲孙晓明微微有些惊讶地问。
“是啊,47岁,正当年啊!”吴建华笑了笑。
“他是不是有个女儿叫王一一?算算今年就要大学毕业了吧?上次见到她,出落得水灵灵的模样,一见一个笑,我都很喜欢。浩宇你记得不,那个叫你宇哥哥的小妹妹?”孙晓明现在对各家有哪些未出阁的女儿是一清二楚,儿子现在29岁还没有女朋友,很是不满意,所以经常有意无意的给吴浩宇拉拉红线。
“是吗?我不记得有这么一个小妹妹?”吴浩宇搪塞道。低下头扒着碗里的饭,那种无能为力的压迫感再一次缓缓袭来。
父亲吴建华现在是□□,从小到大随着爸爸的一路升迁,吴浩宇的人生就如同他的父母所希望的一帆风顺。小时候在学校里班主任会在开学的第一天就认命他为班长,那时候他很开心,他努力学习,对自己严格要求,所以他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他很感激那个他一直尊敬的老师,犹如千里马对伯乐的心情。然而,年老的班主任无意间的一句话,却打破了他全部的骄傲。“我一定不辜负吴主任的重托,一定把浩宇培养好。”当时吴建华是市委办公室主任,他给吴浩宇的班主任打了个电话。
年少时的吴浩宇抱着收好的作业本到办公室时听到班主任老师恭恭敬敬地说了这句话,霎时,刺骨的冰冷倾入他的全身,他以为所有都源于他的努力,一切都是他的能力,长久以来的骄傲原来却抵不过父亲的一个电话。他顿时觉得全身的血液朝头顶涌起,攥紧的拳头关节发白,不!他不承认!他要证明这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得来的,这一切都会是实至名归!
接下来,吴浩宇越发地努力,刻苦!每一次考试他都要求自己拿第一;每一个比赛他都奋力拼搏;每一个结果他都寻求尽善尽美。一项又一项的殊荣接踵而来,一枚又一枚桂冠被他摘得:考试第一名、奥林匹克竞赛冠军、高考状元、美国MIT高分录取桥梁工程硕士……他是老师心里的优秀学生,是同学羡慕或是嫉妒的对象,更是父母眼中的好儿子。在这些过程中他常常强迫自己不去考虑父亲的因素,然而他也不得不承认,正因为有爸爸一路上的保驾护航他才能这么顺风顺水地航行下去,可是这份铜墙铁壁的护助却在吴浩宇心里跟父亲挡上了一层实实在在的隔膜,有时候他试图说服自己忽视掉这层隔膜,在种种荣誉的背后,看着母亲欣慰的面容,鲜花、掌声,父亲拍着他的肩膀说,你是我的骄傲。每当这时吴浩宇会硬生生地逼着自己不去在乎,那份心里的压迫感才短暂消失。只是从此对于父亲的任何建议,他的选择慎之又慎。
“对了,明天周日,你跟我去新开的那家阳光水乡吃个晚饭吧?”妈妈孙晓明对着儿子眨了眨眼睛,笑咪咪地说。
吴浩宇知道这又是老妈变相的相亲,他心里很无奈。不错,老妈每次看上的女孩都算是万中挑一的,她们无一不美丽妩媚,温柔大方;她们每个都笑颜如花,柔声细语;她们之中也不乏聪明可爱,举止多情。
吴浩宇每次也无一例外地令她们神魂颠倒,芳心暗许。毫无疑问,他英俊,聪明,富有学识,而且他多金,还有个位高权重的老爹;最重要的是他总尽显绅士风度,温柔周到;他是大多数女孩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她们能够想象到的集众多优点于一身的梦中情人。
他会体贴地为对方拉开桌椅,耐心地听完对面女孩说着他毫不感兴趣的话题,适时地提问和回答;偶尔也会说一两个恰逢时机的笑话,然后在对方笑得花枝乱坠的间隙,在对方对他兴趣盎然的时候婉转地回绝。
他会主动买单,送她们上出租车,并嘱咐路上小心;他会风度翩翩地说再见;他会跟她们留联系方式,但却从来不主动联系,也总会掐断对方有意或者无意的来电。他不想拂了老妈的好意,只是每次在那些漂亮的脸庞面前,他都片刻心惊:她们是谁!她们都不是她!
