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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镶玉 这位格格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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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格格十七年居深宫,“妾哪知宫外事”,坐在林书凯的小吉普上不住地往外看。刚才不还一副什么好东西都见过的样子?这会儿又巴巴往外瞅。
“不晓得我的姐姐可有哪一个也流落在外。”女孩子兀地小声说了一句。
原来不是在看街市和高楼,只是想寻自己的姊妹。
林书凯自认为看人很准,今日却一连两次失算,难不成是他见过的女子都太功利?
年轻的少帅纳罕了一下。
“少帅,到了。”司机恭恭敬敬地停下车。
金镶玉。
这阳城所有贵太太阔小姐爱逛的店子,时不时地也有穿白哔叽西装的什么先生衣冠楚楚地陪着女眷进去挑上一二件首饰头面。进一趟店子,大洋水一样地花出去,就连林若庭也只有陪着她妈咪出来时才有银钱到金镶玉添置首饰。
旁的人只见少帅领着一穿过时肥大花衣的年轻姑娘进来,免不得嚼话头,这是少帅打哪儿寻得个孤女呢,还是找了个女学生图新鲜?
“哎呦,少帅,您来了。”梳着油头的经理热情地迎上来,不动声色地把蒋京华打量了个遍。皮相是好的,看打扮是穷苦人家的女孩儿,想来应当是少帅养的个小情儿,今天是给小情儿打扮打扮?啧啧,看这女孩儿年纪也不算大,原来少帅也好这一口。
说话间他就把林书凯和蒋京华引到一处柜台前,“您瞧。”他问清是想购置头发上的花样子,便伸手拿下支珍珠发夹,“上好的东珠!”
其实只是圆润的蚌珠,品相上好,颗粒也大,说作东珠估摸着也没人能分辨出来。他倒不是坑这位少帅,他也没有这胆子,只是给小情儿添置头面这也就够了。
林书凯没看那发夹,只是扭过头示意蒋京华。蒋京华凑近他身边,“……是蚌珠。”她轻声耳语。
这回轮到林书凯讶异了,他看一眼那珠子,又看着那女孩子,“你认得出来?”
女孩子略抬起点头看他,“嗯。”极其干净的眼睛,漆黑乌亮像两丸黑水银,眼尾绵长好看。
林书凯扬起下巴指向那些个柜台,“去挑。”
蒋京华就一个人慢慢地看去。
林书凯盯着那花衣裳背景慢慢挪动,没想到还真是见过好东西的。那珠子,林若庭来看估计都难认出来。经理擦着汗向林书凯赔不是,“少帅,我真不是成心拿次品诓您,我自己揣摩着您给这年纪不大的姑娘挑东西,这也够了……”它这话说得已经十分含蓄了。言外之意,您给个玩意儿买个物件,我要往贵了给您选,倒显得我不会做人。
林书凯倒没生什么气,就近坐那沙发上,“我荷包里不缺那两个子儿。”莫说她不是他什么情人,就算他真养女人,他也从不吝惜给女人花钱。
蒋京华看完一圈回来。林书凯又被人缠住了,是个年轻貌美的女人。倒也不能说是缠,两个人看起来甚为友好地交谈着。
“这是?”沈崇上下打量了一下蒋京华。
林书凯并不预备多说,“长辈家的女儿,刚从乡下接来。”
沈崇点点头,又露出一个笑容来,“那少帅回见。”林书凯目送走了沈崇,就回头看蒋京华。“看了什么?”呈上来的是一套祖母绿宝石的一字夹,一套有三支,还有一对米色攒珠对夹,上面点着碎钻。
经理不由得多看了蒋京华一眼。那祖母绿宝石的夹子上的宝石原是一整块上下来的,绝对的好东西,有市无价。
“包起来。”林书凯吩咐道。
出了金镶玉,女孩子却不声不响。
“买了东西不高兴?”林书凯坐上车,见她不作声。他打算给她先买件成衣,外带她吃饭。
女孩子咬着唇瓣。“不是的。”她摇摇头,“那对夹我在九姐姐头发上见过。”
林书凯一时间也默然。
这里是金镶玉,不是当铺。这对夹不可能是主人自愿去换的,再往坏处想,说不定这对夹的主人已经死了。
他看着她低着头,想着这女孩儿可能要哭了。
结果没有。
她被换上一袭白色洋裙,店员手巧,给她梳了精巧的发髻,别上那对发夹,俨然是个贵小姐了。
“挺好。”林书凯看着她打扮好走出来,人靠衣装,此时此刻,他才终于在蒋京华身上看到一位尊贵格格的风采。蒋京华手里还提了个珍珠小手袋。
“装的什么东西?”她理应身无一物才对。蒋京华只是把手袋背过去,“没什么?”
等坐进了饭馆,林书凯吃了一口,却见蒋京华不动筷子。“不和胃口?”他挑眉看她。蒋京华犹豫了一下,打开手袋,林书凯才看清她拿出了什么。
一双银筷子。
她用银筷子吃饭?
蒋京华乌发油亮,挽成繁复的发式,上面别着攒珠镶钻发夹,一袭价格不菲的洋裙,脚上是新买的绸丝鞋子。她拿着一双小巧的雕云纹地银筷子,细嚼慢咽地吃菜。
林书凯隔着时光看见她被一群丫鬟围着,有人为她布菜,她才动上一筷子。是天生要过尊贵日子的人。
“你在宫里日子过得不错?”林书凯此时此刻才终于对这傻女产生了一丝兴趣。
看样子何止是不错。东珠蚌珠悉数认得,宝石成色也能挑出个最好,头发不太会梳,想来是让人伺候惯了。连吃顿家常菜都要用银箸,看她的样子象牙的什么的应该也不少见。
蒋京华吃的不多,将银筷子擦拭干净后又放回包里,她听见林书凯这么问,想了想后说。“还可以。”
林书凯笑了。还可以,还可以。
他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让蒋京华不知作何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