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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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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中东边两公里远有个大型公园,人很多,娱乐设施不少,周边经济全靠它带动。周五下午,人群熙攘,整个公园闹哄哄的。
云笙站在一棵大杨树的树荫下,她前面是海盗船,上面的人影一摇一摇的好似芦苇草,人群随着船的摇动发出阵阵惊叫。
炙热的太阳烤的人发懵,云笙眯着眼睛看向四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并没有她想找的那个身影。
云笙前段时间从图书馆借了本杂志,明天就是归还的日期,但杂志没在她手上,而是转借给了班上的一位男同学。
男生姓杨,名字很好听,叫杨靳森。听名字是个很稳重的人,却生得一副痞样。整日懒散的坐在最后一排,成绩不上不下,靠着一张脸在十四中混的风生水起。
云笙是个只知道学习的乖乖女,和杨靳森没什么交集,同班一年没说过两句话,借书一事纯属巧合。
她那天在杂志上看到一篇很不错的文章,想要积累一些好句子用在作文里,于是把书借了回去。她看书很快,整理好笔记后,就把杂志夹在一摞教材中间,打算放学去还。
杨靳森当时从她的座位旁边走过去。男生的腿很长,走路姿势随意,撞到了她的桌角和那一摞书本。
他碰巧看到那本杂志,“云笙,你也喜欢看这个?”他的语气很惊讶,眼里是欣喜。
那是杨靳森第一次叫她的名字。
云笙把书扶正,“还好,已经看完了。”
“那,借我看两天?”
云笙抿唇思考,离还书还有五天的时间,借他看看也不是不可以。
“周六前还我。”
“好嘞。”
杨靳森笑着拿起杂志,走回座位把它放进了桌兜里,扭过头和别人聊天。
云笙没再看他,低下头去算上节课老师留的数学题。
十四中每隔两周放一次假,时间定在周五下午两点。在这前一天,杨靳森请了病假,杂志被他一同带回了家。
临近放学,杨靳森的朋友找到云笙。他的朋友是个瘦小的矮个子男生,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性格沉默寡言,成绩在班里数一数二。起初知道杨靳森和他是朋友时,云笙还小小的惊讶了一下。
孙磊站在她的课桌前,“杨靳森让你放学后去学校旁边那个公园找他,他把书给你。”
“好。”云笙点头应道。
她还想再问他要不要一起去公园时,孙磊已经转身回到座位去看书了。
放学后,云笙乖乖收拾好书包,来到了公园。孙磊说杨靳森让她在冷饮店等他。云笙很少来这里,转了一圈发现有三个冷饮店,她只得在其中一个人流量多的店前徘徊。
正当她迷茫之际,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身前,替她挡住了毒烈的日头。
云笙抬头,在耀眼的光晕下,看到一张神似杨靳森的脸。单眼皮,小麦皮肤,但这个人面上的皱纹和沧桑的阅历感告诉云笙,这不是杨靳森。
是他父亲?云笙疑惑地想。
“我知道杨靳森在哪里,带你过去?”中年男人开口道。
云笙愣了下,但是熟悉的面容打消了她的疑虑,她点点头,“谢谢叔叔。”
路上,云笙问道,“您是杨靳森的父亲?”
男人没立刻回答,他先是笑了笑,犹豫了一会才和盘托出。
“虽然这样说可能会让你把我当作一个精神病。”
云笙站住脚。
“但我不是他的父亲,我是三十年后的他,四十七岁的杨靳森。”
云笙疑惑地看着他,脑子的筋仿佛生锈的机器一般停止运转。
太玄幻了……
刚才因长相酷似而建立起的信任感突然崩塌。她不觉得世界上会有穿越,也不觉得杨靳森的爸爸会是个疯子。或者,万一他是个长得像杨靳森的精神病呢?
可是她看着这张脸,虽然容颜已老,但实在太过相像,她内心忍不住动摇。
“那你为什么要穿越来到过去呢?”云笙质疑道。
“来找你。”
“找我做什么?”
“看看我的妻子小时候是什么样子。”
他说这话时是笑着的,但并不是完全开心的笑意。云笙注意不到这些,她震惊地瞪圆眼睛,她以后会嫁给杨靳森?