“妈我明天要出差,去Y市,上午的飞机。不好意思,这次不能跟你一起去吃饭。”吴浩宇抱歉地握了握妈妈的手:“你跟徐阿姨她们玩开心一点,喜欢吃什么尽量点,账单记得给我!”说完,起身拿起摔在沙发上的西装外套,准备离开。
孙晓明对儿子的临时爽约不太满意,但是顾念儿子也是以事业为重,也只能微微点点头,嘴里念叨:等他回来再约一次。心里想要早日抱孙子的心思变得更加强烈。
离开父母家的吴浩宇开着车行驶在这个美丽城市的夜幕之中。此刻正值华灯初上,打开窗徐徐的微风夹杂着特有的咸湿气味吹拂在他脸庞,竟有些许的惆怅。刚刚匆忙出门的时刻,他的感觉是落荒而逃,也许他是真的不想再一次又一次去期待跟他相亲的女孩,是否某一个微笑跟另外一个人有那么一点的相似;也许他再也不想把别人幻想成她;他不愿再继续压抑自己的感情。此刻,他疯狂地想念她,他想见她,想马上出现在她的面前,告诉她所有的一切。
黑色的别克,在霓虹闪烁的街道上风驰电掣,似乎是急于赶往某地,然而就连开车的吴浩宇都清楚,他并不知道她在何处,他也不知道现在把车开往哪里,一年前的那次离别,她像一滴水融入海洋,消失在他的世界里。
2、
叶琳右手熟练地拿着水果刀削着苹果,那个闪耀着妖艳色泽的美国红富士,光洁的表皮被逐渐剥离,露出里面象牙白的果肉,她削得很仔细,从头到尾一整条果皮,毫无断裂。
“好了。”叶琳把削好的苹果递给坐在床上的妈妈。
“不是说苹果的营养都在果皮上吗?干嘛还削皮啊?”妈妈接过苹果咬了一口,满口的酸甜。
“是吧。”叶琳在边上收拾用杂志盛着的苹果皮。“昨天看新闻说为了防止苹果过快变质,现在很多进口苹果表面都涂上一层蜡,这层蜡吃了不好,所以就把皮削了。”叶琳一板一眼地说。
“是这样的吗?”妈妈有些疑惑,“那么下次别买进口的了,山东的红富士不是也挺好的?还花那大价钱!”她对叶琳唠叨了一句。其实她心里清楚,女儿孝顺,给妈妈买东西都是尽可能的买最好的,自从她父亲去世以来,叶琳为了让伤心欲绝的妈妈尽早好起来,带着她离开了充满回忆的家乡,搬到了现在这个城市。白天叶琳要上班,下班了一刻也不耽误地往家赶,就怕留妈妈一个人在家。
“好吧,那我明天换成樱桃,樱桃不用削皮。”叶琳笑着温柔地对妈妈说。
“现在才2月,哪有什么樱桃啊?”
“有的,我昨天听同事说已经有上市的了。正好明天去买”妈妈知道叶琳买的又是进口的樱桃,她腿摔伤了,身体很虚弱,医生嘱咐多补身,多吃各种水果,所以叶琳变着法的给她买这买那。她看着日夜忙碌,整个人都瘦了一圈的女儿,眼泪又不知不觉溢了出来。
“妈妈,你这又怎么了?”叶琳连忙蹲在妈妈的床边,抹过妈妈的泪水:“古有唐明皇‘红尘一骑妃子笑’,我今天也学学为了让老妈笑,我也飞奔去买红樱桃!”叶琳一手搭在额头前学着手执缰绳骑马的动作逗趣着对妈妈说。
“你这傻孩子,你逗你老妈啊!”叶妈妈破涕为笑,拉过女儿的手,在心里默念,琳琳,妈妈一定为你坚强地活着。
3、
叶琳在一家很小的IT公司工作,每天早上8点半上班到下午6点下班,叶琳做的全是抄抄写写,传真复印,打打电话这些细致而琐碎的文秘工作。
