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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色字当头一把刀 送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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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江初和江尚,南小贝马不停蹄地开车赶往杂志社,不过这次她可不敢再想东想西了,只敢专心开车。
刚走入办公室,她便听到主编程菲标志性的大嗓门:“南——小——贝——,你还舍得回来!”
“你不知道你还有稿子欠着没交吗!工资还要不要?!”
“要的要的要的!”南小贝马上跑回了自己的办公桌,对着程菲憨笑两声,“菲姐消消气,我马上赶稿,下班之前,啊不,两个小时以内,我马上把稿子发给你!”
“你最好说到做到!”
“菲姐你还不信我吗?”南小贝朝程菲挤了挤眼,“我完不成,你扣我多少工资都行。”
程菲看着立马打开电脑码字的南小贝,心里五味杂陈,一方面这个南小贝的文章的确写的是又快又好,审核几乎每次都是立马就过;但另一方面呢,这个南小贝不到最后一刻是坚决不会交稿的!每天上班都以跑新闻的借口溜掉!简直是无组织,无纪律,太可恶了······
然而工作时的南小贝还是极其专注的,通常往电脑前一坐就是不说一句话埋头敲字的刻苦打工人。不到两个小时,她那篇稿子就完成提交了。
但因为惹了程菲不悦,交完稿后的南小贝又被勒令完成许多杂余的工资,无非是些校对,编辑之类,南小贝暗暗叫苦,发誓以后拖谁的稿都不要再拖程菲的稿。等她干完所有程菲给她布置的任务,办公室里的人都只剩下她一个了。
真是的,连找个饭伴的机会都没有了。
晚七点,南小贝开着她那辆甲壳虫慢腾腾地爬回了家。
小甲壳虫慢吞吞地爬回了家。
她累得要死,拖拖拉拉地洗漱完爬上床,才终于得出空来刷刷手机,嗯?微信有新消息?好友申请?是谁啊……
江……初?江初?!
南小贝像条鲤鱼一样忽地从床上蹦起来。
他从哪里拿到自己微信的?不是,他什么时候发的好友申请?她她她她她不会把人家晾了一天没理人家吧?
立马先通过再说。
南小贝看着空空的聊天界面,第一句要发什么?问候吗?还是先道歉说没看到消息?她正苦恼着,微信提示音响了。
“这么晚才通过,很忙吗?”
额……的确是。
“是有点,回到家才看到消息…”她回道。
南小贝想了想,打字:你从哪里拿到我微信的?
“高中同学群里看到的。”
噢,原来是这样。
她习惯性的点开江初的微信头像,是一个吹着风车的可爱小男孩,看起来有点像是情侣们会用的那种头像。
不知道江初他现在……有没有女朋友啊?
叮咚。又有一条微信新消息。
江初:周末有空吗?一起吃饭?
有有有当然有空。他当然是想好好给他弟弟赔个不是毕竟人家可没收他一分钱赔偿费啊!
南小贝飞快在键盘敲下:好的好的,绝对有空!
可这样会不会显得自己不太矜持?不行,删掉。
南小贝又敲下:嗯。
她为什么要在江初面前摆高冷范?不行,删掉。
思索再三她还是想给江出留下一个知性大方的印象。
于是她回道:好的,周末我请你和你弟弟吃饭。
消息很快就有的回复。
“不带他。”
???
可是我撞的是你弟,不是你啊喂,难道不是你弟才是主要人物,你才是个打酱油的吗?不带他是几个意思啊?
周六,H市中心。
虽说南小贝很迷惑江初为什么不带他弟来,但想到自己竟然能和曾经的白月光共进晚餐,她还是有点莫名的兴奋。
今天她特意打扮了一下,翻出了因为嫌麻烦而许久未穿过的过膝长裙,头发松松的绾起一个发髻。画了一点淡妆,大地色的眼影显得她的双眼更加灵动有神,樱桃红的唇色更衬得她肤色白皙,
她开着她的小甲壳虫车提前了十多分钟便到了餐厅,地址是江初选的,一家店面不大却足够安静舒适的咖啡馆。里头灯光有些昏暗,环绕着浑厚的大提琴乐淳淳入耳。
侍者引她入座,她看到江初已经在卡座里等她了。
“等很久了吗?”她笑着入座。
“没有。”江初看向她,顿了顿道:“你今天很漂亮。”
“谢谢。”
他们点的菜品不多,但江初似乎是有意为之,桌上海鲜、牛排、甜点小蛋糕都出现了。南小贝忍不住笑道:“按你这么点,下次吃饭是不是要点火锅串串炒年糕了?”
江初低头笑了一下,连眼角都染上了点笑意,他那温润的嗓音像猫爪子一样挠的南小贝心发痒。
“那要看你什么时候才有空,愿意陪我吃饭了。”
南小贝一听,脸有点发烫,她心里当然是愿意极了啊!这么个大帅哥,坐在你面前跟你吃饭,简直极度愉悦好吗?当然是100万个愿意啊!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江初问道。
南小贝正在和一块牛排大战,听到江初的话时,她嘴里还塞着一块牛肉。“文字记者,码字工人”她含糊不清道。
“嗯……写新闻的?”
