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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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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江河归七
#百合BE#
#又飒又A精英女律师×又柔又软幼儿园老师#
#从“我”的视角回忆她们的故事#
(六)
我不是同性恋,却也因为她们的原因去了解过这个群体。
现在社会上啊,谩骂的依然,却也多了许多支持的人。
但也总有一些人打着腐女的旗号为原耽招黑,为同性恋招黑,这世上从来没有什么“同性才是真爱,异性只是繁衍后代”的说法。
任何一种性恋,都值得被尊重,因为它们都基于爱。
我爱你,无关乎性别。
这个社会物欲横流,对很多人来说爱不爱,谁爱谁早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话题,是流量,是多的那一群人必须压倒少的那一部分人。
源于情/色,基于欲望,灵魂无法再次碰撞。
爱,本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爱而不得,被迫分开,所以又是另一个故事。
对于林熙这样的天之骄子来说,喜欢同性,那就是污点。
她也害怕别人的目光,可是她愿意为那个女孩奋不顾身。
她们之间的恋情隐藏在彼此心中,躲避世人,越是无法公众,林熙越是想向全世界所有人炫耀。
她只是爱了,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林熙长成了父母最满意最骄傲的样子,也同样是那份骄傲,她不愿低头。
“我离开那一年,一边拼命读书一边实习,一年多的时间真的逼急了。我知道我还不够,可是我等不下去了,至少现在我有能力离开父母。”
阿肆,其实你一直有能力不依靠父母,只是那时候,她放开了,你也妥协了。
你们谁都没有坚持,迫于父母,迫于压力,不是不够爱,只是还年少。
阿肆是在高中校门口遇见的夏夏。
和所有被迫分开却依旧相爱的人一样,只要一有机会,星火依然继续燃烧。
她为了她而来,她还在原地等她。
“我们都没忘,只是在成长。”
林熙努力变得更优秀,夏夏努力让自己更坚强。
“不过是一死啊,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是夏夏对那个再一次以死要挟的母亲说的话,“你们生我养我,我也可以为你们而死。”
林熙呢,她爸爸头一次打了她,一巴掌下去算是断了父女情分。
家丑不可外扬,但亲戚里也总有几个关系好的。
他们劝,他们可惜,不值得啊。
他们骂,恶心,不孝顺。
“可是没关系,我还是爱她,我想今后能牵着她的手走在大街上。”
还有两天就要高考了,阿肆和小五已经提前去瑞士领了证,在那边着手准备她们的小婚礼。
伊伊请了假去帮忙,尔尔也是。等我结束高考,三哥就会带着我和陆陆一起去,去瑞士,去见证她们的婚礼。
我满怀期待等着她们的婚礼,可是最后,我等来了一场葬礼。
夏夏的父母逼死了夏夏,在我高考的前一天。
在婚礼前她们回了国,虽然只请了我们几个人,但仍有一些朋友和没处理的事情需要解决。
她们从来不是了无牵挂的人,也正是因为背负太多,最后成了一场悲剧。
这回成了林熙那两位受过高等教育的父母闹到了夏家。
他们意外得知那个被赶出家门的女儿,竟然和一个女人结了婚。
他们一生受人尊敬,却不懂情爱,他们因学术结缘,眼界阔与常人,却永远也不懂他们口中所谓的“败坏家风”究竟是不是“败坏”。
谁也不懂,学术同样是灵魂的碰撞,却又为何限定了性别。
于是以死相逼,又是以死相逼。
夏夏应了那句话“不过就是一死啊,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们生我养我,我也可以为你们而死。”
十三楼,她推开站在窗前的母亲,没有理会父亲的谩骂,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还给你们。
她死在她们的婚礼前。
“夏夏你忘了吗?”
她没有拉住她,看着她最爱的那个女孩被自己的父母,被她的父母逼迫。
她们早就已经无路可走,却仍旧不想放弃。
好不容易可以一直在一起了。
夏夏的母亲昏了过去,父亲也傻了,那所有的面子骄傲在那一瞬间彻底毁灭。
那两位教授,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儿。
哪怕当初逼迫她们分手,林熙也为曾这样疯狂过,双目通红,直直冲到窗户那里想随她一起。
林熙的父亲也顾不得别的,拿起手中的拐杖狠狠打过去。
是痛心,是失望。
你看,到现在他们都不曾后悔。只有那一对死了女儿的父母,昏的昏,失神的失神。
伊伊他们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林熙刚醒过来,谁也不曾见,就那样把自己关着,没自杀,就是关着。
夏夏的母亲疯了,父亲一夜之间颓废。他们安顿好夏夏的父母,夏夏,也要准备火化了,可是林熙她还是没有出来。
他们瞒着我,等我考完试,结束了我的十二年苦读,想要庆祝她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然后我等来了夏夏要火化的消息,以及林熙失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