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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想让人记住的东西自己要先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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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下上学之前,陆沉歌很少去乡下。每次去他妈妈都是咱们回家,他却没办法把那个地方当成是自己的家。乡下的人都说方言,外公外婆也只会讲方言,他们的话他有些听不懂,也不想多思考。乡下的路下雨之后鞋底能粘上两斤的泥,不下雨的时候味道又难闻的要死,野狗夜猫,甚至驴马骡子就在路上站着拉屎撒尿,当然没有人清理,苍蝇在上面爬过之后再飞到人身上甚至脸上,他受不了这些。
转学到乡下,意味着每天都要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他不愿意,可是孩子的意愿在孩子还是孩子时大多是无足轻重的,他父亲不止他一个孩子,他母亲再一次选择了他的父亲。就算他愤怒、挣扎、反抗,可是这些有什么用呢?实力悬殊差太多,这些情绪在父母眼里不过是孩子的胡闹。后来的日子里沉歌被动地面对过很多这样的取舍,被舍被弃的次数多了,他好像也习惯了,不再像儿时那般有过多情绪。
后来吴悠给他写信问过他:“张阿姨这样他会不会很伤心?他是不是很埋怨张阿姨?”
他回信道:“两个男人,一个给你钱话,一个花你的钱,你选谁?两个孩子,一个优秀到人人羡慕,一个念书成绩倒数,你选谁?我是我妈我也不会选我,我是我爸我也不会选我。”
陆天阔接手赵氏企业后,大刀阔斧向前,从最初原材料初加工生产扩张至钢铁原材料、钢铁制品、零部件乃至机床集生产加工贸易为一体的泽天集团。从地级市迁址省会,再到多省建立分公司,每一次版图扩张都是陆天阔清理“前朝旧臣”的机会,最初跟随赵氏的骨干现在已没剩多少。至此,从和赵青梅结婚到实际掌权集团,十三年的时间,陆天阔做到了当时他给出的承诺。这时候他决意迁到北京,除了是公司发展之下的形式所逼,也是想让泽天摆脱赵氏的影子,让自己拥有绝对话语权。赵父清楚这是大势所趋,毕竟最开始点头将女儿嫁与他时,他就认可了他的能力。更何况这些年的成果,他知道就算自己的儿子还在也不一定能在自己有生之年看到这般景象,他知道自己已经不能再掌控什么,赵氏已经不再是原来的赵氏,当然也不再是他赵家的赵氏。可考虑到女儿和外孙外孙女的未来,日渐强大的陆天阔,让他对那对母女愈加忌惮。所以他以公司名誉为由跟陆天阔提出将那对母女留下。
“她的性格您也了解,如果这么做了,她会闹得更加难看。”对陆天阔来讲,暂时将她们母子留下也不是不可以,只是羽翼丰满的老鹰怎甘心听他人号令飞行。
“对她你自有你的办法,毕竟那是皇城根,接触的人复杂不可控,咱们是“新人进城”,那孩子要去了也要上学走手续,授人以柄的事情还是能少些尽量少些。”
“若真被人盯上,在哪里都会被翻出来。”他知道自己岳父忌惮什么。赵德庆接受得了公司姓陆不姓赵,但它将来必须属于姓陆的赵家人。
“沉歌可以先跟她外婆回老家,只是两位伯父那里,希望父亲能去沟通一下,他们毕竟年纪大了,该多享受享受儿孙绕膝的日子,何必要跟着去受苦受累呢?” 将孩子放下是陆天阔给出的让步,条件是他去跟那两位老哥哥做工作。
“其实他们早就想退休了,不过是想多给儿女们留下点家业。”赵父明白他们早晚都得走,能多给些钱也算是他的心意了。
“您放心,大家都是一家人,于情于理,钱上面都不会亏待两位伯父的。”
陆天阔告知文馨要将沉歌送回乡下。
“这只是暂时的,公司稳定之后肯定还要接到身边来,村里的教育跟北京肯定比不了。”文馨起身回厨房,陆天阔料想她还是会闹一闹的,没想到她很淡定。
“你尝尝这个鱼,很鲜的。”递筷子给陆天阔,语气没有一丝不悦。“反正我肯定是要跟你一起的,正好趁这次机会我们可以再生一个,最好是个女儿,这样你不在也能有人陪我。”
陆天阔和赵青梅结婚不久就生了陆晨光,文馨自信只是赵一个人她不可能输。但有孩子就不一样了,姻亲打不过血亲,所以大三的时候她让自己怀了孕。
陆天阔没办法给她婚姻,孩子只能偷偷生,家人为此跟她断了关系,舍弃了家人,放弃了学业,那之后一直没有工作过,成为攀援在陆天阔身上的凌霄花。他有能力金屋藏娇,她也心甘情愿当那个“娇”。
所以沉歌回了那个不愿意回的老家,遇见了把那里当最好归宿的吴悠。
“你看那个像不像一条龙?”
