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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远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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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歌暖是给杂志写文章的写手跟配图的插画家。偶尔,她兴致性拍的照片,也会被编辑看中,因而刊登。当然,她也写小说。这所有的职业,都是非常自由的,不需要跟上班族一样,早九晚五,也不用跟一般自己创业的人一样,去店里守着什么。她可以自己分配自己的时间,不限地点,只要在限期内完成了就好。
也正因为如此,她才选择了这些职业。
她知道自己很幸运,因为并不是每个想做自由职业者的人都能够成为的。
今天是十九号,周一,她刚刚去了一趟邮局,将插画手稿寄给杂志社。工作告一段落,这让她的心情变得很不错。
心情很不错的童小姐,决定散步去离邮局不远的Guilay发廊看看喷火龙。
她今天穿的相当休闲。印着Peace标志的墨绿色T-shirt,瘦腿牛仔裤,人字拖,背着一个大而干瘪的单肩帆布包,大墨镜,大波浪卷发随手捆成一个髻。让她看起来青春洋溢。
iPod里播放的是Jay Sean的《Down》,节奏明朗的英伦曲风,她跟着节奏踏着轻快的步伐。偶尔,她会停一停,仰起头,感受阳光散落在她脸庞的感觉,暖绒绒的,搔痒的她发笑。
Guilay的黑漆白字招牌近在眼前,她看见了Guilay爬满蔓藤图案的明亮橱窗,还有橱窗后的那个高大身影。他正背对着她而立。他面前站着一个女人,身材惹火,面貌绝艳。她踮着脚,嘴唇贴在他耳边,却并非耳语,“今晚,来我家。”女子大胆发出邀请,并且丝毫不在意他人听见与否。
她在橱窗外,清晰的看见了那女子美丽的面容,发出邀请时性感唇瓣的启合,以及嘴角的那抹自信的微笑。而这个女子的脸,跟八年前那张女子的脸,重叠在一起。
是她。
八年前,他背在背上的女生。
原来,他们竟是从未断过联系的?
外面艳阳正炙,从发廊里往外看去是背着光的。没有人能够看见她的脸,也没有人在意那抹站在发廊门口的纤细身影。
那张脸,戴着大墨镜的那张脸出奇的平静。好似她只是一个普通的路人,不小心窥见了陌生人的亲热场景一样,些微的不好意思,些微的‘打扰了,请继续’的云淡风轻,然后转身,退离。
她都不知道自己居然能那么冷静的离开。那么冷静的搭公车回家,哦不,那不是她的家,是上官炙的家。然后,在他打电话来有些支吾的说今晚有事不能回家的时候,依旧那么冷静。
她挂了电话,面容平静。
她进了房,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她告诉自己,也许,该离开了把。
出乎意料的是,上官炙在凌晨时分就回来了。
在宁静的空间里,她甚至听见了钥匙插进门锁的声音。然后扭转门把,开门,关门。他的脚步声。最后,她听见从浴室传来水声。
是的,她醒着,根本没有睡着。她,睡不着。
抛开表皮的冷静,她脑子里想的全是他跟那个绝艳女子此刻在做什么。亲吻吗,拥抱吗,调情吗,还是,已经在床上了?他会像拥抱她一样,拥抱那个女人吗。他会像亲吻她一样的亲吻那个女人吗。
不不。
也许,她才是第三者?
所以,是他像拥抱那个女人一样的,拥抱了她?而不是他像拥抱她一样,拥抱那个女人?
这两者是一模一样的事,只是顺序颠倒了一下。
偏偏,这样简单的一个颠倒,意义就天差地远了。
前者,是他跟那个女人先在一起,而她是第三者。后者是他先跟她在一起,而那个女人是后来者。
但怎么可能是后者?
他们一直都在一起。八年来。而她离开过。
她曾因为他生涩以及乱无章法的动作,而误以为他也是第一次。可现在,她想笑自己的天真。他已二十六,血气方刚的正常男人,身边又有如此美女,又怎会守身如玉。也许乱无章法就是他的风格。
可,那又为什么要跟她在一起呢。为什么能让她感觉的到他是喜欢她的呢。是她太过自作多情了吗?也许她只是他们的烟雾弹?也许绝艳女子是已婚身份,所以他要利用她好更好的掩人耳目?就跟她因为想在世界末日前试试交男朋友的滋味而跟他在一起一样,以那么卑劣的理由?