当年的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国内著名的A大,学的是非常热门的经济学专业,手里拿了在学校里能拿的几乎所有的证书,其中包括注册会计师证和英语专业四级证书等等一系列颇具含金量“本本”。而这家公司主要的业务是代理防病毒软件,专业不对口不说,况且公司规模不大,连老板在内只有17人,就连当初面试叶琳的主管也说,他们公司请到叶琳算是屈才了。但叶琳似乎对此并不在意,她每天勤勤恳恳地完成每一项交代下来的事情,孜孜不倦地写着冗长的会议记录,认认真真地填写每一张枯燥而繁琐的excel表。
她其实很享受现在的生活,普通而规律:上班、下班、照顾妈妈。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每个人都很忙,因为忙所有不会过多地去在意别人的生活,她喜欢这种疏离的陌生感,它让叶琳感觉平静,而现在的她太需要这种平静了。
每天清晨,叶琳看着透过玻璃窗折射进来的第一缕光线,她会感到精神充沛,并且活力四射,她快乐地哼着歌给妈妈和自己做早餐;在拥挤异常的公车车厢里她可以不顾旁人惊讶的眼光捧本小说看到到站;在公司她会代劳给每一位同事买早餐,然后是一贯地忙碌工作一整天。
每一天她都努力微笑,工作之余跟同事们说着不咸不淡的话题,偶尔还讲一两个荤素不计的笑话;每一天她都努力让自己繁忙,每一份文案资料她精益求精地反复校对检查,连老板都称赞她,说叶琳的会议记录错别字都没有一个;每一天只要一下班她就陪在妈妈身边,她会带妈妈去逛家附近那个小小的街心花园,或者在周末跟妈妈一起到大商场买买衣服。还有些时候她会陪伴母亲去到西城边香火不断的归元寺,更多的日子,她则是买上最新鲜的水果,跟妈妈一起在家边吃边看电视台的八点黄金档。
每天了无新意的周而复始提醒着叶琳日子一天又一天的过去,然而每当深夜捂在严严实实的被子里,紧紧抱住因为恸哭而颤动不已的自己时,那份心底的难过却并没有因为时光的流逝而日渐消融。
“哎呦,又让我们的大美女帮忙买早餐啊?你就不怕折寿啊你,袁斌!”办公室里,“小辣椒”李丽丽语调戏谑地调侃着扒在办公桌上的袁斌。
袁斌被这么一说顿时脸红得像个煮熟了的螃蟹一样,话也变得有些结巴:“我…不是的…是我昨天出差…早上才会…叶琳也是好心给我带一份早餐,不是…是别的。”袁斌是叶琳公司的同事,才毕业一年的大学生,是公司的软件工程师,负责安装和调试软件程序。当时来应聘的时候还是叶琳负责面试的,挺清秀的一个大男孩,专业功底不错,就是有些内向害羞,动不动就脸红,一着急还有些口吃,不过平时分析起程序来倒是又清楚又快捷。
“叶琳,你是好说话,他们这些男生啊,一个比一个懒死了,下次别给他们带,看他们饿不饿得死!”李丽丽嘴上狠狠地说着,手已经在叶琳带过来的包装袋里翻出一杯热豆浆,插上一根管子,美美地喝上了一大口。
叶琳微笑着,递上了一份双蛋火腿三明治,李丽丽顿时两眼发光,双手来拿的时候还不忘把叶琳的肩膀搂了一把,嘴里一个劲的谢谢。这时旁边的男生纷纷表示不满,其中一个连忙高声喊:“丽丽,双蛋火腿诶,你还不是让叶琳帮你带,你也快懒死了!”