现在的云笙和杨靳森并不熟识,两人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们以后会结婚这件事,怎么想怎么扯。
“我还是不信,你说说你是怎么和我熟悉起来的。”
“你喜欢看报纸,所以我们是在买报纸时熟悉的,后来交流越来越多,就……日久生情。”他说到这里有些不好意思。
“我不喜欢看报纸。”云笙反驳说,“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不喜欢。”
杨靳森无奈地笑了笑,“我那一年之所以借那本杂志是因为杂志的最后一页有我。”
“我喜欢音乐,2017年发了第一首单曲,还算小有成就,成功登上了那一期的推荐榜单。”
云笙只摘抄了文章的好词好句,她很少看娱乐板块,自然没有注意到最后一页。
她还是满脸戒备。
杨靳森一边向前走一边说,“信与不信,去看看就知道了。”
云笙半信半疑地跟了上去。
杨靳森把她带到了河边,他们没过桥,而是转了弯,走到一条小路。十几米后是低洼的河畔,旁边是和缓的土坡。
云笙一度怀疑他是不是想把她推进河里淹死,所以谨慎地走在他身后。
两人离河越来越近,云笙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她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先去冷饮店找云笙。”
是杨靳森在说话。
穿越而来的杨靳森停在原处,眼神示意她过去,他不适合出现在那里。
云笙走过去,正好看到起身而来的杨靳森。十七岁正是少年意气风发,他戴着一顶棒球帽,眼睛晶亮的看过来,“云笙,怎么找到这里的?”
他看起来很惊讶。
“闲逛,不小心过来的。”她解释道。
杨靳森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我还以为这个地方只有我们两个知道。”
他说这话时,孙磊正好从后面冒出头,手里还握着一本英语词汇书。
孙磊隔着镜片打量他们一眼,然后一言不发地缩回去,坐到一边接着背单词。
杨靳森把杂志递过来,“谢了。”
“不用谢。”
杂志上还有他手心残余的温度,云笙翻到最后一页,上面三个醒目的字——丛云生。
作词作曲和演唱都是一个叫YS的人。
云笙问,“YS是你?”
“啊,我名字第一个字和最后一个字的拼音首字母。没想到你能看出来。”杨靳森的手指捏着帽檐,不自然地解释道。
云笙:“很厉害。”
他平日吊儿郎当的,对待梦想却很认真。
杨靳森被她夸红了脸,“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歌手,倒不用多出名,只要传达出我的态度,给人力量就好。”
说到理想,杨靳森侃侃而谈。云笙做一个安静的倾听者,一会儿下来,对他的印象改观不少。杨靳森的形象在她的心中高大很多,她欣赏那些有梦想并愿意为之努力奋斗的人。
云笙盯着天边那朵云,好像在看随遇而安的自己,除了学习,她也不知道该做什么。每天盲目的努力,像早就规定好的程序。
杨靳森的热情像火一样把她包裹起来,她情绪也难得激动。
最后,他站在草地上,帽子被摘下来拿在手上。额前的碎发随风飘着,是少年人的不羁与潇洒。
“云笙,等我开演唱会的那一天,一定邀请你,让你坐在最尊贵的vvvvvvip席!”
云笙数不清他说了多少v,她笑着看他,“好,我一定去!”
离开时,云笙走在前面,杨靳森在后面跟着。
她想到穿越而来的杨靳森,不知道他去哪了,云笙担心两人遇到会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于是她停下脚步,“不用送了,我可以自己回去。”
“好。”
等云笙走远了,杨靳森才懊悔地抱住头。
“怎么能这么怂啊。”他抬头看着天空,耳垂通红。
云笙在河边的长椅上看到那道灰色的身影。他穿了一件很普通的灰色针织衫,在盛夏季节,看起来却很清爽。
很奇怪。
云笙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沉默地在他旁边坐下。
“看到他了?”杨靳森问道。
“嗯,看到了。”
“想问什么?”杨靳森看着她几度想要开口的样子。
“你,实现梦想了嘛?”
杨靳森愣了下,没有想到她会先问这个,他仰头靠着椅背,轻声答道,“没有。”
“没有?”
“但是也没有遗憾。”他解释道,“我成为了一名消防员。”
杨靳森脸上泛出笑意,他对这个职业也很满意,虽然和年少的理想大相径庭。
云笙点点头,可能是因为刚才和17岁杨靳森的交谈过,现在得知这个消息,她觉得有点可惜。
“不想知道你的未来?”杨靳森问她。
“我?估计当个老师吧。”
“如你所愿。”他笑着说。
回家时,他们走的大路。到了平缓的地面,云笙才发现杨靳森走路不是很自然,他的右脚有点跛。
“你的腿?”
“前几年受过一次伤,没什么影响,就是走路不方便。”
“……嗯。”
他们去等公交车,两人坐在站台的座椅上,对面是一座商贸大厦,大屏播放着近期的城市新闻。
云笙有些好奇,“2047年已经可以穿越了?”