“对。”她终于咽下了那块牛肉。“就是不露脸,只写字。反正挺累的。”
“那很适合你。”江初顿了顿,“伸张正义。”
“哈哈,我当你夸我了。”
江初抿了一口杯中的红酒,想起了她曾经像个女侠到处伸张正义打抱不平的样子。没想到长大后的她依然没有停止少年时的脚步。
她还是那个小太阳啊,一刻不停的发光发亮。
南小贝也抿了一小口红酒,嗯……好喝!好醇香的味道!她又忍不住抿了两口。
南小贝遇到好酒,是走不动道的。
她一杯接着一杯,等江初后知后觉意识到这一点,南小贝已经一个人干掉了大半瓶红酒。
糟了。江初心里暗叫不好,他没想到这家伙不仅好的习惯保持下来了,就连坏习惯也一点未变!
南小贝爱喝酒,在高中时就已经初露端倪。
那时小城里的人家还不兴喝什么洋酒,家家户户都喝着自家酿的花酒,果酒。相熟的街坊邻居还会将自家酿的酒相互交换一点,一起品尝。
江初记得小贝家应该酿的是桂花酒,因为她每次偷喝她妈妈酿的酒而被赶出门时,她都会跑来江初家里的小院子避难。每次江初都能闻到她身上有一股浓郁的桂花香。
江初家和南小贝家就隔了半条街,每次南小贝一闯祸就喜欢找各种理由赖在他家的小院子不走。其实南小贝和街道上所有的小孩都玩得很熟,可她就喜欢往江初那冷冷清清的小院子里钻。
有一次她吵得江初实在烦心,他揪着她的后衣领佯装说要把她扔出去,她却还嘻嘻哈哈的朝他笑。
哦,差点忘了,那天他又偷喝了桂花酿,醉酒的人是不会和你讲道理的。
江初又气又觉得好笑,问她:“你干嘛天天往我家院子钻?”她歪着头想了一会儿,一本正经的答道:“因为我觉得你家的院子比较大。”
“所以呢?”南小贝打了个酒嗝,浓浓的桂花香猛地扑到了江初脸上。然后她戳了戳江初的手,小小声的嘟囔道:“所以啊,那么大的院子刚好能装下一个我,我不在,他就太空了。”
女孩的话撞进了男孩的心里。
江初自诩足够自立,不需别人照顾,所以一上高中,便从爷爷奶奶家搬出来,回到了父母家中。父母常年在国外,并没有什么精力管他,每个月只有简单几句的问候和按时打到卡里的生活费。而弟弟年纪太小,还需要爷爷奶奶多操心,他搬出来,也是想减少一点二老的负担。他们都称赞他长大了,懂事了,可是却没有人问过他,自己一个人行不行,自己一个人孤不孤单。
其实有的时候他从窗外看着空荡荡的院落,也是会感到孤单的。
他的手里还抓着小女孩的后衣领,女孩抬起头来看他,脸颊还红红的,一双眼睛干净又清澈,眨巴眨巴地看着他。
好吧,其实有个吵闹一点的小女孩,好像也还不错。
他捏了捏南小贝的脸,:“以后不要偷吃了桂花酒就来我家耍酒疯,小酒鬼。”
“嗝,”南小贝又打了一个酒嗝,“江初,你怎么老是猜到我喝了酒啊?”
江初不着痕迹地深深嗅了嗅她身上香甜的气息。
“你猜。”
夜还没有很深,但身处市中心,却是很难打到车。
好不容易打到了车,江初一股脑儿把南小贝塞到了后座,自己坐到了前排,南小贝爱喝酒,可是酒量又是差的可以,不到一瓶红酒就把她整的晕晕乎乎地。
恐怕她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
江初知道她家在哪里。
刷门卡,开门,进门,关门,江初动作一气呵成,将迷迷糊糊的南小贝背到了卧室。
瘫在床上的南小贝其实意识还算清醒,她只是觉得身体有一点点发烫,她突然有种来源于身体深处的强烈的欲望,她想做了。
酒精总是助长人内心深处的欲望。
她咬着下唇,双眼朦胧地盯着江初。
江初也盯着她。女人肩上的裙带已经掉到了手臂上,露出诱惑的香肩。过膝的长裙不知什么时候也被挑到的大腿上,露出一双又长又直的白腿,还有女人散落的长发,凌乱的搭在了丰满的胸前,随着急促的呼吸上下抖动。
该死。江初紧紧皱眉,她简直像是个妖精。
男人的身体本也因酒精而微微发热,他紧紧皱着眉。毫无疑问的,他想上她,想极了。可是理智终归占了上风,他看了她一眼,难耐的吞了口口水,开口声音沙哑:“南小贝,我走了。”
“江……初。”她的声音同样沙哑,而难耐。
“我想要。”他看到她朝他伸出纤纤玉手,“给我,行吗。”
江初猛地抓住她一只手,另一只手靠在床沿,俯身低头贴近她的脸,她和他的脸近在咫尺,连她睫毛的微微颤抖都看得一清二楚。
“南小贝,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她不安地咽了口口水,迎上他的目光,“知……道……”
然而她另一只手却狡猾的攀上了他的胸膛。
目光微烁,江初抬起她的下巴,重重的吻了下去。
在南小贝的印象中,江初一直是个温柔的人,温柔到连四月的春风都比不过。
此刻他却近乎粗暴地对待她,像是要把她逼到窒息。
她此刻只后悔得想让他停下。
痛,太痛了。
可她却发不出一丝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