旁边的丽丽倒不以为然:“我跟叶琳什么关系,我们两大美女的事情用不着你们男生来管啊!”李丽丽是公司的出纳,年纪不大,但是口齿伶俐,作风泼辣,跟一班男同事混得很熟,她比叶琳早来这个公司,第一次见到叶琳被她形容为“惊为天人”,所以硬是要跟她结成什么“xx公司两大美女组合”,平时工作间隙也常拉着叶琳去逛街shopping,蹦迪唱K,一时间“xx公司两大美女组合”在几个同等规模的小公司之间也传出了几分名气。
“丽丽,你是不怕懒死了,但是吃那么高热量,就不怕肥死吗?到时候咱们公司的‘美女组合’就要改成‘美丑组合’了,哈哈哈哈”!一旁的大周赶紧补了一句,招致的后果是迎面而来的订书机。
叶琳看着这场频频发生的办公室闹剧,嘴角的笑容更深了一些,在这里她又重新有了一些新的朋友,虽然相处简单,但每天都有些简单开心。正在这时,办公桌上的内线电话骤然响起,总经理要叶琳去一下他的办公室。
“叶琳,这是昨天方伟做的投标书,一会在丽丽那里拿上我们公司的资质证明文件,这些东西分别复印一式两份,然后盖个我们公司的公章,装订好,下午你跟方伟去一下神龙酒店,市二医的投标会在那里举行,你们代表我们公司出席,记得带上身份证。”总经理张总依次安排下来,对着站在面前的叶琳交代。
“可是,昨天的会议上这个投标项目是由方伟和林经理负责的啊,怎么今天换成了我去呢?”叶琳心有疑惑,方伟是公司的技术总监,他去是必须的,而林经理是公司的副经理,她去则代表公司的重视态度,但是现在换成叶琳,她只是一个小小的文秘而已。
“林经理今天突然身体不舒服,去不了。这个项目的内容你一直在协助做,所以你应该是比较清楚了解的,今天她去不了,你就要顶一下。”张总言简意赅地解释。
“恩,知道了,我现在马上去准备。”
“这个项目对我们公司来讲是很重要的,如果拿下了将是一笔很大的单,一会你把标书再检查一下,看有没有错漏的地方,尤其是重点部分。”张总嘱咐道。
叶琳颔首接过装订好的A4文件夹,转身离开了总经理办公室。
4、
面前的山隐藏在一片浓郁的松树林里,一路上松针叶掉落满地,把前进的山路铺上了厚厚一层,脚踩上去软绵绵的,偶尔踩到一两个圆圆的松果,则会发出一声清脆的“咔嚓”声。吴浩宇用袖筒蹭了一下流汗的下巴,看着前面隐隐约约露出的山尖,汗又从他微蹙的眉头上流了下来,他紧了紧背上的背包,低头继续往前走。
“才走到这你就累了啊?”一个犹如黄鹂般动听的声音从他身后传了过来。
吴浩宇心脏猛地一怔,他缓缓地转过头,映入他眼帘的是个比阳光还要灿烂的笑容,那是他熟悉的脸庞,那双美丽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弯弯,像极了天上的下玄月;还有那个精致小巧的鼻子,此刻上面布满了细密的汗珠,透过阳光的照耀变得明亮而闪耀;那个最让他怦然心动的嘴唇,泛着健康的橘红色,娇艳欲滴,这时它正往上弯成一个美好的弧线,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吴浩宇看呆了,他内心的激动让他无法正常言语,他看着她越过他,往前走去,他赶紧跟上,她今天扎了个马尾辫,头发在脑后随着脚步一摆一荡,吴浩宇觉得他现在的心情,就好像她的马尾辫,一晃一晃快荡到天上去了。
被手机铃声吵醒的时候,正好早上8点整。吴浩宇用30秒的时间接完一个电话后,花了5分钟才从刚刚的梦境中回过神来。
他又梦到她了。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梦到她,梦到以前他们在一起的片段,那些画面像过电影一样,一幅幅在他面前闪过。每一次他都试图伸出手握紧梦里的那双手,但几乎每一次都在即将碰触的刹那猛然醒来,刚醒的那分钟,他是无比的懊悔和沮丧,通常他会立马拉上被子强迫着自己再次睡着再次做梦,然而结果却是怎么都睡不着或者怎么梦也梦不见她。
吴浩宇翻身起床,把浴室的花洒开到最大,冰冷的水流迅速灌满他的全身,意识逐渐清醒。
一年了,一年里他梦到她无数次,但是这一次,她是那么清晰地出现,甚至在他醒来的瞬间他都感觉她的笑容是那么真实,她身上特别的气息仿佛还萦绕在他的枕畔。
镜子里的他嘴角溢满笑容,今天真好。
穿上阿玛尼的白色衬衫和西裤,吴浩宇神清气爽也出现在乔鹏的面前。
“你小子,精神好啊!昨天晚上喝到3点多,我以为你今天起码睡到12点,谁知道8点半就被你叫起来吃早餐了!”说着乔鹏一拳就打了过来,拳头落在吴浩宇的胸口位置,看似来势汹汹,其实不过是好朋友之间见面的惯用方式。吴浩宇给足面子地弓了弓上身说:“跟你见面,我哪怕喝到早上6点,也必定准时赴约啊!”