“我看更像一条蚯蚓。”
“你知道吗?蚯蚓也是龙,叫地龙,还能做中药呢。”
“老师昨天课上才讲过,我当然知道。”
“我怕你上课走神没有听到嘛。”
两个人躺在刚刚返青的麦苗上,看着天空上的云朵随风变换。沉歌刚来的时候很不合群,不爱说话、喜欢人少的地方,有些学生从大人那里听说些什么,便刻意疏远他,有些甚至跟在他身后奚落嘲讽,大喊“私生子”。或许是因为吴悠刚来的时候也经历过这些,或者单纯被沉歌奶奶带来的那些好吃的“俘虏”,她在学校总会带着他一起玩,课下有时间也总与他呆在一处,希望他能和自己一样融进这个世界。
一年之后,沉歌还是不大会讲这里的方言,或者说刻意保留着自己的口音。他知道他不属于这里,他早晚要离去,至于去到哪里他不知道。
“你知道吗?我妈要生小弟弟了。”吴悠翻身趴下来,脸贴着麦苗嗅。
“你怎么知道是弟弟?”
“我不知道,但是他们都说我要有小弟弟了。”声音带着小女孩的稚气,语气有些欣喜也有些悲伤。
“是这些大人们想要一个儿子,大人们总是这样,需要一个孩子的时候就会生一个孩子。”他手里摸挲的麦苗一根根被揪断,然后又偷偷擦掉眼角的泪水。
“你是不是想你爸妈了?”
“我才不想他们。”沉歌抓起一把土,用力扔向远方,然后起身回家,吴悠起身,跟在身后。
半年后吴悠有了弟弟,大人们把大部分时间与精力都放在那个小不点儿身上,吴悠成了沉歌家的常客。沉歌的父母似乎忘记了当初会尽快接他离开的承诺,除了钱和礼物每月不断,沉歌已不再盼着父母到来。村里的孩子渐渐被新奇玩具、各种零食而“俘获”,沉歌有了很多玩伴,他闻不到最初厌恶的各种各样的味道,下雨后的泥泞也不会再阻止他出门了。
又过了两年,他们升入中学。
“你别骑那个了,赶紧过来。”沉歌扶着一辆带车杠的自行车,一脸严肃。“你又不能骑着那个车去学校!”
夏日阳光的暴晒让他不再白皙,完全乡土化的口音也让大家渐渐忘记了他的身世。
“那个车真的不好骑,我都摔了好几跤了。”吴悠骑着沉歌儿时的三轮小车车转圈圈,掀开裙边给他看膝盖上的淤青。
“再试最后一次,我保证这次绝对不摔你。”沉歌信誓旦旦。
吴悠看着瘦瘦小小不比她高多少的沉歌,实在不敢信他。
“我还是让我爸教我吧,我真的不想再摔跤了。”吴悠蹬着小车又转了一圈,想着还有一个多月才开学,不想再摔几块淤青出来。
“你爸也不是你爸,你爸是你弟的爸。”这样的话最近沉歌总是挂在嘴边,他奶奶提醒过他不要总是说这样的话伤人家的心,可是他控制不住。这是一种什么心理呢?嫉妒?嫉妒吴悠就算不是杨家孩子杨叔叔仍然关爱她。占有欲?在这个村子里他能抓住的只有吴悠,所以她希望吴悠能依靠的也只有他。
“你总是这样。”吴悠止步,叉腰站起来。余光看见胡同拐角杨兵走进来,他答应过吴悠会教她骑车的。经历过两个继父的吴悠怎会不清楚有无血缘关系的区别,孩子比我们想像的敏感多了。
“悠悠,我把你姑姑的车子借来了。”杨兵远远招手,她姑姑的车子是女式的,没有中间的大杠,学起来更容易些。
“我回家了。”关于是不是亲生的话题吴悠很讨厌,只是从未与谁争吵过,就算吵赢了又怎么样,没有血缘关系是事实,不是吵赢一场架就能改变的。她妈妈说过,不想让人记住的东西自己要先忘了。
杨兵把吴悠背在背上,吴悠的腿在空中来回晃动,沉歌看着他们背影慢慢走远。盛夏近正午,独自站在阳光下的沉歌,眼睛像进了沙子一样不适,眼泪一直往外流,父女的背影变成晃动的黑影。他不服输似的,抬头正对着太阳,强烈的光晕让眼睛决堤。此刻他的内心像曾经被自己用放大镜聚光灼烧而慌乱的蚂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