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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福达 因求自保而 ...

  •   年轻的皇帝对刘龙诘责甚切,也在于近日的心绪实在不佳,归根究底,还是在于李福达一案中负责审讯的三法司和负责纠察的科道官员们的表现。此案经年弥月,说来话长,最早可以上溯到孝宗弘治二年。当时山西遭旱,饥民四起,其间有个叫做王良的人,决意乘乱造反,便联合蒙古小王子犯边,再乘官军出御之时聚众扯旗做乱,不可谓不丧心病狂。后乱民虽被朝廷剿灭,王良等一干人也系至京师伏法,却到底教元凶走脱,此人便是李福达。福达祖籍山西,其祖父、父、叔等人皆习幻术,在成化年间便有乱举。福达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称自己是弥勒佛降世,当为世间主宰。传教有年,也积累下一干殷勤教众,或有肯出千金相奉欲成其事业者。福达带领着他们四处劫掠,以壮其势力,王良便是其中一个信徒。

      及王良被剿,福达为避缉捕,便化名李午,或名李五。此人工于心计,设计与县中大侠张钺交好,令其二子都改籍在五台天池都张氏族谱中,随后自己也再次改名为张寅,同样登籍。又命其次子纳粟入太学,此子更名后称作张大礼,年少而美姿容,奉父命携重金贿赂武定侯郭勋,郭勋素有南风之好,大礼遂成其入幕之宾,曲意奉承,甚是见宠于他。郭勋既得人钱财,又得人美色,福达遂摇身成为太原左卫指挥使。

      郭勋为开国勋臣郭英之六世孙,袭爵于正德三年,曾在大礼议时力排众议支持皇帝,皇帝由是感激。此案便是由于郭勋的临门一脚,变得异常复杂起来。

      李福达案发于嘉靖二年,当时一个叫做薛良的乡民向代州知州杜蕙告发,称张寅即是当日作乱的首犯李福达,杜蕙遂发檄传召张寅到案。托名张寅的李福达大惊,亡走入京,并匿身于武定侯郭勋府中。杜蕙随即下令拘捕张寅二子大仁和大礼,并按照本官职责,将此案又上报给山西布政使李璋和按察使徐文华等人。李福达因子被拘,只好再次回到山西投案,口称冤屈。

      作为山西一省的司法首长,按察使徐文达接到案子后,即刻传令张氏族人前来辨认,得出结论张寅便系李福达托伪,并将此审讯结果通知了布政使李璋和巡抚张英,二人亦并无异议。但是恰逢此时山西人事更迭,徐文达别调,新任按察使李珏再审时,以世间名姓、相貌者相同为由,草草判断张寅并非李福达,并将薛良以诬告之罪发边为民,这已是本朝一省刑名不经上报而能够对犯人做出的最严重的处罚。

      又过了几年,监察御史马禄作为山西道巡按御史出按山西。本朝制度,巡按御史挟天子令监察一方大小官员事物,品轻而权极重,薛良被冤不服,便趁此机会向马禄投诉,马禄忠于职守,访查福达乡绅等人,并派人专程到洛川取证,更亲查了五台县的赋役黄册,确定了张寅与李福达确系一人。便在此时,郭勋应李福达请求,作书寄给马禄,为福达托情请免。

      本朝的各个司法衙门一向皆秉着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原则办公,稍有逾矩便会遭到言官弹劾。郭勋一名武将,又是勋臣,公然无视朝廷法纪,竟欲图左右司法公正,马禄作为文官,且是以弹劾工作为本职的文官,是无论如何不能容忍这种行为的。便将郭勋的书信封存后,具本向国家的最高检察机构督察院报告了此事。更会同巡抚江潮一同直接给皇帝上疏,以包庇之罪弹劾郭勋。这是嘉靖五年七月间事。

      皇帝接到了江马二人的弹郭奏章,感念郭勋在大礼议时一片拳拳爱君之心,只是轻描淡写批复道:“已有旨着道抚按官从公归结”。圣意委曲,皇帝心中以为此事大抵便能止于此处了。

      然而皇帝低估了文官们百折不挠的精神,到了同年十一月间,都察院在核实宗案后,将处理意见反馈给了皇帝:“武定侯郭勋,官虽勋贵重爵,人则悭利鄙夫,结交非人,嘱托公事,虽妖贼反迹为必明知,而术容私谒,不行避忌,恃势要而不顾律法,肆阴邪而大乖礼度,事属有违法,当提问之。”言语之尖刻,非文人不能。

      面对都察院明确的态度,皇帝还是做出了一定的妥协,大礼议风波未定,他并不想这么快便再次和文官们撕破脸。皇帝于是承认马禄和都察院对李福达一案的案情审理得颇为清楚,也同意了都察院对李福达的处决建议,但是对于郭勋,却只是口头诘责了几句,又轻描淡写放了过去。他希望臣子们也能体察圣心,轻描淡写放过郭勋,两下作罢。

      皇帝的表现,文臣十分不满。在文臣们看来,既定的制度是最重要的东西,这是本朝百五十年一祖七宗共同创造下的最大功业,按照既定的制度行事是最重要的事情,这是百五十年千万文官共同维护下的最大功业,即便是当今的皇上想凌驾其上,他们也不能允许。负责监察刑部事务的刑科右给事中便再次上疏弹劾郭勋,由他开始,皇帝在一月内便接到了无数关于郭勋的弹章,其中不乏言官们最喜爱做的事情:联名具本。好比斗殴一样,言官们也深谙人多势众能够更好地吓倒敌手的道理。然而这却是皇帝最不喜爱的事情之一,这样的弹章后一连串长长的人名总是让他想起左顺门前几百人的哭谏,那声音萦绕在他耳旁,挥之不去,使他恍惚间有自己已经做鬼的错觉。对于皇帝来说,此役虽然最终胜利了,也并不是一个美好的回忆。面对着这些弹章,皇帝的掌心有些出汗,好像有什么要紧的东西正在飞速地从他手中漏走。

      十二月初五日,已经同意对李福达处理意见的皇帝突然再次下诏,称兹事体大,要求锦衣卫将李福达等一干人犯及人证从山西提解入京,重新审问已定之案。

      嘉靖六年初,皇帝下令三法司会同锦衣卫在京中从公推问此案。二月二十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组成的三法司,以及锦衣卫、镇抚司等官员在京畿道再次审理此案。刑部尚书颜颐寿上奏审讯的结果,即与原判相同。皇帝不满,下旨要求三司在午门前再做审理。

      三月二十六日,颜颐寿会同府、部、院、寺、卫、司、科、道等衙门的首长,以九卿会审的阵容在午门前再审此案。此次九卿会审依旧不改前判,皇帝也依旧不满,再次下旨切责,并要求亲自审问。

      皇帝这种逾矩的行为引起了文官领袖的警觉,内阁首辅杨一清终于出面,上疏劝阻皇帝说:“天子之体,与臣下不同,有司之职,非人君所宜。”大有自家门各家户,今后免劳下顾之意。

      事态至此,无可挽回。因求自保而在每次复审时都反口复舌的李福达当然不知道,他的性命其实是维系在皇帝与整个文官集团僵持和敌对的结果上。皇帝胜,则他可活,皇帝败,则他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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