“可以,科学家发明了时光机,起初是为了让人们见到已逝的故人,以来缓解思念。”
“他们不担心穿越会改变未来么?”
“不会。在我回去之后,今天的一切对你来说都会变成一场梦。未来是不会被改变的。”
云笙看着前方若有所思。
杨靳森看了眼腕上的手表,“假如我说,让你以后不要嫁给我,你会听么?”
云笙扭头看他,表情呆愣,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你也说了,你对我就像是做了一个荒诞的梦,未来是不能改变的,顺其自然吧。”
杨靳森笑了,“顺其自然。”
安静的一瞬间,女主播的声音闯入耳膜。大屏正在播放的新闻前段时间还上了微博热搜。
凌晨三点,妇产科只剩下一个空闲的主治医生,但是面对着两位病人。一位是大出血的产妇,一位是医生即将临盆的妻子。
最后,医生先将大出血的产妇送进了手术室。他的妻子在生下孩子后,就和医生离婚了。
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
杨靳森听完后没什么表情,“如果你是那位医生的妻子,你会怎么做?”
公交车从道路东边驶过来。
云笙站起身,“医生没做错,他有自己的准则和判断。但是……”她回头看他,“理解可以,真的亲身经历起来,可能会难以接受吧。”
公交车停车开门,云笙走上去,转过身看着杨靳森。
“我要走了。”他说。
“好,再见。”云笙摆摆手。
再见,三十年后见。
2047年,杨靳森从昏睡中清醒过来。
孙磊递给他一瓶水,“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没事。”
杨靳森坐在一旁的沙发座椅上发呆,孙磊不放心,他走过去说,“早就说过时光机还只是实验品,你非要做什么小白鼠。”
杨靳森没管他,起身拿起外套,“谢了兄弟,家里有事先走了。”
“诶。”孙磊喊了他一声,最后只看到他的背影,“算了,倔驴一个。”
杨靳森开车回到家,他没下车,而是点了根烟。
五年前,市里发生了一场大火灾,杨靳森出警后才发现火灾就在他家在的小区。那天,他处于和医生一样的处境,也做了和他一样的选择。
火场中,云笙把那个受伤的小男孩推过来时,他的脑子是懵的。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记得做了什么,整个神经都崩成了一条直线。杨靳森把小男孩背出火场后,他来不及歇息又再度冲了进去,云笙还在里面。火势越来越大,浓烟扑鼻,一块玻璃炸开刺进了他的右腿,自此留下了一个怎么也治不好的伤。
那一天的记忆是混沌的,杨靳森把整根烟抽完,才上了楼。
桌上已经摆了三道菜,云笙听到开门声从厨房探出头。
“回来啦,汤马上就好。”她洗了手,走近闻到一股烟味。
云笙皱着眉头后退两步,“不是不让你抽烟吗,先滚去洗澡。”
“好嘞。”
所有的负面情绪在见到她的那一刻都烟消云散,杨靳森心里一片湿润。
饭桌上,杨靳森盯着云笙手上的伤疤看,是那个时候烧伤的。
他心里涩成一团。
云笙给他盛了一碗汤,“不是吧,杨靳森。大男人不要哭鼻子。”
她捏着他的鼻尖,“怎么还过不去呢,钻牛角尖。怪不得孙磊说你是倔驴。”
云笙当初看着杨靳森把小男孩背出去时并没有多伤心,因为她相信,他会来救她的。
云笙突然正色看着他,“我做了个梦。”她没接着说下去,而是神色严肃的盯着杨靳森。
杨靳森回看过去,被她的神情吓了一跳,“梦到了什么?”
“有人好像后悔娶我了啊。”云笙装不下去了,摇头叹气,嘴角有一抹藏不住的笑意。
杨靳森想起那句话,猛地站起身,“没有!”他着急地说,“我……我……”
云笙被他逗的笑容放大,伸手敲在他的额头上,“咱俩是命中注定的天生一对,休想甩开我。”
“小的不敢。”
2018年。云笙还是不喜欢看报纸,但她是文科生,所以需要了解时事政治。她总觉得真的想记住知识,还是要动手写的,所以她选择了最“老土”的方式。
四十七岁的杨靳森离开的半年后,她站在报刊亭前,手里拿着报纸,抬眼就看到十八岁的杨靳森笑着朝她跑来,带着蓬勃的少年朝气。
这是暗恋他的第二年,云笙想,我们以后会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