乔鹏是吴浩宇大学时的同班同学,两个人还是同一个寝室,一起学习和生活了四年,关系自然很铁。这次吴浩宇从S市到Y市一是来参加单位组织的技术研讨会,二是正好跟在Y市工作的乔鹏聚一聚。
“浩宇,我们有几年没见了?”乔鹏让服务员送上一瓶红酒。
吴浩宇看着对面已经略显沧桑的成熟男人,回想起那个当时很喜欢对着寝室梳洗台镜子挤青春痘的男生,轻轻地回答:“五年了!”
乔鹏给自己和吴浩宇各倒了一杯红酒:“你小子也知道五年了,从毕业到现在,日子过得真他妈的快啊!”
久违了的国骂,让吴浩宇倍感亲切:“在美国呆了四年,回来工作的这一年也是忙忙碌碌,想不到当初的纯情少男也结婚了。”
乔鹏笑了笑说:“是啊,我都快当爹了,你呢?到美国去也不搞个洋妞来一段异国情缘?”
“也许我只中意本国的美女啊!”
“说实话,是不是还对欧婷婷念念不忘啊,当时你们在学校也是很登对的一对,你去美国就把人家给甩了,我看你还是算了吧,别再祸害我们本国的美女了!”乔鹏提起了以前大学里吴浩宇的“风流韵事”。
“欧婷婷?我跟她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吴浩宇淡淡地说,那个女孩也有一份明媚的笑容。
“你个大尾巴狼啊,去到美国都被帝国主义的罪恶思想给侵蚀坏了,说说,在那边都祸害了哪些美女了?!”乔鹏不依不饶。
以前的他在大学曾经偷偷暗恋过欧婷婷,在他的印象里她很漂亮,气质也好。可是当时风靡Q大的“才艺双馨”欧婷婷却迷上了同样风靡校园的吴浩宇,乔鹏是吴浩宇的同学兼好友,面对这样的局面,也曾在苦苦挣扎后,含泪祝福他们,谁知道吴浩宇却在大四下学期让人措手不及地考上MIT的建筑学硕士去了美国,抛下美人不说,更郁闷的是他从来不承认他跟欧婷婷谈过恋爱。这让当时的乔鹏很看不起,心里一直忿忿不平,直到五年后的今天两个老朋友面对面坐下来聚会,乔鹏还是在不经意间提起了往事。
“欧婷婷,她还好吗?”吴浩宇的语气,一如问候一位相识的旧友。
“前几年保送了咱们学校的研究生,后来毕业以后听说去了北京发展,具体做什么就不清楚了。”乔鹏如实回答。
久别重逢的老朋友,酌酌饮饮一瓶红酒也喝了一大半,两个聊天的人兴致都很高,从大一开学的趣事聊到毕业后各自的生活,这顿丰盛的早餐断断续续地吃下来,也吃了3个小时。吴浩宇看了看表,发现已经12点半了,看来他们是早餐中饭合在一起吃了,想起下午的技术研讨会,吴浩宇辞别了乔鹏,并约好改日一定再叙。
回到酒店的他,在外面加了一件配套的西装外套,拿着自己的笔记本往酒店的二楼会议室走去。
5、
叶琳和方伟赶到酒店的时候已经是下午1点整了,投标会2点正式开始,叶琳舒了一口气,总算提前赶到,刚刚在路上那个堵啊,让她手心捏满了汗。
酒店的大堂灯火通明,华丽的水晶灯照得整个空间富丽堂皇。叶琳踩着5寸的高跟鞋怀抱厚厚的文件袋走在酒店猩红的地毯上,人来人往的过道让她险些摔倒,幸亏身旁的方伟及时伸出手扶了她一把。叶琳尴尬地对方伟笑了笑,平复着自己有些忐忑的情绪,面对这么多的人,她竟然会莫名其妙的紧张。
“不好意思,我想去一下洗手间。”叶琳对方伟抱歉地说。
“好的,那我先去会场,你一会直接进来就可以了,记住是会场A!”方伟嘱咐道,接过叶琳手里的资料袋。
叶琳在酒店服务员的帮助下在一楼找到了女士洗手间。镜子里的她穿着半袖的白色衬衣,下面是米色的A字裙和黑色高跟鞋,标准的office lady打扮。
叶琳在洗漱台洗了手,闭上双眼,心里默念“一、二、三、冷静!”深吸了一口气,睁开眼睛的时候对在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立刻呈现迷人的职业笑容,接着她擦干手,推开门走了出去。
看了看腕表,才一点半,还早。叶琳挂上自己公司的名片,对着门上写着会场A的房间径直推门进去。
刚跨进门的叶琳被眼前的情景愣住了,会议室的讲台上一位年逾五旬貌似老师的男人也因为叶琳的突然闯入,猛然停住了刚刚还滔滔不绝的声音,会议室底下坐得满满当当,全是清一色的黑色西装和面前闪着荧光的笔记本电脑。
叶琳愣在台前,全场此刻鸦雀无声,时间在仿佛被冻结,但是短短的几秒寂静过后,从底下传来戏谑的哄笑声,其中一个男生打趣地喊道:“美女,走错房间了吧!没关系跟我们一起听!”
