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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且放白鹿青崖间 ...

  •   洛曦是一个很有探索和发现精神的人,这样的人通常不但有很强的好奇心,还很有毅力和勇气。这在生性懒散得过且过的白小花看来,是一种难得的精神,可以说是和她互补。人们往往更喜欢和自己相似又互补的朋友,而不是一个照镜子一样的朋友,所以洛曦和白小花的友情一直很牢固。虽然,她们相似的地方只有两处:一,都是女人,二,都是路痴。

      倘若细究起来,她们连路痴的形式也是不同的,洛曦只是没有参照物的时候辨不清方向,走过的路却不会忘记,所以如果她不怎么去外地,这个问题也不是问题;白小花却总是把似曾相识的路走得南辕北辙,好在她总是去相熟的店家采买,几条路线很固定。

      那么不怎么相似的她们到底怎么成朋友的?很简单,就算是聊天气熟识起来的朋友,只要一个说“今天天好蓝风好大”,另一个说“是啊我也这么觉得”就可以了。

      虽然有不同但是可以相互认同,天下友谊大抵如此。

      当然,其中还少不了一种叫“缘分”的东西。

      这个缘分,其实还是“路痴”。

      洛曦出身书香门第,家教甚严,按理说是没什么机会迷路的,但是刚说过她是一个很有探索和发现精神的人,于是在一个无人看管的下午,小女孩从后门溜出,走进了市集,因为她想知道烤红薯的味道——那味道吃在嘴里是不是和它飘进院墙的气味一样香。结果不知道为什么走了很远都没闻到那诱人的香气,打听一位卖糖葫芦的大娘,人家说向北找,可惜小洛曦找不到北,就硬着头皮凭直觉找,一直找到了郊外。

      郊外,人烟罕至,火光跳跃,不过因为是晌午,所以一点也不害怕。

      未来村姑白小花因为迷了路肚子饿,所以挖了野红薯在烤。她是第一次烹饪,很开心有人能分享她的厨艺,洛曦也不客气,接过来就吃,嗯,这味道,比飘进院墙的气味多了几分糊焦味,但是,还不赖。

      温暖的感觉从手上一直传到胃里,不赖的初遇,是吧?

      白小花倚在柜台上,一只手支颔一只手敲着柜台,看着门外的绿树想着愉快的往事,嘴角不时翘起。默默一边掸水扫地一边说:“小白,你今天心情很好哦。”白小花笑眯眯地说:“因为我有个朋友快来了。”
      “哦,什么时候来?我可以准备点好吃的。”小默默进入角色很快。
      “这个”,白小花想了想,“不知道诶。”
      “那你不知道人家会不会来,还这么高兴地等。”
      “因为我写了信,说了她感兴趣的事。而且……”她停了停,很有信心地说:“她从来没让我失望过,所以很快会来的。”

      洛曦对上山的路并不陌生,虽然她在儿时和白小花吃了一次烤红薯以后就没再见过,但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她自由活动的机会就多了起来,有一天白小花在街上看到她,居然认出了她,开心地拉她到山上玩,以后每年都约她来住几天,久而久之就成了习惯。所以洛曦对半山小店附近的环境还算比较熟悉,但是今天,她探索了一下别的上山路,顺便多留意了一下地形。

      这一天天气是晴转多云,洛曦本来按着太阳的位置辨别方向,进行的很顺利,但是后来她一抬头,发现云彩把太阳遮挡的严严实实,继而悲哀地发现——自己迷路了。

      晌午时分,白小花正在招待多起来的客人,心里后悔不该让那只猫跑出去玩,现在连个端菜的人都没有,自己又要送菜又要算账,真是应接不暇。“银子!”那只猫兴高采烈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带了美人回来!”白小花连忙看过去:“啊!小洛~~~”抱住小洛回头问广渊:“真巧啊,你怎么知道这是我朋友?”
      “我在后山采药,这个美人迷路了向我问路,我就把她带回来了,路上聊天才知道是你朋友”,广渊放下药笼,“你们聊,我去送菜。”
      “谢谢小喵!><”
      “呃?”广渊抖了一下,“不要这么客气,吓死猫了。”于是很勤快地跑来跑去。
      白小花转过来正想问小洛为什么走到后山去了饿不饿吃点什么,却见小洛微笑着说:“老规矩,先帮你算账,有话晚上聊。”
      “好~~”白小花葱白地看着小洛算账,这个才女不用算盘的,心算又快又准。

