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2、艾斯线(2) ...


  •   1.
      艾斯说你骗走了他哥哥的身体。

      2.
      你: 放p,那是利匹亚给的食宿费!
      他: 胡说,奥特曼根本不用进食!
      你俩各执一词,吵了半个小时。

      3.
      消防车乌拉乌拉地开过,南夕子冷静地建议大家换个地方继续。
      你: 好的,但我没有骗奥
      艾斯: 狡辩!明明认识美菲拉斯却不承认,你来光之国根本别有用心!
      你: Ken还认识贝利亚呢,你怎么不说他俩也狼狈为奸?
      艾斯: 胡说八道!!!

      4.
      为了拿回利匹亚的身体,艾斯租下了你家附近的房子。
      他: 别想逃跑,我会一直盯着你的
      你: ……
      这是什么stalker发言,光之国没有普法教育的吗???

      5.
      没有。
      因为艾斯不仅光明正大跟着你,还很缺德地大清早来敲门,催你把哥哥还给他。
      你(忍耐): 我劝你善良
      他: 怎么,骗子也会讲道理吗?

      你不忍了。

      昭和最终奥义——大鼻窦之术,发动!

      6.
      [系统: 三步之内,你的巴掌快;三步之外,还是你的巴掌快!恭喜玩家解锁新身份——巴掌达人,发动攻击时,佩戴此称号可附加10%的伤害]

      7.
      看着被掀翻在地、满脸不可置信的艾斯,你高傲地留下一句“马达马达达内”,便毫不恋战地离开了。

      开锁——进屋——关门

      没人比你更懂什么叫见好就收(大拇指)

      8.
      他把门敲得更起劲了。

      9.
      邻居报警了。

      警察: 为什么要隔着门吵架
      你: 他不能接受自己哥哥吃白食
      艾斯: 是因为她骗了我哥哥!
      警察: ……到底是什么原因
      艾斯: 请相信我,她真的是骗子!
      你(胡言乱语): 是的,我坦白,我有罪,我把他哥哥这样↗那样↘后,又那样↘这样↗了

      警察: ???

      10.
      警察: 那你们……?
      你: 没错,我们是银乱の三人行
      警察: ……
      你: 嘻嘻,没想到吧,警///察局也是我们play的一环哦

      你和艾斯因“妨害风化罪”被拘留七天。

      11.
      TAC队把你们保释出来了。
      虽然初见有些尴尬,但他们还是诚邀两位抗怪英雌加入新组建的队伍,为保护地球而战斗。
      当南夕子得知此前的地球防卫军已经被超兽全灭后,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12.
      桐山队长再次打来了电话。
      他: 还是不来吗?
      你: 唔……
      他: 连升三级
      你: 呃……
      桐山: 薪资翻倍,周末双休。
      你: 老板等我!

      13.
      好消息: 新的工作地点不在山底
      坏消息: 在湖底

      Make Lizardman Great Again!

      14.
      TAC队第一次战斗情况:

      山中和艾斯说要阻止怪兽毁灭东京塔,然后他们‘咣咣’给炸了;
      艾斯说要保护学校,他把怪兽‘咣当’扔教学楼了。

      总结: 一个专业的草台班子。

      15.
      等等。
      ……变身?!!!

      16.
      「事情……就是这样了」南夕子将手中的戒指放在茶几上。

      你看着三角戒面上那颗透明的钻石,深深地陷入了沉默。

      「那时候,我根本忘了这件事,直到看见它发光……抱歉,我不该这时候才告诉你」

      「我知道,这听起来很像借口,」她握住你的手,有点焦急地说「但请相信我……」

      你摇了摇头,打断了她的道歉: “我相信你,夕子。”

      虽然还是有种微妙的不爽感,但这毕竟是南夕子的选择。

      所以——

      17.
      你连夜在门口挂上[艾斯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

      tbc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2章 艾斯线(2)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