在这之前叶琳已经瞟到讲台的投影板上赫然写着“XX设计院技术研讨会”,看来她真的是走错会议室了,叶琳赶紧向台上的“老师”鞠了一个躬,低声说了一句:“对不起,打扰了!”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身后又传来一阵哄笑,其中还隐约夹杂着物品跌落在地上的声响。
叶琳在会议室的门外如愿以偿地找到了刮落下来的“1”字,门上白底黑字的“会议室A”最后刚好有纸片撕裂的痕迹。
叶琳心里暗暗叫苦,怎么这样啊!取个会议室B也不会搞错啊,什么会议室A1啊,这不是明摆着陷害人吗!
想归想,叶琳还是一刻不敢耽误地走向走廊的另一边,在最里面的角落终于找到了真正的“会议室A”。叶琳在门口登记处出示了自己的公司名牌和身份证,签了名字,走到正在里面向自己招手的方伟。
“怎么这么久啊?马上就要开始了。”方伟已经摆好了自己的电脑,正在调试准备演讲的幻灯片。
“哦,刚刚过来的时候走错了会议室,耽搁了一下。”叶琳如实回答,想起刚才,真的是糗大了。
“这个酒店的房间设计本身就有些问题,七弯八拐的,是比较容易走错的。”方伟笑着向叶琳解释说。
叶琳也笑了笑,主动省略掉之前闯进别人会议室的窘态,低头翻阅着摊在桌上的投标书。
6、
吴浩宇拿着笔记本坐在会议室最里面的一个角落,身旁的人全是他们系统从各个地方抽调出来的“精英骨干”,最开始大家都表现客套地相互寒暄,但是随着讲台上那位老专家从古代的建筑学一直侃到新中国建国初期的第一座现代式斜拉桥后,身边的人开始慢慢地感到无聊和枯燥,渐渐地有人开始拿出手机玩游戏,也有人在笔记本的“掩护”下打起盹来,更多的则是三三两两的讲着悄悄话。
本来这一类似的研讨会大多是走走形式,做做样子,各地派些人来,无非也希望可以借“研讨”之名,多拉近彼此的关系。吴浩宇心里也清楚这一点,但是从来都是好学生的他,还是打起精神听着台上滔滔不绝的讲课,虽然大部分内容,早在他的学生时期就已经熟读了,但是听着老专家那略带乡音的普通话,也能在枯燥中听出几分意思来。
突然发生的一件事情打破了这个“课堂”的沉寂。一个女生走错了会议室。本来这是一出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插曲,也许像这样乏味的研讨会还真的需要这样的“插曲”来调剂一下气氛,而且还是个“美丽的插曲”。可是当吴浩宇在旁人嘘声中抬头瞟了一眼那个闯进了的“肇事者”时。
就是那么匆匆的一瞥,吴浩宇顿时心里一怔,脑袋嗡嗡地响,仿佛身体里所有的血液都在往头顶上涌,他猛地站起身来,越过同伴的座位,追了出去,连带碰掉了桌子上的笔和水杯。
他怎么可能认错!虽然只是短暂的一眼,即使此刻她不再是记忆中那头乌黑秀丽的长发,纵然现在他们相隔十几米,但是他都不会认错,就是她!那个他魂牵梦绕的身影!那个他在三百多个日日夜夜反复萦绕于他梦里的女孩!
哦,不!那是他从中学时代就为之纠缠,割舍不下的人,她是叶琳!
鼓起很大的勇气,第一次发文,这算一个蛮长的故事,还在写作之中,可能会比较慢,但是我衷心地希望大家可以跟随我的脚步,一步一步地把它完成。我也由衷地希望大家给予我任何的意见和建议。谢谢你们,每一个阅读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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