心里冒出一个声音。那道声音问她,只是这样吗。真的只是因为那样的理由而跟他在一起的吗。
不然还能是为什么呢?她如此反驳那道声音。这反驳来的太虚弱,因为在话说出口的那一瞬,她便知不对。不对,不是那样的。
会答应跟他在一起,或许是一时兴起,却绝对不是冲动。
爱他吗?所以身体比她的心更诚实并且毫不犹豫的接纳了他?
爱他吗?她知道自己是在意他的,但那份在意有到达爱的程度了吗,她无解,真的无解。
当她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她被一双有力的手臂抱住。不知何时,浴室的水声停了,不知何时,他已洗完澡上了床。他以为她已熟睡,所以按贯例亲了亲她的额,然后才满足喟叹一声,将她紧抱,安然入睡。
那分明是疼惜啊。不是吗?
不爱她吗?若是不爱,为何会做出那么怜惜她的动作来。爱她吗?若是爱,又为何会跟另外一个女子纠缠不清,从八年前,到八年后,一直纠缠。
为什么他的态度那么的雾蒙蒙,让人看不清事实。
她闭了闭眼。
四月二十当天。童歌暖反常的起了个大早。
她出门买好了早点,然后进卧室叫醒还在熟睡的男人。她凑近他耳边大叫:“地震拉,快起床咯。”
上官炙被吓的立刻惊醒,瞳孔放大,没有焦距。而后看见她调皮的笑容,知道她在闹他,他纵容一笑,心安稳了下来。他习惯性的看了下时间,发现才早上七点,回头看她的视线变得疑惑起来:“怎么今天起的那么早?”
“你等下就知道了。来,刷牙洗脸吃早餐。”她拉着他到浴室,仔仔细细的看他挤牙膏,刷牙,漱口,再拿过灰色的毛巾,抹脸。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神情,她都没有放过。
他换衣服的时候,她也坐在旁边看着,看着他套上裤子,拉起裤链,扣上扣子。看着他拿过休闲长T恤,套进双手,再套进头,整好衣服。明明是一瞬间完成的动作,在她眼里却变成了慢镜头。她记得他穿裤子是先穿右脚再穿左脚;她记得他用右手拉着裤头,左手拉拉链;她记得他把T恤套进头的时候,像一个游泳的人从水里探出头一样,闭着眼,憋着气,头发贴在脸上。她看的好仔细好仔细。仔细的仿佛想把他的每一个神情和动作都深刻的记住。
期间他被她专注的眼神看的体温升高,差点扑过去,把刚穿好的衣服重新扒掉。
她却在这时起身走了出去。“快点来吃早点拉,都要冷了。”
留下一个干瞪眼的男人。他想吃的是她拉,不是什么破早点。呿!
吃完早点她扔给他两个包包。一个是她的大背包。一个是他柜子里很久没用过的黑色旅游背包。
“这是什么?”他傻眼。
“背包啊。”难不成是面包?
“我知道是背包,”他翻了翻白眼,他又没有瞎,“可是,要去哪里吗?”
“是啊,去凤凰。”她心情很好的从包包里摸出两张机票,“搭飞机去哦。”
“我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哎呀,惊喜嘛。你现在不是知道了?”她去拉他的手,“快走快走,不然赶不上飞机了。”
凤凰。
湘西凤凰。位于湖南省西部边缘。
风景如画,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是多民族聚居县,其中以苗族为主。
凤凰是个狠妙的地方。
这个将古代风貌完好保存的古城,让人觉得穿越时空似的。在这里仿佛就应该用之乎者也说话。
母亲河的沱江,民族风浓郁的吊脚楼,古色古香的虹桥。她都好喜欢。
“为什么是凤凰?”在路上,他如此问她。
“因为它的名字很好听。”她顿了顿,“而且它在《微光》里出现过。”
“微光?”
“我最爱的小说。”里面有个温和的好男人。与其他多金有钱无所不能的男猪相比,他很平凡,可却完好的保存了例如“讨厌暧昧”,“跟异性保持适当距离”,“空白着岁月等待”之类的珍贵的本质。想到那样的男子,她笑了。温柔如水的笑了。
他们站在地势很高的桥上,把凤凰的所有风貌尽收眼底。
她张开双臂,像铁达尼里的Rose站在船头一样,她的大.波浪卷随风飞舞,黑眸里晶亮晶亮的,嘴角有暖暖的笑意。终于来了,凤凰。