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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不想离开 138天的 ...

  •   今天是我们认识第138天,我是在我妈妈生日那一天认识你的,却在六一儿童节这一天和你分别。但是我不会去伤害你,因为我不是抛弃你,只是放弃了。我一直相信缘分,但是认识你之后似乎这个两个字眼是最脆弱的。
      别刻意的逃避我了,你累,我更累了。游戏结束了,你可以重新开始。
      自从认识你的那一天起,我的脑海里一直盘旋着一个画面:我们俩在悬崖上,我跳了下去。
      我一直希望你能回到2001年,可惜你不是天使也不是机器人。我总是很悲观,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值得任何人喜爱。现实生活中,我和你最喜欢的《在世界中心呼唤爱》里的律子有几乎一样的遭遇。所以我从来不敢去爱,也不敢去接受爱。我从14岁就告诉自己,如果将来喜欢上一个人,那么就一定要离开他。因为爱一个人就要给他最完美的自己,我永远不够资格。
      但是事实是我只是喜欢你,就像恋物癖,而你在138天里的行为让我永远不会爱上你。
      我一直害怕,自己耽误你,就经常怂恿你去上佳缘,或者出去找美女。因为我不相信我可爱。我内心是很渴望一份纯真的爱情的,但当它真正到来的时候,我又害怕与担忧。和你相处的每一天我都会活在负罪感中。当看到你不把我当回事,仍然在寻找的时候,我就会感到一种深深的悲哀和小小的希冀。高兴你不会因为我而耽误你,比悲伤更悲伤的是我真的很想全心全意地信任和爱护的一个人,并不在乎我。我不想以后有谁,出于怜悯或者道德上的压力,和我在一起,那么这对彼此都会是一种折磨。所以我想父母之外的爱,我不再敢触碰了。所以我妈妈那么保护我的原因也就不言而喻了。
      看到你再次上佳缘,不停的寻找新的开始。我会感觉心中的负罪感减轻很多,但是因为我喜欢你,会难过。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结局是个杯具,心理暗示你很久了,你那么聪慧,应该早就知会了吧!感谢你在我的大学里出现,但是我始终迈不过自己给自己设定的心坎,我即使那件事情发生了快10年了,但是心理认知依然是:爱一个人,就要离开他。我认为怎么可能因为不完美的自己而让自己喜欢的这个人错过选择良辰美景的机会呢!这样做太自私了。自己独自一个人痛苦就可以了,何必让自己最爱的人和自己一起呢?
      再说了,你那么追求完美。我胖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经过努力就一定可以改变的;但是有些事情,你能让盲人每天努力而复明吗?蚂蚁那么勤劳可是净化规律限制它们始终是蚂蚁。所以我觉得何必把自己弄得那么引人注目呢!我小时候学舞蹈,很有体育天分...可是自从...一切都远离我了~不过我还是选择了面试时需要外表很健康阳光的艺术专业,这是明白只有这样的自己才会更加珍惜美和爱,更会去发现它们。
      感谢你陪我走过138天,是我自己永远跨越不过自己给自己设定的鸿沟。但是至少我知道了,以后都不要再去触碰“爱情”这个奢侈品了。也祝你幸福,找到更好的未来...
      而对于我来说保存你原来曾经有那么屈指可数的几次美好回忆,对我的一生来说已经足矣~可是我以后都不会再触碰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你是一个也许内心在特定的时间会很柔软的人,可惜永远不会是针对我的。你以后啊!不要对另一半老是提呢被你的初恋抛弃的事情了,她会误会你旧情未了的。可是我知道你有时候不经意的提出来只是因为害怕悲剧重演。我很懂你,但是你永远不会接纳我。这就是另外一种形式的错位了。
      看过亦舒的《喜宝》,我喜欢上面的一句话:“一个女人,要有很多很多的爱,没有爱,要有很多很多的钱,以上两者都没有,有着健康,也是好的。”
      上帝也许开了一个玩笑,传说有掌心手背痣的人,是因为一个约定,一个前世今生的约定。前世和有情人苦恋,前缘未了,于是立下盟约,要在今生再续前缘。为了能够找到对方,就以彼此掌心与手背的痣作为相识的记号。当一个人的右手的掌痣和另一个人左手的能合在一起的时候那个人就是你等的人。
      这辈子是不能如约了,我可以最后一次幻象一下,我掌背的痣是前世恋人落在我手上的眼泪幻化而成,约定生生世世不要忘却彼此。情人的眼泪,今生的约定。这是前世相爱的人为了今生相遇,在奈何桥上,做下的纪念。

      狐狸,下辈子如果我完美了,我就一定会在遇见你之后,永远永远都不会再放弃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我不想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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