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本预收古耽《穿回古代当讼师》,穿越+古代律师文+马甲文+微探案,文案如下:
强强,最爱赚钱杜绝996吃货穿越受x两个马甲随机切换逃不开真香定律攻
小律师林寒半夜加班猝死,意外穿越成古代一个同名同姓的落第穷秀才。
面对家徒四壁,揭不开锅的生活,林寒果断卖掉反正看了也看不懂的四书五经,重操旧业,做起了讼师。
然而,此地从官府到百姓,所有人都在脑门上顶着一个“穷”字,就连坐落此处的王府也穷得叮当响。
望着路上香喷喷的点心却只能垂涎欲滴的苦日子实在太难熬了,愁于生计的林·吃货·寒发现有个叫叶平澜的王府侍卫是个万里挑一的有钱人。
林寒眼冒金光,日常想抱大佬的大腿:兄台,打官司吗?一次九折,两次八折,包月更优惠哦。
叶平澜冷漠转身: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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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大腿失败的林寒只能凭借自己的专业技能拼搏奋斗,与同行抢案源,去外地搞风险代理,与官府斗智斗勇。
两年后,他实现了自己在现代的终极理想——开律所。他给律所取名“一讼解千愁”,分所开到了省外,每天工作多久他说了算,再也不用被996折磨。
最近林寒因为一个案子不小心惹上了当地掌握地下盐铁兵粮交易命脉的大佬金戈,此人纵横黑白两道,手段狠辣,吼一声全城能抖三抖,连官府都不敢惹他。
为了保命,林寒能屈能伸,对金戈毕恭毕敬,大佬说往东他绝不往西,平时在公堂之上舌战群儒,在大佬面前乖乖当小弟。
金戈:我有一个朋友最近出了事,你帮他打官司,我出钱。
林寒:您的朋友就是我朋友,没问题!
金戈:我有一个朋友想入伙你的律所,我出钱。
林寒:您的朋友就是我朋友,大家有钱一起赚!
金戈:我有一个朋友二十多了还没个老婆,你看……
林寒:您的朋友就是……诶不是!我这是律所,不是婚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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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林寒终于发现了金戈面具底下到底是怎样一张脸,想起自己在大佬面前怂得一批,简直想两眼一闭原地升天。
林寒装模作样地对刚与自己确定关系的叶平澜说:听说那个金戈凶神恶煞,用人的头骨做成椅子,杀人喜欢慢慢放干血,还要挖出心脏吃,简直丧心病狂啊!
叶平澜:……不信谣,不传谣。
林寒冷笑一声:你就知道是谣言了?
叶平澜:……(捂紧我的小马甲)
林寒:别捂了!你的马甲已经被我撕了!
“也许这个世道确实是一场漫漫长夜,无论有多少人为之努力甚至牺牲,都不能让天地永生光明。但我能做到的是,我要让我行过之处,天光破云,长夜终尽。
这是我们法律人的操守,贯通今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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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扶苏支棱了!又回来了!之前因为亲人去世自己又生病耽搁了一些时间,不过存稿已经很充足,大胆入坑吧!开文留评照旧发红包!
注:本文全部架空,诸朝乱炖,乱七八糟,不要考据。主上这个称呼在古代其实多指臣子称君主,现在小说里多有乱用的,显而易见,我也在乱用,问就是我觉得主上好听(叉腰)。
题外话碎碎念:
1.攻受年龄差七岁,感情线循序渐进,攻动心很容易,受动心比较难,所以攻会是主动的那个。
2.受的腿最后真的会治好,我是亲妈。
3.攻刚开始不舔狗,他是逐渐被驯服的那种(x),但其实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舔,就是深爱老婆,老婆说什么都对,我愿意为老婆做任何事,嘻嘻。
4.本质是狗血,剧情感情都狗血,可能也比较老套……我就是土狗。
5.之前预收标的是主受,后来写的时候发现前期为了揭开受的秘密不可避免地攻视角较多,等揭开了秘密才受视角为主,这里面也有我写作手法和能力有限的问题,目前能够呈现的最佳效果就是这样了,所以为了避免误会,视角修改成了不明,介意的小可爱可退,报意思!我写文就是容易来回变换视角,不是一以贯之,没有其他意思!我既不是攻控也不是受控,顶多算个狗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