      小洛算账,小喵跑堂,小默默炒菜,庭草卖酒,白小花忽然有点悲观主义作祟,挠挠头:最近会不会有点幸福的过头了。

      尽管多了帮手,白小花也没闲着,点菜、上菜、催菜、倒酒忙得不亦乐乎。一直忙到傍晚,小店总算暂时清静下来。默默抽空做了大家的晚饭,刚摆上桌,就见沧海拎着个鸟笼子晃悠进来。
      他穿的不是出门之时的布衣,而是一件不知哪里来的宝蓝色暗纹丝绸长衫,加上这个鸟笼子,还真有几分二世祖的气质。
      “噗,哈哈!”最先作出反应的是洛曦,“庭草大哥多日不见,未想你倒多了几分纨绔风采。”
      沧海进门之时已看到有个书生模样的人在低头算账,心里有些疑惑,这时方看清是小洛,一挑眉也笑了,“最近果真流行变装,不知道女侠乔装后有没有遇见心仪的少侠?”
      “哎?”没听过广渊说书的小洛有点不明就里,脸微红,分辩说,“不扮男装家里怎么能放我出门?每次来这里都是如此啊,什么女侠,什么……少侠?”
      “我以前没见过么”,沧海把鸟笼子放在柜上,“上次凤久找我也没请我去你家坐坐,就知道让我干活。别说,你总算出落得有几分淑女模样了,伯母调教有方。”

      “淑女”看了看对面那人明亮的眼睛,里面闪烁着真诚并调侃的目光,她按捺住想从柜后扑出的冲动,换了一种更有效的攻势——她眨了几下眼,目光流转,睫毛抖动,清清嗓子,声音婉转,“多谢庭草兄。”
      沧海嘴角一抽,手臂一抖,碰翻了鸟笼,里面一只小红雀惊叫着跳来蹦去。
      为什么这个店里的女人就不能正常些呢?是不是风水的问题。

      白小花本来在角落里收拾桌子,沧海和小洛说什么她也没留意,这时听见鸟叫迅速回过头来,一见小红鸟满脸惊喜,“庭草你果然惦记表姐,好漂亮的小鸟。”

      沧海得意地笑,“好看吧,我今天在林子里抓的,鸟笼子是我自己编的。”
      “啊!好看,庭草你太能干了。”热爱一切羽毛相关生物的白小花看到最爱的红色小鸟心花怒放,飞奔去找小米喂鸟,差点迎面撞上去厨房帮默默端汤的广渊。

      “银子,你为什么这么开心啊?”广渊闪身让路。
      “喂小米!”白小花丢给广渊一头雾水。

      默默本来第一个看到表哥就要扑过去迎接,但是一直没插上话,只得在一边默默看着,这时终于忍不住说:“表哥,你的宝蓝色长衫和青色的鸟笼、红色的鸟搭配不协调啊。”
      沧海想说我要的就是这没品位的效果啊,又一想懒得把白天的案子讲一遍,免得那只猫又出去换钱,就拍了拍从小学画的表弟,“生活不是画画,不会每一处颜色都那么协调。”
      “哦~~”默默听话地点头,表哥一定有表哥的道理。

      晚饭时间是每一天店里最温馨的时候,为了欢迎小洛,白小花调了一瓶酸梅汁,但小洛说今天不但和白小花、沧海再聚,还认识了默默和广渊这样的新朋友,实在高兴,不如喝酒吧。白小花说好,便取来好酒,给大家倒上。

      沧海看到酒坛子有点晕,“表姐,你看清楚了没,别又是三年没卖出的‘烈酒’,上次喝的我头疼了一夜。”
      白小花“噗”笑了,“放心,你闻闻,上好的陈酿,保证好喝不上头。”
      沧海这才放心地和大家一起敬小洛。
      白小花放下酸梅汁,想起那晚还是觉得好笑,“不过,两位公子人品和样貌都出众,你怎么一定要把那么烈的酒卖给他们?没多久就都醉了,怎么能好好说话呢?”
      “我就是不想和他们好好说话”,沧海露出一个耐人寻味的微笑。
      “两位人品和样貌都出众的公子?”小洛正在边夹菜边称赞默默的手艺,听到这话眼睛亮了亮。
      “对氨,白小花笑眯眯地说,“就是我信上提到的梅花公子和捕快啊,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看到他们……不过,应该还会来的吧。”
      小洛听到“信”微微愣了一下,不过马上就恢复常态,“啊~~~期待期待。”
      沧海抿了一口酒,闲闲地泼小洛冷水,“可惜那两个人都不适合你。”
      八卦猫马上竖起耳朵:“难道沧海吃醋了?”沧海和默默同时一口酒喷出,“(那只猫)小喵你不要随便联想。”
      小洛笑得拍桌子,笑够了指指沧海,“我们是兄弟啦。”
      广渊不死心地追问,“真的么?”
      “真的”,小洛认真地说,“是青梅竹马的兄弟哦。”
      广渊看向沧海,“李白说,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兄弟也可以青梅竹马吗?”
      沧海怒瞪广渊。
      广渊只好低头扒饭。
      小默默说完话之后小口小口地抿酒,似乎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就是习惯性动作。白小花倒了一杯酸梅汁,换下他手里的酒,“默默你干嘛那么激动?”
      “表哥要是成亲了我就没依靠了”,默默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
      这下连刚认识的小洛都心存不忍,于是四个人异口同声地说,“不会的,默默!”

      声音太大默默先是被吓了一跳,接着开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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